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住“牛鼻子” 管好“钱袋子”——我省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

2019-01-29 07:49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王珊] [编辑:夏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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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住“牛鼻子” 管好“钱袋子”

——我省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

制图/彭婷

王 珊

2018年11月29日,财政部发布2017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度排行榜,湖南排名全国第一。

财政部开展的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内容包括地方各级政府和部门、单位2017年度预算和2016年度决算公开信息的完整性、细化程度、及时性、公开方式以及财政收支信息的真实性。评分结果显示,湖南预决算公开度得分达99.115分(百分制)。

为管好用好全省人民的“钱袋子”,省财政牵住预算管理这个“牛鼻子”,大力推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逐步建立,为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面向阳光,打造“透明预算”

“2月2日‘自然灾害救济补助’200元、7月4日‘老人生活补助’300元,钱都发下来了嘞。”在桑植县洪家关乡水田坪村,低保户杨十妹的儿媳黄菊芝打开“互联网+监督”APP,发放的补助款一览无余。

“过去,查补助要翻两座山,走十几里路去镇上银行。现在,有了这个‘高科技’,能随时随地查。”黄菊芝对民生资金监督的“参与感”更强了。

以小见大,“互联网+监督”APP的建设,反映了我省推动预决算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决心与恒心。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只有阳光公开,才有透明。省财政将预决算公开作为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改革利器,努力推动预决算公开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省财政厅制定了《湖南省财政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努力将“家底”晒得更全、更细、更明白;建立负面清单制度,除36项预算管理涉密事项外,所有财政资金都要求向社会公开,实现预算公开范围全覆盖;出台《湖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公开办法(试行)》,并明确,面向社会申请、直接分配给企业和居民的专项资金,要在《湖南日报》、主管部门和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公开;面向市县政府和机关事业单位分配的专项资金,要在主管部门和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公开;所有省级专项资金都要实行制度办法、申报通知、评审公示、分配结果、绩效评价等全过程“五公开”,倒逼规范管理;指导市县完善预决算公开,提升全省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民生资金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但一直以来公众获取信息的渠道单一有限、投诉过程繁杂。对此,我省下大力气构建全省“互联网+监督”平台,将分散在民政、财政、教育等十余个部门与民生相关的数据进行整合,并全面公开各类民生、扶贫资金及村级财务的拨付、发放和使用情况。自2017年11月14日上线至今,“互联网+监督”平台共公开省市县三级财政民生项目资金1098.35亿元。

如今,在湖南,预决算公开已成常态,不公开才是例外。

理顺机制,提高县级财政“三保”能力

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县级财政收入增速放缓,而保障改善民生等刚性支出只增不减,加上一些政府性债务的影响,县级财政面临巨大压力。

如何防范县级财政运行风险,增强“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能力?

我省从加强和规范预算管理破题,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县级财政管理的若干意见》,从收入、支出、国库库款、政府性债务、预算管理机制、财政体制等6方面内容拟定20条措施,进一步规范县级财政管理,提高县级财政理财水平。

过去,有些项目由于各级财政责权利不统一、不明晰,项目责任落实不到位。继在全国率先出台《湖南省水利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办法(试行)》后,省财政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因地制宜起草了我省改革实施方案,拟在义务教育等8大类16大项35小项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实施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我们将中央的18大项改革事项细化为38小项,结合我省实际,将35项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纳入改革范围。35个事项中,将能按统一分类分档办法确定省与市县支出责任分担办法的18个小项全部按新的统一规范的分类分档办法确定省与市县的分担比例。”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这将有利于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的职责,有利于规范相关保障标准和分担比例,更好地兜牢民生底线。

“提高县级财政的‘三保’能力,关键是要理顺机制。”除规范县级财政管理、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外,省财政还努力完善转移支付制度,逐步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标准合理、保障有力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和保障机制,推动财力配置向困难地区进一步倾斜。

整合专项,“集中力量办大事”

2018年12月28日,省财政厅公布了《2019-2021年省级专项资金清单》。在2018年省级专项资金压减至75项的基础上,2019年进一步精减至47项。

“省级专项的数量在做减法,是为了在资金的使用效益上做乘法。”省财政厅负责人解释。

近年来,预算管理逐步由“投入型”向“绩效型”转变。怎样用更少的钱办更多更好的事?“集中力量办大事”,是省财政给出的答案。

2018年7月,省财政厅出台《关于深入推进省级专项资金实质性整合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大规划、重点工程所需资金,优先从使用范围相近的专项资金存量中跨专项、跨部门统筹安排。

农业领域,率先开展“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试点。设立现代农业发展专项、农村发展专项、农田建设专项等3个大专项,按照大专项实施目标设立任务清单。市县在确保完成目标任务的前提下,可将相关专项资金纳入同一资金池统一管理、统筹使用。

“这样有助于解决资金条块分割、结构固化等问题,让资金发挥‘1+1>2’的效用。”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省级专项资金还建立了动态调整和退出机制。对市县转移支付补助,原则上采用因素法分配,确需按项目法分配的专项资金也要采取竞争性评审方式,提升财政资金配置效率。

“花钱的根本原则应该是‘钱随事走’。”也正是基于这个原则,省财政出台了清理规范重点支出挂钩事项的文件,明确取消“先确定支出总额再确定具体项目”的保障方式,把过去“以钱定事”调整为“以事定钱”,根据发展规划以及财力可能,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把钱真正花在“刀刃”上。

多管齐下,拨快预算执行“进度条”

年初申请的项目资金,直到临近年末才一股脑用完——这在过去并不是件“新鲜事”。一方面,是民生需求“嗷嗷待哺”;一方面,却是账面资金“呼呼大睡”。如何强化预算执行,盘活存量资金,让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好发力?

省财政多管齐下——

实行目标管理制度。根据专项资金目标逐月预警,对未完成目标的专项进行红色预警,对下月要完成目标的专项予以橙色提示,督促加快执行进度。

限时下达专项资金。原则上,要求所有省级专项资金在9月30日前下达完毕,对未下达的专项按比例扣减预算规模,下达越晚,扣减越多。截至2018年12月初,共扣减省级专项资金2.64亿元,全部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支持的重点领域。

通报预算执行进度。每月初,分部门、分地区通报预算执行进度、盘活存量等财政运行情况。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和专项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向分管省领导汇报,市县进度通报同步抄送市州党委、政府,倒逼推动预算执行。

严格控制结转结余。要求省直部门结转结余资金不得超过年初预算的3%,不得超过部门整体支出的8%。在收回“三公”经费结余、收回连续结转两年以上项目资金的基础上,将部门年初预算基本支出结转结余、结转一年以上的业务工作经费和运行维护经费一并收回财政,进一步盘活存量资金。

一系列措施,拨快了预算执行的“进度条”,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责编:夏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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