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在线4月11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刘建强)4月10日下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并公布6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
自2018年1月以来,湘潭市两级法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全国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严惩黑恶犯罪分子。截至今年4月8日,全市两级法院共计受理恶势力犯罪一审案件25件(其中中院一审1件),已审结19件;中院二审受理13件,已全部审结。全市两级法院共判决认定恶势力犯罪案件13件,对54名涉恶犯罪分子均判处了实体刑,无一适用非监禁刑,判处重刑(五年有期徒刑以上)人数17人。
全市两级法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还加大了财产刑适用和执行力度,坚决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迄今已对黑恶犯罪分子判处财产刑金额62万元;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的基础;大力推动涉黑涉恶司法建议工作,将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与综合治理有机结合,从源头上防范黑恶势力犯罪。下一步,全市法院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随后,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了6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张议等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案;戴俊等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案;周仕明等人寻衅滋事、破坏生产经营案;陈玉冬等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案;陈真等人组织卖淫、故意伤害案;侯勇等人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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