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违法也担责!湖南省高院发布8起涉未成年人典型案例

2019-05-31 10:03 [来源:华声在线] [编辑:欧小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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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校车超载,受刑罚;“熊孩子”违法,也担责!

省高院发布8起涉未成年人典型案例

华声在线5月31日讯(湖南日报·华声在线记者  何金燕  通讯员  邱杨雨生)性侵未成年人,获死刑;驾驶校车超载,受刑罚;“熊孩子”违法,也担责;校园暴力,须严惩。今天,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法院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情况,发布近三年来全省法院审理的8起涉未成年人审判典型案例。

对侵犯未成年权益犯罪始终保持严惩高压态势,全面保护涉案未成年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和利益。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审结猥亵儿童犯罪211件,判处刑罚211人;拐卖妇女、儿童犯罪16件,判处刑罚69人;拐骗儿童犯罪5件,判处刑罚5人。

坚持“未成年人合法利益最大化”原则,探索运用司法手段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建立“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绿色通道”。近三年来,全省法院共审结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民事案件15万余件,其中调撤率达30%,为经济困难的妇女儿童减、免、缓交诉讼费200余万元,拨付专项司法救助资金100余万元。

据统计,全省犯罪未成年人年龄主要集中在十六至十八周岁,占犯罪未成年人比88.07%;在全省法院判处的犯罪未成年人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比86.4%;无业人员犯罪占比大,留守未成年人犯罪占很大比例;未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占判处犯罪未成年人总数的 50%。

为此,全省法院积极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依托审判,注重对涉案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有针对性地选择部分典型案件到社区、学校等地公开审判、以案释法。利用线上线下平台,打造青少年法治教育阵地。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累计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300余场次。

相关链接:

性侵未成年人获死刑

【案情】

被告人李某利用带被害人外出玩耍、送钱、送小人书等手段,两年内诱骗14名6至7岁的幼女,实施奸淫26次。其中,李某6次进入小学校园,将8名小学一年级女生诱骗至他处奸淫,2名幼女遭多次奸淫。

【判决】

李某曾因奸淫幼女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被告人李某的死刑判决。

【意义】

要加强对有性侵害前科人员的监督管理,在他们刑满出狱后,应当及时向其户籍地或居住地的公安机关通报,对这些人员加强查访和管控,进行从业限制和身份公开;家庭、学校应当开展系统的青少年性知识教育,关注孩子的身心变化,共同筑牢家庭、学校、社会三道防线,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此类案件发生。

校园暴力酿成悲剧

【案情】

被告人易某系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案发当日,易某与同学在学校操场路边聊天,被害人刘某与同学经过,易某故意对坐在旁边的同学说:“这是一群流子”。双方后发生争执、扭打,易某拿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刺中刘某胸部至其当场死亡。

【判决】

被告人易某犯罪时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易某有期徒刑十年。

【意义】

本案是一起严重的校园暴力案件,最终铸成终身大错。被害人失去宝贵的生命,被告人也付出失去自由的代价。

责编:欧小雷

来源: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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