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震的方志学理论及启示

2022-06-16 17:36 [来源:广西地方志] [编辑:夏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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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震(1723-1777),字慎修,一字东原,安徽休宁隆阜(今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戴震不但是乾嘉时代考据大师,考据学皖派的开创者。而且是伟大的方志学家,在方志实践和理论方面都做出了不少贡献,对后世修志影响很大。

戴震的修志实践活动

戴震多次参与修志活动,硕果累累。乾隆二十二年(1757)撰有《金山志》,曾摘一节,谓段玉裁:“余山上偶见奇景,修此一段。”[1]这是有关戴震修志活动的最早记录。

乾隆三十三年,应直隶总督方观承之聘,纂修《直隶河渠书》,后方氏病故,因接任的大学士杨廷璋不能礼敬戴氏而辞去,致书未成。后该书稿被王履泰窃为己有,删削大半,并命名为《畿辅安澜志》,献给朝廷,嘉庆皇帝称之为“此有用之书”,[1]命武英殿刊刻出书,并恩赏王履泰为同知,发永定河试用。乾隆三十四年,戴震到山西,应汾州太守孙和相之聘,修成三十四卷本的《汾州府志》。乾隆三十五年,寿阳县令龚导江修《寿阳志》,应龚之请,为其点窜《寿阳志》。同年,戴震撰写了考汾州沿革的《与曹给事书》,还代人作了《应州续志序》,议论修志之道。乾隆三十六年,应李侯之邀,修《汾阳县志》。这一时期,是戴震修志活动频繁,方志理论体系逐步成熟的时期。他所修的《汾州府志》详审核博,远胜古人,是清代著名志书之一,志中例言集中反映了戴震的方志学理论。

乾隆三十七年,戴震主讲浙东金华书院。乾隆三十八年,戴震与章学诚相遇于宁波道署,与章氏论志,在志书性质、体例和修志方法上,二人意见多有不合,并由此引起一场学术争论。同年,朝廷开四库馆,乾隆素闻戴震,故以举人特召入京,充纂修官。入馆后仅一年多时间,就完成了《水经注》的校订工作,受到乾隆皇帝的嘉奖,称赞他是郦道元的继功之人,诏付武英殿刊行,后被称为殿本。在供职四库馆期间,戴震采取经注结合,以注释经、以注证经的方式撰写成了《水地记》一书。《水地记》进一步继承和发扬了戴震以山川为主而求郡县,以历代古籍志建置沿革的修志思想。由于夜以继日地校书、著作,戴震身体很快累垮,乾隆四十二年因病逝世,这正如四库馆臣对他的评价:“先生鞠躬尽瘁,死于官事可也。”[1]

戴震的方志理论

在长期的修志实践活动中,戴震逐步形成自己的方志理论,成就卓著。

(一)志之首沿革也 戴震长期从事历史地理研究,对地理沿革之误而导致的史事颠倒错讹深有体会。因此,戴震修志,十分注重地方沿革的考证。他多次强调:“古今沿革,作志首以为要。”[2]“志之首沿革也,有今必先有古。”[3]“沿革定而上考往古,乃始无惑。沿革不明,不可以道古。”[3]乾隆三十八年,戴震与章学诚论修志之道,更是提出了“志以考地理,但悉心于地理沿革,则志事已竟。侈言文献,岂所谓急务哉?”[4]“沿革苟误,是通部之书皆误矣。名为此府若州之志,实非此府若州也。”[4]认为“沿革不明,则志中述古,未有能免于谬悠者,故考沿革为撰志首事”[5]。

(二)务求切于民用 戴震出生于一小商人家庭,家境贫寒,生活困顿,自幼为贾贩,转运千里,深知民生悲苦,他的思想中始终有关心下层民众生活的一面。戴震修志,重视经国济世,务求切于民用,认为:“国之本莫重于民,利民病民之本莫重于吏。”[6]国家兴盛衰亡的根本在于民众,而利民病民的根本则在于吏治。因此,撰写历史也就必须以此为大端。他在主修《汾州府志》时,采用以水统川的办法,遍及泽泊、堤堰、井泉,并详录自古以来引渠灌溉之法,筑防疏通之事,集形势、风气、农政、水利于一体,达到了“府境虽广,山川虽繁,按文而稽,各归条贯,务求切于民用”[3]的目的。他还在志书中详载赋税,将田赋、盐税列为事关民生的大事,认为这是“政之大体,民之利病所系,胥役豪右,其滋弊不可不穷诘也。知民之所苦及旱潦之不常,以达其情,尤亲民之吏,宜务图者矣”。 [5]对那种“稽其山川形势及民间利病,启卷茫然”[3]的志书,戴震贬之特甚。

(三)贵因不贵创 戴震认为,修志要遵守俗例。他继承了郑樵“地理之家,在于封圻,而封圻之要,在于山川”[7]的观点,坚持“以山川为主而求其郡县”,段玉裁解释说:“固将合天下之山为一山,合天下之川为一川,而自《尚书》、《周官》、《春秋》之地名,以及战国,历代史之建置沿革之纷错,无不依山川之左右曲折安置妥帖,至赜而不乱。”[1]以山水之走势,维系郡国之变迁;以不易变化之山水考之随政而变之郡国,有其科学合理之处。对于章学诚的《和州志例》,戴震则批评:“此于体例,则甚古雅,然修志不贵古雅。”[4]并说:“余撰《汾州》诸志,皆从世俗,绝不异人,亦无一定义例,惟所便尔。”[4]

当然,戴震并非完全排斥创新,他在继承前人的基础上,也屡有创新。在宁波与章学诚论修志时,戴震也说:“余于沿革之外,非无别裁卓见者也。旧志人物门类,乃首名僧,余欲删之,而所载实事,卓卓如彼,又不可去。然僧岂可以为人?他志编次人物之中无识甚矣。余思名僧必居古寺,古寺当归古迹,故取名僧事实,归之古迹,庸史不解此创例也。”[4]此外,戴震还反对旧志在体例结构上的漫无叙次,倾向采用纲目体式,尽量做到分列纲目,以纲为断,目为按,使读者能因纲检目,因目证纲。对于以往各州县旧志中,将所谓的八景十景,漫列卷端的作法,戴震认为“最为鄙陋,悉汰之以还雅”[3]。

(四)详善略恶 戴震认为,志与史不同,“史善恶并书,志详善而略恶也”。[3]因此,“名宦必德泽及民,操持可法;流寓非名贤不录。此二者所以著爱慕也。人物必大节卓然,义行必为善足风。志之人物,以人品学问德业,而忠孝固德之大端也;有德有文者,于人物见之。专以文著者,于科目仕实中散见之”。[3]对于那些为名教所弃,犹巧饰诬欺,虽曾祀乡贤,邀声誉,也坚持“削而不录”。

戴震方志理论对编修新方志的启示

戴震的方志理论,是其长期修志实践经验的总结,对我们编修社会主义新方志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首先,要坚持严谨求真的作风。戴震修志,重视地理沿革的考辨,体现了他考释精审的求实求真的学术主张。戴震纂修的《直隶河渠书》,段玉裁的评论是:“考之古而无不贯通,核之近今而无不确实。”[1]戴震对唐代李吉甫《元和郡县志》很是赞赏,评其为:“其书之可宝贵,自孟坚《地理志》、道元《水经注》而外,无有上之者矣。”[8]因此修《汾州府志》时,戴震曾引据入志。即使是这样的一部名著,戴震仍然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其进行认真考证,仅《元和志》中关于“汾州”一条,戴震就考出了六谬。即:“后属魏,谓之西河,子夏居西河,吴起为西河守,皆谓此也。”谬一。“武帝(汉武帝)置西河郡,理富昌县。”谬二。“黄初二年(221年)乃于汉兹氏县置西河郡,即今州理。”谬三。“高齐又于此城(按:汾州)置南朔州。”谬四。“周宣帝于此置汾州。”谬五。“大业三年废汾州。”谬六。正是戴震始终坚持“巨细必究,本末兼察”,“求十分之见”的修志态度,使得《汾州府志》成为清代名志。对此,曹学闵在为《汾州府志》写的序言中的评价是:“体大思精,文约义赡,追常璩之审,匹刘炳(按:刘知几)之该博,所称传世行远,而有益于史家者,其在斯乎!”

编修社会主义新方志,需要继承和发扬戴震的这种不盲从古人,不迷信经典,严谨细致的求实精神。在修志实践中,一些编纂人员还存在一些认识上的误区。有的迷信名人,认为“名人书稿,不会有问题”;有的迷信报刊,认为报刊上发表过的就是权威的,就是准确无误的;有的迷信专家,认为专家审查过的资料,科学性、技术性不会有问题。因而解除心理戒备,不严格认真地考证,全盘照搬入志。这些片面的认识和做法都是极其有害的,必须加以克服。社会主义新方志编修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要站在对历史、对后人负责的高度对入志资料进行认真地甄别和考证。采取综合类比、互相印证;推理判断,确切理证;实地考察,澄清真伪;询问当事人员,核实重要资料等考证方法,达到“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确保入志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保证志书的质量。

其次,要坚持“修志为用”的思想。贯穿戴震方志理论的核心是追求志书的实用价值,主张修志要务求切于民用。编修社会主义新方志也要始终注意发挥志书的资治功能,坚持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李铁映同志曾指出,“要研究和开拓志书应用功能”,“要把志书工作从以往的案头工作发展成为时代要求的社会服务工作”。这就要求地方志工作更加深入实际,贴近现实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地方志工作进一步适应并围绕地方党委和政府的中心任务,充分挖掘开发所掌握和占有的地情资料,生产加工更多的具有附加值的方志产品,主动为政府决策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社会发展服务。

第三,要正确处理好继承和创新的关系。在修志理论和实践方面,章学诚创新有余而继承不足,戴震则继承有余而创新不足。就即使是自认为“名僧不列人物”的创新之作,也存在着尊崇儒家,贬抑仙释的嫌疑,被章学诚讥为:“削僧事而不载,不过俚儒之见耳。”[4]讽刺戴氏,“以古迹为名僧之留辙,而不以人物为名,则《会稽志》禹穴,而人物无禹;《偃师志》汤墓,而人物无汤;《曲阜志》孔林,而人物无孔子。彼名僧者,何幸而得与禹、汤、孔子同其尊欤?无其识而强作解事,固不如庸俗之犹免于怪妄也”。[4]

在第二轮续修过程中,一定要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不必太过于强求一致,要提倡创新,充分发挥各级编纂人员的聪明才智,结合本地实际,突出各地特色,使续修的志书做到“统而不死,放而不偏”。但是,同时也应注意继承。注意研究前志结构的合理性,志书体例的稳定性,增前志所无,弥前志不足,补前志疏略,匡前志谬误。如果前志体例、结构较好,续志应基本承继前志篇目,不宜做伤筋动骨的改动,在保持与前志连续性的基础上注意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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