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剧场效应"说不!长沙出"狠招"进一步为中小学生减负

2019-06-20 20:46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记者 黄京] [编辑: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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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6月20日讯(三湘都市报·华声在线记者 黄京) 当下,“剧场效应”“抢跑文化”“超前学习”现象,在教育领域屡见不鲜。为了纠正这种功利的教育观念,进一步为中小学生减负,日前,长沙市教育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若干规定》(下称《规定》)。今后,长沙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排名。同时呼吁家长根据孩子的兴趣爱好选择适合的培训,避免盲目攀比、跟风报班或请家教给孩子增加过重课外负担,有损孩子身心健康。

高中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不得超8小时

《规定》指出,要控制课外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每天不超过1小时,初中和高中家庭作业每天分别不超过2小时、3小时。教师要精选作业,不得布置超过课标要求的作业,不得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不得布置由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为批改的作业,不得统一布置网络作业或须通过网络下载打印的作业。

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分别不得超过6小时、7小时和8小时,家校配合保证学生每天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保障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每天10小时、9小时、8小时的睡眠时间。

考试不出偏怪考题,义务教育阶段学科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排名。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学校可组织一次统一考试,其他年级原则上每学期不超过两次统一考试(期中和期末),经核准组织的校际联考仅限于期末举行。不得在小学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规范实施学生随机均衡编班,合理均衡配备师资。严禁因违规招生或违规转学造成寄读借读、空挂学籍等现象。

严禁超标培训,严控培训时间

校外培训机构严禁夸大培训效果,开展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内容、班次名称、招生对象、培训进度、上课时间等要经所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审核并向社会公布;培训内容不得超出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区县(市)中小学课堂教学同期进度。不得留作业。

严禁将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严禁作出与升学、考试相关的保证性承诺,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排名。培训时间不得与当地中小学正常教学时间相冲突,小学和初中授课时间分别不得早于8:30、8:00,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家长要理性设置对孩子的期望值,鼓励孩子尽展其才。根据孩子的兴趣爱好选择适合的培训,避免盲目攀比、跟风报班或请家教给孩子增加过重课外负担,有损孩子身心健康。

获奖结果只视为荣誉,减负不力将被问责

高考成绩即将公布,《规定》指出,将不公开高考成绩排名,不宣传炒作所谓“中考、高考状元”。区县(市)人民政府不得给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得片面以升学率评价学校;不得将升学情况与考核、绩效和奖励挂钩。

同时,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条件强行要求学校或学生参加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类竞赛活动,不得收取活动费、报名费和其他各种名目的费用,不得组织竞赛培训,不得推销或变相推销相关资料、书籍或商品等,不得指定竞赛器材、用品和品牌等。不得擅自变更组织内容、范围、方式等;除国家政策规定外,获奖结果只能视为荣誉,不得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严禁组织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挂钩的“奥数”、等级评定、选拔性考试及学科类竞赛活动。

不得随意要求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得随意要求学校增加专题教育内容。教育行政部门要强化面向中小学生活动竞赛的日常监管,对未经批准违规举办的活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对造成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的行为,实行零容忍,举报一起查处一起。长沙将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开展督导检查。市、区县(市)两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开展减负工作评议考核,落实督学责任区制度,每学期向社会公布督导结果。对减负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依法依规予以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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