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车库前坪空地有权出租吗 业主发招租广告遭质疑

2022-07-21 10:44 [来源:潇湘晨报] [编辑: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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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车库前坪空地有权出租吗

小区业主群有人发招租广告,遭到其他业主质疑后放话:看不惯我让律师来找我

记者 满延坤长沙报道

“打个小广告:有业主自己家车库进出前坪停车位出租,租金300元/月,不需再额外缴纳芙蓉苑停车管理费。半年起租,签合同,无押金,提前一次性付清。”7月19日下午,长沙芙蓉苑小区一业主微信群内,有人发了这样一则广告,结果引起“轩然大波”,有人提醒该人员“你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公共场地不能出租”,还有人嘲讽其“想钱想疯了”。群内一度火药味十足,发广告的人员“舌战群雄”,最后放话“让律师来找我”。

7月20日,潇湘晨报记者来到该小区,物业负责人范蓉表示已留意此事,目前无法通过微信判断此人是谁,“车库前坪属于公摊面积,是全体业主所有的,个人是无权出租的”。

范蓉称,会先核实此人身份,再上门沟通,和社区一起制止这样的行为发生。

其他业主:担心有人效仿出租公共空间

“昨天下午,我们一个小区微信群里面有业主打广告,说出租家里车库前坪停车位,300块钱一个月,半年一签。”王先生(化名)说,看到这则广告后,业主们纷纷反对:“这是公共场地,你凭什么出租呢?”

不少业主在微信群里质疑:“这个车库前坪是私人所有吗?”“你有使用权,但不具有所有权。”面对其他业主的质疑,打广告的这名人员也没有示弱:“车库前坪是进出车库的必经之路,如果使用权不是我的,难道我买个车库停车还要天天和人扯皮?”

这时候,有业主站出来说:“我准备把杂屋的外墙敲了,那么门口那一块也是我的,也用来出租。”也有业主继续质疑:“车库有产权吗?”“公共场地凭什么出租?”这时,此人在微信群里表示:“那你们让律师来找我吧!”

之后,聊天的火药味升级。此人对一名业主称:“我放个柜子在你家门口,你进出我给你挪一下,你也没权用(家门口的走道)?”这名业主回道:“可以,搬上来!”此人进一步问对方房号。这名人员的话让部分业主有些恼火:“怎么这么理直气壮!”最后,发广告的这名人员留下一句:“如果看不惯我,让律师来找我,在这说些阴阳怪气的酸话,屁用没有。”

“我觉得挺无语的,有一种想赚钱想疯了的感觉。”王先生说,业主们担心前坪万一被出租了,会造成通道被堵。“万一有突发事件,担心消防车、救护车进不来小区。再说了,把公共空间占为己有,大家都效仿的话,损害的肯定还是大家的利益。”王先生表示,这种行为肯定是不合法的,也损害了小区业主的共同利益。“希望物业公司及时提醒,不要让这种行为发生。”

小区物业:会与社区共同制止此类行为发生

7月20日,记者来到芙蓉苑小区,看到有些楼栋的1楼车库关上了卷闸门,外面的空地就是前坪,面积大概十几平米,刚好够停一辆车。

随后,记者来到芙蓉苑服务处。长沙市明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副经理范蓉表示:“这个人没有写上电话,也没有留具体的车位号和房间号,我们单从信息上无法去核实。”

“所有的(车库)前坪都属于公摊面积,肯定是归全体业主所有的,这个人是无权(出租)的。”范蓉说,此人只是在微信群里发了这条消息,还没有采取实际行动,物业也在跟进此事。“这个消息是昨天发的,我们今天已经留意了,也和网格员讲了这个事。我们准备先找到这个人,跟对方沟通,讲解相关的法律知识。”

马王堆街道滩头坪社区区域网格专员游忠兵告诉记者,他已知晓此事。“我今天也跟物业人员说了一下,现在还不知道是谁家,要去查一下。查到之后再上门核实、沟通。”游忠兵称,车库前坪应该属于公共区域,不是业主私有的,“社区会和物业一起制止这样的事情发生。”

律师说法

不在其产权范围内则无权出租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认为,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只有属于业主单独所有的部分,该业主才有出租等权利。如果该车库有产权证,可以通过产权证上的图纸查看车库产权的范围,看车库前坪是否在产权范围内,如果不在其产权范围内,该业主就没有出租权利。

如果车库没有产权证,相关业主可以通过到规划部门调取相关资料,看车库前坪是否规划为业主共有,如果属小区业主共有的,该业主亦无权出租。

由于物业与社区均表示,前坪属于业主共有,刘明表示,如确定前坪属于业主共有,那么该业主是无权将业主共有部分私自进行出租的,即使已经出租出去,其所签订的协议也是无效的。

来源:潇湘晨报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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