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集团化办学结束“野蛮生长”时代 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2021-01-06 06:53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黄京 杨斯涵] [编辑: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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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所优质学校集团化办学规模应控制在10所左右;暂停长沙优质学校托管市外中小学(幼儿园)的审批;暂停公办学校托管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审批;暂停长郡中学、雅礼中学跨学段合作办学的审批;所有中学托管的小学从2021年起全部退出集团化管理;集团化学校合作时限一般为6年……近日,长沙市教育局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优化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备受关注。

该《指导意见》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业内人士分析,随着《指导意见》出台,长沙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有望结束“野蛮生长”时代。今后,既要充分发挥优质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也要带动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让每个孩子享有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教育。

■三湘都市报·华声在线记者 黄京 杨斯涵

控制规模

每所优质学校集团化办学规模应控制在10所左右

在长沙,目前部分名校集团内合作校、成员校多达数十所。但今后,这样的现象将被禁止。《指导意见》明确,将控制集团化办学规模。原则上,优质学校应在同一学段开展合作,每所优质学校集团化办学规模应控制在10所左右。同时,将暂停长沙优质学校托管市外中小学(幼儿园)的审批,暂停公办学校托管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审批,暂停长郡中学、雅礼中学跨学段合作办学的审批。所有中学托管的小学,从2021年起全部退出集团化管理。

《指导意见》还提出,要限定集团化办学范围。每所优质学校集团化办学在同一区县(市)限设一所合作学校。各区县(市)教育局不得设立合作学校分校。

同时,要推进市、区两级覆盖幼儿园、小学、中学各学段,涵盖城乡的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充分发挥优质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重点加大对新建学校、相对薄弱学校、农村学校扶持力度,整体提升基础教育发展水平。

【解读】

近年来,与名校合作的学校数量不断增多,名校在干部、师资、管理等方面存在一定实际困难,行业内外也有一定不良反响。对此,本轮集团化办学的优化,着力加强宏观统筹,致力打造一批新的优质教育组团,引导集团化办学从“几家独大”到“多点多极”,从“大集团”向“小组团”的转变。

规范统筹

合作办学将有严格审批程序,创新办学模式

两所学校间的合作办学,只需相互签个协议就可以执行了?当然不行。比如,按照《指导意见》,市直学校集团化办学要经市教育局同意才能商议合作事宜。市直学校间合作办学组建集团由优质学校报市教育局审批。同时,将规范集团化办学准入。学校开展合作办学事项,未经长沙市教育局批复不得擅自签署合同。

另外,还将推进工作创新办学模式。优先将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新建学校等纳入集团化管理,城乡一体,全面提升办学质量。

【解读】

为确保集团化健康发展,《指导意见》出台了一系列规定,引导集团化办学从“纵向拓展”向“横向精进”。文件中不仅指出要“优先将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新建学校等纳入集团化管理”,城乡一体,全面提升办学质量;同时,还将调整指标生招生办法,把优质普通高中的指标生招生计划适当向农村初中和薄弱初中倾斜。从2021年起,取消集团办学对口直升生计划。

资源共享

严控办学联考,优化师资配置

《指导意见》提出,优质学校开展集团化办学,要建立“相对独立、资源共享”的教学统筹机制,坚持学校现行体制不变、法人代表不变、拨款机制不变的原则,统筹教育教学管理,共同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切实落实减负责任,严格控制集团化办学联考,原则上一年内组织统一联合考试不超过一次。

同时,推动集团化办学教师定期双向交流制度,优质学校派出管理人员或骨干教师到合作学校参与管理或任教,合作学校组织管理人员或骨干教师到优质学校进行跟班学习,逐步实现教师资源配置优质均衡。

【解读】

《指导意见》表示,要在充分发挥优质学校的品牌影响力、文化辐射力引领合作学校共同发展的基础上,要尊重合作学校的个性特色,着力培育合作学校办学特色,实现传承与创新,构建同步发展、各具特色的良好发展格局。

退出机制

合作时限为6年,合作终止优质学校不再派老师

如何让集团内的合作学校能尽快成长为优质校?《指导意见》还提出要“构建退出机制并限定合作时间”。集团化学校合作时限一般为6年,根据需要可适当延长,延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6年。

通过集团化办学已成长为认可度高、质量优良的学校,鼓励其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组建新的教育集团,不断扩充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已组建新的教育集团的合作学校,原则上退出原教育集团管理。新组建教育集团其他学校,不得使用原教育集团优质学校品牌冠名、图案、校服及文化标识等。

合作终止后,集团化办学合作学校应独立办学、自主发展,优质学校不再派出管理干部和骨干教师,不再收取合作办学相关费用。市内公办学校合作终止后可保留集团化管理存续期间校名及文化标识。退出集团化管理后,学校间可组织教育教学教研交流研讨活动,做到“退出不退感情,退出不退交流”。

【解读】

近年,随着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实施,优质教育资源“孵化器”作用不断彰显,一大批新建学校、薄弱学校迅速崛起,为合作学校的有序退出打下了坚实基础。《指导意见》要求,合作学校要不断增强“造血”功能,逐步成长为老百姓认可的优质学校。对于群众认可度高、质量优良的学校,将鼓励其组建新的教育集团,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形成一系列小而精、小而美的“小组团”,扩充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

观点

将扩大长沙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

“《指导意见》实施后,是不是意味着长沙的名校分校越来越少了,孩子的教育质量没有保障了呢?”“孩子的学校是九年一贯制的合作学校,小学部会不会就此改名呢?”“学校合作期满以后,是不是意味着老师将要回到集团所属的学校呢”……《指导意见》一出台便引发了家长群里的热烈讨论。

“《指导意见》的目标就是要缩小名校集团办学规模,规范名校集团办学行为,为长沙名校集团做减法。”业内人士表示,近些年来,有一些地方和学校存在着办学行为不规范的问题,特别是针对集团化办学,有的“名牌”学校跨学段办学,高中办初中、高中办小学;有的民办学校借公办学校牌子办学,将集团化办学异化为挂牌、贴标签,其出发点不是为了促进均衡,而是为了掐尖招生和收管理费。《指导意见》的实施将充分发挥优质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带动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长沙市麓山外国语实验中学校长张辉认为,《指导意见》的实施是符合长沙教育长远发展的,集团化办学是想让名校对薄弱学校进行帮扶,“最长12年的积淀已经可以让薄弱学校成长起来了,这时候对于他们独立办学来说是完全可行的。”

长沙一民办学校负责人表示,为名校做减法能够在提升名校教学质量的同时,打造一批新的优质教育组团,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但是针对九年制的分校应该怎么规范,《指导意见》中并未提及,希望能尽早出台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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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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