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12月10日讯(三湘都市报·华声在线记者 杨洁规 实习生何日峰)近日,有残障人士向三湘都市报新闻热线反映,称长沙多数公共停车场未设立无障碍停车位,有些设置有无障碍停车位的,也被其他社会车辆占用,严重影响了残障人士开车的出行。记者就此展开了走访调查。
现场:无障碍车位被社会车辆占用,驾驶员解释“没注意到”
12月10日上午,记者在长沙华雅国际酒店停车场看到,停车场紧邻进出口位置设有一个无障碍车位,但被一辆小车占据。“偶尔有被占用的情况,我们看到了一般会劝离。”就在记者与停车场安保人员交谈的间隙,小车驶离了现场。记者注意到,车位底部喷有无障碍车位标识,现场无其他指引标牌,驾驶员稍不留神就容易忽视。
家乐福芙蓉广场店停车场内有设置无障碍停车位,车位一旁的立柱上印有“无障碍车位”标牌,车位用蓝色线框标出,且比普通停车位略宽,留有轮椅上下车所需宽度。记者在现场看到,车位被一辆小车占据。10余分钟后,小车司机赶到现场将车挪走,他解释说,“停车时没有注意到是专用车位,下次会注意。”
(家乐福芙蓉广场店停车场内无障碍车位被社会车辆占用。杨洁规 摄)
长沙黄花机场P5停车场设置有6个无障碍停车位,其中2个设有可移动“残疾人专用车位”标牌的车位被社会车辆占用,且标牌也被挪开。另外4个立有“无障碍车位”标牌的专用车位,则无社会车辆占用。
(长沙黄花机场P5停车场内无障碍车位被社会车辆占用。杨洁规 摄)
12月9日、12月10日,三湘都市报记者走访了长沙城区省妇幼保健院、湘雅医院、长沙市中医医院、长沙火车站停车场、先锋城铁站地下停车场等10余个公共停车场,发现绝大多数均未设置无障碍停车位,但是残疾人都可凭有效证件享受免费停车。
规定:每个公共停车场至少应有1个无障碍停车位
2012年施行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中明确规定,城市的大中型公共场所的公共停车场和大型居住区的停车场,应当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设置并标明无障碍停车位。无障碍停车位为肢体残疾人驾驶或者乘坐的机动车专用。而在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湖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中也明确规定,城市的大中型公共场所的公共停车场和居住区的停车场,应当设置无障碍停车位,且不得占用。
在《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也明确指出,每一座公共停车场的无障碍停车车位数量应不少于总停车数的2%,且至少应有1个无障碍停车位。同时要设在通行方便、行走距离路线最短的停车位,且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一侧,应设宽度不小于1.2米的通道,供乘轮椅者从轮椅通道直接进入人行道和到达无障碍出入口。地面还应涂有停车线、轮椅通道线和无障碍标志。
一直关注本报《莫让无障碍成障碍》系列报道的省人大代表李丽说,希望各个停车场首先要保障无障碍停车位数量,同时,全社会要有无障碍服务的意识,不占用无障碍车位,“让残障人士停车也有一席之‘位’。”
责编:周泽中
来源:华声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