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3月1日讯(三湘都市报·华声在线记者 潘显璇 拍摄 顾荣 实习生 任杏梓 剪辑 王珏)3月1日,《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根据规定,电动自行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市民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当天上午,三湘都市报记者在长沙街头走访发现,新规实施首日,喵走、小遛共享等品牌已为旗下部分上路运营的共享电单车配备了头盔。这些新配备的头盔有黄色、黑色等多种颜色,由一根塑料绳拴在车把上,放置在车篮里。
当天长沙下雨,很少有市民骑共享电单车,这些放在车篮里的头盔满是雨水。记者在街头随机采访了多位市民,他们均表示,共享电单车的头盔在外面日晒雨淋,卫生情况堪忧,骑车时不愿意佩戴这些头盔。
此外,由于共享电单车的头盔只是由一根塑料绳拴在车上,极易被人剪断绳子盗走。记者在网上查询得知,扬州在2020年就出现过上千个共享电单车头盔失窃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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