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男遇查坠亡 家属索赔70万被驳回

2020-06-13 10:30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虢灿 侯敏娜] [编辑:欧小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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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娼男遇查坠亡,家属索赔70万被驳回

一二审均败诉 法院:逃避执法,应自行承担后果,身亡与被告没有因果关系

株洲男子王强(化名)在株洲一家酒店的中医理疗馆内嫖娼,碰上民警清查,男子为躲避执法,强行打开隔离窗户,不顾其他人的劝阻,执意从8楼翻窗逃走,却不慎坠楼身亡。王强的家人把酒店及理疗馆的负责人起诉到法院,索赔70万。

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了王强家属的上诉,维持原判。6月12日,省高院微信公众号通报了该案。

■三湘都市报·华声在线记者 虢灿 通讯员 侯敏娜

男子嫖娼坠楼身亡

家属起诉索赔

2018年2月7日,王强来到醴陵市某假日酒店内朱某经营的中医理疗馆嫖娼。随后,公安机关对该理疗馆进行清查。民警敲门要求王强配合检查,王强强行打开隔离窗户并翻越护栏。屋内的失足妇女见状,赶忙劝阻。王强执意逃走,结果从酒店8楼坠落至4楼。民警破门后发现王强已经坠楼,立即将他送往医院。王强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

警方调查得知,该养生馆负责人朱某曾委托魏某作为承租人乙方,与该假日酒店签订了租赁合同,酒店将8楼的17间客房租给乙方。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乙方在该场所进行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否则乙方应独立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责任。但是朱某却在租赁的客房里,非法组织卖淫活动。目前,朱某、魏某均已被判刑。

王强身亡后,其家人将酒店、朱某告上了法院,要求支付赔偿70多万元。王强家属认为,朱某租赁酒店从事卖淫活动,其行为存在明显过错;酒店将客房租给朱某从事卖淫活动,对其出租的房屋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亦有过错。酒店则认为,他们已经按照有关要求,在酒店的窗户上设置了符合标准的必要防护措施。王强强行翻窗,其真实原因是为了逃避处罚,并非是酒店防护措施不到位。

醴陵市法院一审对王强家属的诉求,均不予支持。王强的家属上诉至株洲中院。

坠亡与被告无因果关系

法院不予支持

近日,株洲中院二审判决这起生命权纠纷案。株洲中院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基本清楚,王强家属的诉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遂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株洲中院承办法官罗湘武介绍,公安机关执法是法律赋予的正当权力,任何公民都应配合公安机关的执法行为,而不是企图逃避执法。王强作为成年人,明知翻越高楼窗户有可能导致死亡,仍强行翻窗,最终导致自己死亡。王强的行为不但是基于个人利益的考虑,也是为了逃避公安机关的抓捕而自主选择的结果。

虽然王强前去嫖娼是违法行为,其人身安全仍然在一定范围内受到法律保护。可在本案中,王强不顾劝阻强行翻窗,明显已经超出了经营者能够预见和防范的范围。所以,朱某与王强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而酒店确实按照标准设置了必要的窗户保护措施。加上承租人朱某对此不负有责任,酒店也不应对王强的死负责。

“即使朱某非法从事组织卖淫活动在先,但王强前往非法经营场所,也不会必然导致坠楼丧生,这亦是王强自主选择的结果。王强的坠楼死亡虽然令人惋惜,但其逃避执法的行为不能得到鼓励和支持。王强明知公安机关执法,仍然采取激烈方式逃避,不仅增加了执法的难度,还增加了自身的危险。”罗湘武说。

责编:欧小雷

来源: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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