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暂退80%服务质量保证金 支持旅行社渡过难关

2020-02-07 12:14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刘思佳] [编辑:邓玉娇]
字体:【

华声在线2月7日讯(记者 刘思佳)近日,为缓解疫情下旅游企业经营困难,进一步做好文化和旅游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下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向旅行社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范围为全国所有已依法交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暂退标准为现有交纳数额的80%。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在此次暂退范围之内。自《通知》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接受暂退保证金的各旅行社应在2022年2月5日前将本次暂退的保证金如数交还。

《通知》要求,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抓紧组织实施,自《通知》印发之日起,一个月之内完成暂退保证金工作;要建立工作台账,指导和督促相关旅行社企业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及时完成保证金信息变更和备案工作;要加强监管,对未按期交还保证金的旅行社要依法依规查处,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各地应于2020年3月15日前将保证金退还情况报送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

据悉,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是指由旅行社缴纳,文旅行政管理部门管理,用于保障旅游者权益的专用款项。根据相关规定,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存入质量保证金20万元;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增存质量保证金120万元。

责编:邓玉娇

来源:华声在线

相关专题:防控重大疫情,我们在一起

今日热点
焦点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