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长沙讯 近日,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在官网发布第一批“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2020年7月4日,岳阳市岳阳楼区市场监管局在开展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岳阳楼区某餐馆将门头招牌标称小罗野生鱼蟹馆,并在店堂内发布含有“小罗野生鱼蟹馆”“野生大鱼头”“野生大瓦子鱼”等含有“野生”字样的广告。
经核查,该店内做菜使用的鲜鱼为人工养殖鱼,为吸引客源,以“野生鱼”为噱头,宣传店内销售的鱼类菜品为野生鱼,含有“小罗野生鱼蟹馆”“长江小罗野生鱼馆”等字样的广告牌、宣传栏的制作费用为2.5万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岳阳市岳阳楼区市场监管局给予如下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罚款10万元。
记者李姝
责编:曾晓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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