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9月4日讯(三湘都市报·华声在线记者 虢灿 通讯员 封跃林 李贝 视频 王珏)派出所民警把夜宵店起纠纷的人带回调查,夜宵店老板开车冲到派出所来“捞人”,满身酒气质疑民警为什么带走其朋友。民警通知辖区交警大队,交警一查:210mg/100ml,远远超过醉驾标准。夜宵店老板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立案侦查。
今天,省交警总队通报了这起发生在岳阳屈原管理区酒驾司机自投罗网的闹剧。
9月2日凌晨1点左右,岳阳屈原公安局青山派出所民警接群众报警,营田镇一夜宵店有人发生纠纷。民警将当事人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处理,回派出所不到10分钟,夜宵店的老板刘某开着一辆黑色小车进了派出所。
监控画面显示,刘某将车停在了派出所门前,没停稳还往后滑了一段距离。刘某下车后,步履蹒跚,有女子上前劝阻,刘某一把推开径直走进了派出所,大声质疑民警为什么要带走其好友。刘某的言行马上就吸引了民警的注意。
“浑身散发着酒气,还是驾车过来的,有酒驾嫌疑。于是通知了我们大队民警过来协助处理。”岳阳屈原交警大队民警王坤说。
随后,刘某被带回122中队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此时的刘某已是酒劲发作,呈现出醉态,歪着坐在椅子上,还用手撑着才能勉强坐稳,反复了几次才完成吹气检测。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刘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1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查,当晚夜宵时刘某陪朋友喝了不少酒,其后朋友与他人发生纠纷被带往派出所,刘某一时脑热,就想来派出所“捞人”,竟然驾车来到派出所。
民警带刘某抽取血样送检,血检查结果显示刘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31.3mg/100ml。
刘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将被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因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已被当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将面临刑事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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