一家单位,每天水电气等能源消耗,是一笔可观的支出,相信管理人员感同身受。节能早已成为共识,但如何长效节能,管理人员也未必能给出好的答案。
专业的事就要交给专业的人去做。近日,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通知》。能源“托管”给公司,真的靠谱吗?
什么是“能源费用托管”?
能源费用托管,是合同能源管理的一种形式。
公共机构与能源管理公司签订合同,以期能源资源消耗减量,公司也可从中获利。
去年11月,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率先垂范,决定从办公楼屋顶先行先试,启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今年1月,该局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能建湖南院”)签订合同,光伏电站发的电“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6月,光伏电站并网运行,总投资约30万元。目前,光伏电站已累计发电3.4万千瓦时,自用部分电价9折,上网电价按每千瓦时0.45元计算。
(省机关事务局办公楼屋顶的光伏电站。受访者供图)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处相关负责人告诉侃财君,照这样下去,预计运行期25年内,可提供清洁电能139.74万千瓦时,节约标准煤439.65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046.79吨。
这也只是能源托管的一种形式。2020年10月,《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中首次提出“能源费用托管型”,至今,托管形式已让人脑洞大开。
1.0版:负责水电气的正常供应,及时代缴各种能源费用;
2.0版:对现有能源监控系统进行分析并改造;
3.0版:建设智慧能源管理控制系统平台,满足建筑用能需求,不断降低能源消耗;
4.0版:对设备进行节能改造。
能源托管“托”出万亿级市场?
无论哪种托管形式,公共机构似乎都省心又省钱,那么能源管理公司的利润从哪里来?
中国能建湖南院新能源公司总工程师封焯文介绍,合同能源管理主要有三种模式:
——节能效益分享型
公司提供资金进行改造,双方在合同期内按比例分享节能收益,合同期满后,设备归客户所有。
——能源费用托管型
公司出资进行能源系统的节能改造和运行管理,此能源系统的能源费用交由公司管理,节约的能源费用归综合能源服务公司所有,合同结束后,综合能源服务技术设备无偿移交给客户。
——节能量保证型
客户与公司协商,由其中一方或双方共同出资,公司提供全过程服务并保证项目节能效果,客户向综合能源服务公司支付服务费用。达到效果则按比例分享收益,未达到效果由公司承担损失。
“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面向市场的节能新机制,有着广阔的应用发展前景。”封焯文说,客户在没有先期资金投入的情况下,可获得稳定的节能收益和经济效益,企业的利润也有保证,可谓双赢。
至今,全国公共机构约有167万家,能源托管“托”出万亿级市场不在话下。
在全国来看,能源托管市场的参与主力为国网旗下的综合能源服务公司,这些公司综合实力较强。不过随着市场化运作,必定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参与进来。
“托管”能源八步走
长沙理工大学进行全面节水改造,2022年1-8月较2021年同期节约用水774550吨、节约金额约223万元;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能源建设是国网湖南综合能源公司承接的第一个大型中央空调能源托管项目,综合用能效率提高18%,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350吨……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表示,要优先在重点用能单位、集中办公区、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改造中,推进能源费用托管服务。“托管”能源分为八步:
这样的“托管”,你接受吗?
作者 刘奕楠
来源:侃财邦微信公众号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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