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电信诈骗!湖南高院发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

2022-06-14 09:53 [来源:潇湘晨报] [编辑:杨帆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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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接车送包机出国,这种工作你心动吗

湖南高院发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

潇湘晨报综合 近年来,湖南法院扎实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审判活动,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去年以来全省法院共依法判决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其关联犯罪案件11315件18429人,其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407人,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50人,处刑最重者为无期徒刑,共计判处罚金2.3亿余元,判决处置涉案资产5亿余元。

6月13日,湖南高院微信公众号发布一则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

偷渡缅甸加入“亮剑组”“龙吟组”

车接车送,飞机来回,海外工作,介绍朋友加入奖励5000元,还能从对方的业绩中获取提成,工作小组名叫“亮剑”“龙吟”……这样的工作听起来是不是有点高端?其实,他们都是电信诈骗团伙,光鲜的背后是被诈骗人在买单。

2020年8月,陈某A(另案处理)邀陈某招募人员偷渡到缅甸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招募一人给5000元介绍费,招募人可从参与诈骗的人的业绩中获取相应提成。陈某将这一信息告知黄某、杨某(另案处理),黄某又将这一信息转告了王某某、黎某某,四人均表示同意去缅甸从事电信网络诈骗。

2020年9月6日,陈某帮黎某某、黄某、王某某、杨某四人购买了重庆至云南澜沧的机票。次日,陈某开车将四人送至机场,四人到澜沧后,在没有依法办理有效出入境证件的情况下偷渡至缅甸勐波金牛湖。到达目的地后,黄某等人与陈某取得联系,并告知了陈某几人在缅甸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情况。陈某A亦与陈某取得了联系,并要求陈某继续招募人员前往缅甸。

2020年10月22日,陈某亲自带着张某等三人从重庆到丽江再转至沧源,在没有依法办理有效出入境证件的情况下偷渡至缅甸勐波金牛湖。五人成功“会师”后,在缅甸勐波金牛湖的电诈团伙先后接受了电诈培训,在诈骗团伙的统一安排下,黄某、王某某、黎某某等人被编入“亮剑组”,陈某等人被编入“龙吟组”。

陈某等人通过社交软件添加女性为好友,谎称成功人士,以引诱被害人在诈骗团伙控制的虚假投资理财平台上投资,然后以拒绝提现的方式实施电信网络诈骗。

据统计,在此期间,黎某某骗得被害人刘某某人民币23.5万元;黄某骗得被害人王某某人民币15.18万元、宋某某人民币7.5万元。陈某因招募他人到缅甸从事电信网络诈骗获得介绍费1.8万元,从黄某、黎某某等人的诈骗业绩中获得提成12.7万元,其共计非法获利14.5万元;黎某某非法获利人民币3.45万元;黄某非法获利人民币11万余元;王某某非法获利人民币1.73万元。

2021年3月至5月,回国后的几人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四人均获刑,刑期最长十年六个月

新化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黎某某、黄某、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陈某非法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其行为已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被告人陈某、黎某某、黄某、王某某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偷越国(边)境罪。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陈某犯诈骗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偷越国(边)境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一万三千元;被告人黎某某犯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三千元;被告人黄某犯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三千元;被告人王某某犯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三千元;追缴违法所得,并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

法官提醒,该案是一起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被告人专门招募人员偷渡到缅甸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诈骗团伙经过专门培训后,通过社交软件添加女性为好友,谎称成功人士,以引诱被害人在诈骗团伙控制的虚假投资理财平台上投资,然后以拒绝提现的方式实施电信网络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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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短信“轰炸”保住了市民的10万元

本报综合当接到自称“公检法”的电话,对方告知你涉及一宗违法犯罪案件,指导你转款到“安全账户”软件时,你信还是不信?近日,长沙市高新区公安分局反诈中心预警员精准预警、快速反应,成功劝阻一起电信诈骗,保住了谭女士的10万元。

6月4日19时许,高新区反诈中心连续接到三条冒充“公检法”类诈骗预警,预警对象均为谭女士,总共通话时长170余分钟。反诈中心预警员胡敏、陶立伟立马拨打谭女士电话,无奈,一直在通话中或者拒绝接通。经验丰富的他们心头一紧,立即判断此号码已经被诈骗人员设置为电话呼叫转移。

情况紧急,胡敏立刻将情况报告上级请求支持,陶立伟则通过搜索添加谭女士微信,获取了其家人相关信息。经过联系,其丈夫焦先生得知谭女士正在遭遇诈骗后,表示他和谭女士均在株洲茶陵,陶立伟让其向茶陵警方寻求帮助,立刻找到谭女士本人。

与此同时,为尽可能阻止谭女士继续跟诈骗电话联系,胡敏使用短信“轰炸”,用微信发送验证好友消息,告知谭女士被诈骗信息。

“卡里多少钱?”“转账没?”20时许,焦先生及家人在某银行柜员机旁找到谭女士,急切地问。得知谭女士卡上有10万元,还没来得及转,焦先生放下了心。

原来,诈骗分子自称某某公安局民警,准确报出谭女士身份信息后,告知她涉嫌电话卡诈骗,要求她找一个“僻静”地方配合调查。同时,为阻止其家人、朋友或警方“打扰”,要求她将手机设置成呼叫转移。谭女士按照诈骗分子的指导,下载某App,开启屏幕共享……

民警提醒:公检法工作人员不会通过电话、网络等途径进行办案,也不会提供“安全账户”,更不会通过微信、QQ等形式发送逮捕证、传票等文书。凡是在电话中自称“公检法”工作人员并要求转账的一定是诈骗,请广大市民时刻保持警惕,切莫轻信,一旦受骗,要及时拨打110报警。

来源 潇湘晨报

责编:杨帆93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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