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泡沫箱绊倒娭毑致其骨折

2022-06-04 11:12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郑旭] [编辑:刘畅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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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泡沫箱绊倒娭毑致其骨折

老板娘:只愿意承担三成赔偿;社区:组织协调并整改货物占用人行道问题

记者 郑旭 长沙报道

64岁的周娭毑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早起买个菜会摔成骨折,而“元凶”竟然是超市门口的泡沫箱。近日,周娭毑的儿子刘先生向潇湘晨报晨意帮忙记者求助:半个多月前,母亲在长沙县惠农鲜蔬果超市买完菜,出门时被门口泡沫箱给绊倒摔成骨折。事后,超市老板却不愿意承担全部责任。老板娘朱女士认为,是周娭毑自己绊倒的,“我只愿意承担三成的赔偿,不行就起诉吧”。社区将继续组织协调,也会对辖区人行道摆放货物的现象进行整改。

母亲摔骨折,还有残疾哥哥需照顾

6月3日上午,记者和刘先生一同来到了当时周娭毑被绊倒的超市门口。记者看到,这是一家位于小区内的便民蔬果超市,绊倒周娭毑的正是超市门口装着土豆的泡沫箱。

在超市内,记者见到了老板娘朱女士,她非常详细地和记者讲述了当时的情况。朱女士承认,是自己摆放的泡沫箱绊倒了老人,但当时她和丈夫第一时间就上前询问了。并且,老人自己爬起来后说没事,他们还搬了一把凳子给老人坐。“因为要送货也没太顾得上。”朱女士说。后来,一名好心人上前询问,帮忙报了警。警察来了后,联系了周娭毑的儿子刘先生,刘先生这才知道母亲被绊倒了,火急火燎丢下工作赶了过来。

刘先生提供的医院诊断报告显示,周娭毑右桡骨小头骨折和左髌骨存在骨折。

刘先生和超市主要的矛盾在于赔偿的比例上。刘先生认为,母亲是在超市门口因为货箱绊倒的,超市就应该负全部的责任。“老人现在都没办法动,医疗费也花了6000多元了,我哥哥因为残疾,一直都是老母亲帮忙照顾,现在老母亲也受伤了,叫我们怎么办?”刘先生说。

但朱女士并不同意刘先生的说法。在朱女士看来,她认为自己虽然存在一定的过失,但周娭毑是自己绊倒的,自己去承担全部的责任着实有点说不过去。“我愿意承担三成,但对方不愿意。”朱女士说。

社区将整改商铺门前货物乱放问题

记者注意到,朱女士的泡沫箱是摆放在了小区人行道上。当记者指出这个问题时,朱女士并没有回避,但她也说:“这小区里大家都是这么摆的,又不止我一个。”朱女士表态称,如果刘先生一定要他们承担全部责任的话,就只能走法律程序了。

随后,记者来到了仙塘岭社区,工作人员对此表示,他们已经让调解委员进行了一次调解,后续将会让调解委员再详细了解情况,邀请双方进一步调解。

“对于货物摆在人行道的问题,我们也会进行一些整改。”工作人员表示。

律师说法

超市存在过错,具体责任需综合判定

超市具体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承担责任。他认为,此事件中,要根据超市摆放货物的地点、是否做了相应防护措施等,综合判定其责任。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也表示,从目前来看,超市方确实存在一定的过错,但具体责任怎么划分,需要由法院进行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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