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人 个体工商户和“一房两证”市民购房资格有调整

2020-08-06 19:28 [来源:华声在线] [编辑:洪晓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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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8月6日讯(湖南日报·华声在线记者 张云龙 实习生 姜河)购房资格审核中,个体工商户可凭营业执照代替工资流水吗?因一房两证无购房资格,能否购买第二套住房......近日,长沙市长信箱回复一批市民来信。其中,对个体工商户和“一房两证”市民如何购房,明确进行答复。

对于在长沙拥有已满2年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置业者,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回应:“如需通过人才(学历)购房,请提供学历证明、工作证明、24个月工资流水、24个月居住证明及社保在缴证明,进行申请购房。其中,‘24个月工资流水’这一项条件,也可以凭已满2年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代替。”

对于因“一房两证”无购房资格的市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回应道,“可在满足其他购房政策下购入第二套房。”此外,针对“一房两证的两证合一”问题,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应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和第三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同一权利人合并不动产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应当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如业主申请办理合并为一套住房的变更登记,应按上述规定提交规划部门出具的同意合并的批准文件。”

新闻多一点:

2006年5月,为了满足更大范围的住房刚需,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九个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提出“90/70政策”。即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该政策执行两年多时间,市场中随之出现“一房两证”的现象,即实际一套100余平米的住房拥有两张不动产权证书。对于“90/70户型”业主来说,“一房两证”意味着他们没有购买第二套房的资格。过去这类房屋因需占用两套购房资格,也难以进入市场流通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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