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偷偷带走孩子被列入老赖 被限制高消费后主动送回孩子

2019-05-31 10:25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周凌如 钟建林] [编辑:刘畅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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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偷偷带走孩子被列入老赖

被限制高消费后主动送回孩子;芙蓉区发布5起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5月30日上午,长沙市芙蓉区法院召开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2013—2018年该项工作执行的相关情况,并发布了5起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据了解,自2013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芙蓉区法院共审理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557件,其中民事案件415件,案由涵盖抚养费纠纷、健康权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24类案由;刑事案件142件,涵盖抢劫、故意伤害、盗窃等13类案由。

本报长沙讯 父亲家暴,母亲起诉离婚,最终母亲获得一岁多可可的抚养权。谁知,父亲偷偷将可可送到乡下,让爷爷奶奶抚养。面对这样一起特殊的执行,法院要怎么办?5月30日,芙蓉区法院通报了这起案例。

阿玲与阿晖经人介绍认识,2015年8月登记结婚。2015年11月18日,阿玲生下可可。

婚初双方关系尚可,随着共同生活时间延长,双方性格差异逐渐显现,时常发生矛盾。2016年12月15日,阿玲曾向芙蓉区法院立案申请人身保护令,芙蓉区法院经审查认为阿晖对阿玲实施过家庭暴力,于2016年12月16日出具民事裁定书,裁定禁止阿晖对阿玲、可可实施家庭暴力;禁止阿晖骚扰、跟踪、接触阿玲、可可及相关近亲属;责令阿晖迁出共同居住的住所。然而此后双方关系并未得到改善。

“结婚以来,家庭开支大部分由我向朋友借钱及娘家支援,才勉强维持。阿晖对家庭极度不负责任的态度令我心寒。现双方已无法沟通交流,夫妻关系名存实亡。”2016年12月,阿玲向芙蓉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希望女儿可可随她生活,阿晖应每月支付小孩抚养费。

最终芙蓉区法院判决,准许阿玲与阿晖离婚,可可由其母亲直接抚养。

判决生效后,阿晖却始终不服气。他将可可偷偷放在乡下,让可可的爷爷奶奶抚养。

阿玲因讨要孩子未果,只能向芙蓉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案件立案后,执行法官多次做阿晖的法律解释和思想劝导工作,告知其要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看待问题,自觉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但阿晖就是不肯将孩子交由阿玲抚养监护。

无奈,执行法官对阿晖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高措施实施不久,阿晖主动与执行法官取得联系。在执行法官的说服劝解下,阿晖终于解开心结、放下包袱,将可可送来法院。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阿晖与阿玲顺利办理了抚养权交接手续,案件执行完毕。

“抚养权执行案件的执行标的是被执行人交还孩子的行为。因该行为与孩子的人身密不可分又无可替代,故不宜采取直接执行措施。”芙蓉区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此类案件的执行应采取思想引导为主、法律强制为辅的综合执行措施。记者周凌如通讯员钟建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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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扮护士从医院拐骗新生儿被识破

本报长沙讯“这个孩子该洗澡了。”听到眼前穿护士服的“护士”的话,老人将怀中的孙子递给了她。护士王某见抱着孩子的“护士”面生,及时盘问制止。5月30日,芙蓉区法院通报了这起案例,假护士曾某某因犯拐骗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原来,曾某某因婚后未能生育,想拐骗一个小孩自己来抚养。她在长沙市人民路某医院三楼月子公寓转了约两个小时,一直未能找到下手的机会。随后她从月子公寓护士办公室盗得一套护士服更换后,并戴上事先准备的口罩,再将自己的衣服藏在女厕所内。曾某某来到三楼5号病房门口,发现只有一名老人陈某在照看睡在婴儿床上的孙子,遂对陈某称:“这个孩子该洗澡了。”曾某某用事先准备好的婴儿毯将婴儿从三楼抱着下到一楼。因婴儿上午刚洗过澡,陈某对曾某某有些怀疑,就一直跟着曾某某。

曾某某来到一楼后发现陈某一直跟随其后,遂抱着婴儿返回三楼婴儿洗澡房。因已过洗澡时间,该门未能打开。当曾某某抱着婴儿继续沿走廊往前走时,遇到了医院护士王某。王某觉得曾某某面生,便问:“你把婴儿带到哪儿去?”曾某某没回答,陈某告诉王某,护士要带其孙子去洗澡。王某告诉陈某,这个人不是医院护士,陈某马上从曾某某怀中将婴儿抱了过来。王某随即打电话给医院保安,保安将曾某某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

芙蓉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曾某某以欺骗方法取得监护人的信任,谎称为婴儿洗澡,将婴儿抱走欲自己抚养,其行为已构成拐骗儿童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曾某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因其意志以外原因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从轻处罚。曾某某此次犯罪系初犯,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

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拐骗儿童导致儿童脱离监护人的监护,虽然不是拐卖儿童,但也是犯罪行为,是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严重侵犯,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潇湘晨报记者 周凌如 通讯员 钟建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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