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闹"之殇——重庆公交坠江事件反思

2018-11-03 12:00 [来源:华声在线] [编辑: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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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一个人错过了一站

导致一车人错过了一生

错过站点抢夺方向盘

男子被乘客一脚踹飞

有人干扰司机你会出手吗

公交驾驶室要不要装隔离门

▲扫二维码看“车闹”事件现场视频。

策划:彭治国

统筹:肖德军、黄娟、曾小舟

执行:虢灿、王智芳、杨昱、石芳宇

假如也有那“飞踹的一脚”

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故原因11月2日披露,据车内黑匣子监控视频显示,系乘客与司机激烈争执互殴致车辆失控。结果一出,迅速引起了广大公众的高度关注,人们感到惊诧而愤怒:如此常识性的公共安全意识为何被忽视甚至无视?以至于因为乘客与司机的互殴导致一车人陪葬。

从这起事件经过来看,女乘客是主要过错方,在司机提前提醒的情况下自己仍然错过了下车站点,却不依不饶撒泼耍赖,完全就是一个蛮不讲理的“车闹”。“车闹者”们大多怀着巨婴心理,漠视规则、忽视底线、纵容任性、自我中心且充满戾气,点对点伤害还不算,最终还殃及池鱼。严格来说,一切影响交通工具出行安全的行为,都可视为恐怖行为。这丝毫不夸张。据不完全统计,国内仅2018年抢方向盘事件就已经发生了25起,这些事件中均有人不同程度受伤,攻击驾驶员的危害性可见一斑。

事发后,不少人呼吁应该给公交车驾驶室安装防护栏,同时建议加大法律惩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这些意见,皆属技术性补足,理应纳入对公交运营的管理之中,以提升公共安全。

然而,除了技术性的防范之外,公共安全的责任最终还是落在每个人的头上,毕竟,公共安全的公共属性决定了每个身处其中的人都不可逃避地需要负起一定的责任。在万州公交坠江事件中,这一点也是颇受舆论热议的,从争吵到坠江,共计大约五分钟左右时间,却无一人站出来劝阻、制止这场争斗,这已经不是事不关己了,而是事关自己和其他十几人的生命安全,却没人挺身而出,不得不说,公共意识的缺乏是让人遗憾的,而代价也是极其深重的。与此同时,网络上流传的另一个视频,一名男子抢夺司机方向盘时,被另一乘客飞踹一脚,“飞踹者”由于及时制止了施害行为得到了一边倒的赞赏。生死关头,普通人也必须要挺身上前,因为这不仅仅是救人,更是自救。

视频下方的评论中,很多人留言深表惋惜,纷纷表示但凡有一个乘客站出来劝一下、拉一下,可能最终结果都不至如此。恰恰是大多数人习惯性地事不关己,于是有意无意造成了闹事者人性之恶的放纵,最终酿成惨剧。这也警醒我们,在公共安全面前,没有人可以独善其身、独全其命。假如坠江的公交车上也有那么一脚“飞踹”,可能也不会有这样的结果。

事故的发生给我们带来的教训是惨痛的,而事故的发生也必然是积累的结果,我们希望在技术层面完善、法律层面严格的同时,每个人都能有公共安全意识,有规则意识,有自救的意识和行动能力,让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

■三湘都市报·华声在线评论员 张英

一个人错过了一站

一车人错过了一生

重庆公交坠江事件原因让人痛心

出事公交行车路线。 图片来源:新浪微博

事发时路过车辆行车记录仪里的公交坠江视频截图。

10月的最后一个夜晚,在长江水底沉睡了85小时的公交车“渝F27085”露出水面。这辆万州市民心中曾经的“最美公交”,玻璃全部破损,上层部分坍塌。有船只拉响了低沉的汽笛声,持续了5秒过后,像是某种呼应,重庆万州长江二桥附近所有的船只一齐发出悲鸣。

11月2日,公交车坠江原因公布,据车内黑匣子监控视频显示,系乘客与司机激烈争执互殴致车辆失控。

【事件】 重庆公交坠江始末

10月28日10时许,重庆万州区22路公交车由万州区江南新区往北滨路行驶,当车行驶至万州长江二桥桥上时,与一辆由城区往江南新区行驶的小型轿车(车内只有驾驶员)相撞,公交车失控冲破护栏坠入长江。

事故发生后,重庆市万州区两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紧急组织公安、海事、长航等相关部门全力搜救。

16时30分左右,水下机器人开始第一次下潜,准备通过其携带的高清摄像设备,将相关视频信息传输给救援人员。

10月29日,重庆长航等单位的专业打捞船采用多波束声呐,发现一长约11米、宽约3米的物体,基本确定为坠江公交车。

10月30日,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打捞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消息,坠江公交车的打捞工作已经开始。

10月31日零时50分,潜水人员将车载行车记录仪及SD卡打捞出水后,公安机关多次模拟试验,对SD卡数据成功恢复,提取到事发前车辆内部监控视频。

10月31日23时30分左右,随着浮吊船的吊索缓缓提升,坠江的公交车被打捞出水面。

截至11月1日15时,共找到13名遇难者遗体,身份已全部确认,仍有2人失联。

11月2日上午,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故调查处置部门发布消息,此次事故原因已经查明,系乘客与驾驶员发生争执互殴引发。

【探因】 公交车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公安机关先后调取监控录像2300余小时、行车记录仪录像220余个片断,排查事发前后过往车辆160余车次,调查走访现场目击证人、现场周边车辆驾乘人员、涉事车辆先期下车乘客、公交公司相关人员及涉事人员关系人132人。

公安机关对22路公交车行进路线的36个站点进行全面排查,通过走访事发前两站下车的4名乘客,均证实当时车内有一名中等身材、着浅蓝色牛仔衣的女乘客,因错过下车地点与驾驶员发生争吵。经进一步调查,该女乘客系刘某(48岁,万州区人)。综合前期调查走访情况,与提取到的车辆内部视频监控相互印证,还原事发当时情况。

10月28日5时1分 公交公司早班车驾驶员冉某(男,42岁,万州区人)离家上班,5时50分驾驶22路公交车在起始站万达广场发车,沿22路公交车路线正常行驶。事发时系冉某第3趟发车。

9时35分 乘客刘某在龙都广场四季花城站上车,其目的地为壹号家居馆站。由于道路维修改道,22路公交车不再行经壹号家居馆站。当车行至南滨公园站时,驾驶员冉某提醒到壹号家居馆的乘客在此站下车,刘某未下车。当车继续行驶途中,刘某发现车辆已过自己的目的地站,要求下车,但该处无公交车站,驾驶员冉某未停车。

10时3分32秒 刘某从座位起身走到正在驾驶的冉某右后侧,靠在冉某旁边的扶手立柱上指责冉某,冉某多次转头与刘某解释、争吵,双方争执逐步升级,并相互有攻击性语言。

10时8分49秒 当车行驶至万州长江二桥距南桥头348米处时,刘某右手持手机击向冉某头部右侧。

10时8分50秒 冉某右手放开方向盘还击,侧身挥拳击中刘某颈部。随后,刘某再次用手机击打冉某肩部,冉某用右手格挡并抓住刘某右上臂。

10时8分51秒 冉某收回右手并用右手往左侧急打方向(车辆时速为51公里),导致车辆失控向左偏离越过中心实线,与对向正常行驶的红色小轿车(车辆时速为58公里)相撞后,冲上路沿、撞断护栏坠入江中。

■据新华社

【链接】

同一路公交曾发生两次类似事件

2015年12月12日下午1时许,重庆市万州区22路车上一名女乘客由于没有听到广播坐过了站,于是迁怒司机破口大骂。司机忍无可忍还嘴,女子竟突然打向司机并抢夺方向盘,造成行道树被撞倒,车头受损,车上乘客也有不同程度撞伤。女乘客被刑事拘留。

2015年12月29日上午10时许,重庆市万州区城区22路环湖公交车行驶至江南新区南滨路长江之星附近时,因公交站台被社会车辆停占,公交司机欲过站停靠时,一名老者便上前抢夺司机方向盘,导致公交车冲上人行道撞上绿化树,致车头损坏,两名老年乘客受伤。肇事者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网友观点

人生的路要寄几走cpa:天啊,这是在开车,骚扰司机不是在找死吗?

不恋君:一次错过,竟演变成15个人的生命从此消逝。你错过了一站路,却让15个人错过了他们的后半生。

Roy1121111: 真的,坐过了就等下一站,走两步怕什么,别拿自己的命开玩笑。

L_Brave_Heart:干扰公交车司机开车的应该入刑!

娱大虾:有没有发现桥上行人……肯定吓惨了……

JJtuirt:真的希望是司机突发疾病 没想到竟然是这个原因 说不出来的愤怒和难过!

想了半天才想到你:还是应该推广黑名单这个政策,打司机和打医生的都应该纳入黑名单。

Amandaaaaa__:以后给司机装个安全门吧……

卸甲拾文:应修改刑法了,应增设袭驾罪,乘车人制止挑衅、袭击驾驶人应一律视为正当防卫,不承担任何刑事和民事责任。

■三湘都市报·华声在线综合

“车闹”现象不鲜见

冲突都因小事引发

我省曾发多起案例引警示

7月24日,长沙367路公交车上,一女子让一男童吊手环锻炼,司机进行劝阻后,却被该女子怒怼。视频截图

■记者 虢灿 石芳宇

在湖南,同样不乏“车闹”的身影,记者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梳理近几年来我省法院与公交车相关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发现,有多起对公交车驾驶员“动手”、抢夺方向盘、刹车等案件。而司乘之间冲突往往由于乘客坐过站或是要求下车遭拒引起。

而另一方面,不少长沙公交车司机也表达了自己的无奈,“上岗前培训的第一课就是要求‘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公交车司机挨骂被打是家常便饭。”

案例

扯司机衣服导致事故

男子获刑两年

乘客想在等红灯时下车遭拒,同车男乘客“出头”数落公交司机,还在公交车起步后拉扯司机,导致公交车一头撞上路边电线杆。家住长沙县楚天世纪城的男子刘某没想到,他拉扯那一下让他付出巨大的代价。法院以刘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今年4月13日13点多,刘某从他住的长沙县楚天世纪城小区门口公交站上了一辆102路公交车,车辆经过长沙县泉塘菜市场时,跟他同一站上车的女乘客发现坐过站了,要求司机在等红灯的时候在路口下车。

司机以路口下车违反规定不安全为由拒绝了,刘某为了帮女乘客出头,谩骂、拉扯司机,在公交车起步后猛拉司机右肩膀衣服好几下,公交车一头撞上了路边电线杆。

近日,长沙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该案,被告人刘某无视公交车乘客及道路上不特定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拉扯正在驾驶公交车的司机衣服,导致公交车方向失衡造成人员受伤以及财产损失的事故,其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法院判决被告人刘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男子错过站点抢夺方向盘被乘客踹飞

4月20日上午,一辆由湖南衡阳驶往长沙的长途大巴在途经湖南湘潭昭山收费站后重新驶回高速。此时,大巴车上发生了惊险一幕。

一名男乘客因自己错过站点,突然冲向驾驶室,与司机发生争执,朝其怒吼,让司机违规停车,情绪十分激动。因遭到司机拒绝,该乘客恼怒之下,竟突然抢夺方向盘,客车顿时出现打偏摇晃的险情。幸亏司机牢牢把握住方向盘并及时处置,才避免危险发生。其危险行径引起公愤,当场杀出一名乘客,飞起一脚猛踹男子,将其行为制止,快速化解了险情。

最终,抢夺方向盘的男乘客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被警方带走调查。

女乘客强踩刹车致多人受伤获刑

2016年7月20日傍晚,颜某与母亲带着一双儿女在邵阳市大祥区准备上一辆公交车,颜某上车后,要求公交车驾驶员李某将公交车后门打开,让其他人上车,遭到拒绝,颜某随即要求退还已投的一元钱车费并阻止车辆启动,为了不影响交通,李某准备前行靠边。

就在公交车起步后,颜某用手疯狂拍打公交车仪表盘、方向盘、拉雨刷器、抢变速杆、脚踩油门和刹车。当她第二次踩刹车时,公交车紧急刹车,致同车乘客多人摔倒。

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颜某的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颜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

打司机一拳,赔偿4.8万元还获刑

记者在梳理的多起案件中,公交车司机往往在冲突中受到伤害,也有司机因为争执后殴打乘客被起诉索赔。

2016年8月29日,永州人卢某乘坐公交车,两人因车辆停靠点发生争执,卢某来到车辆驾驶室用拳头打了驾驶员陈某太阳穴一拳,导致公交车失控,撞上路中央的隔离带,车上乘客王某从椅子上摔下受伤。

事发后,卢某赔偿了公交公司4.8万元,取得其谅解。

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认为,卢某使用暴力打击正在驾驶公交车的司机,导致公交车失控,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其行为已构成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法院依法判处卢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现状

公交司机遭打骂是“家常便饭”

重庆公交车事件在网上持续发酵,不少“车闹”视频被网友翻了出来。记者随即采访了长沙多条线路公交公司及司机。采访中,记者惊讶地发现,“车闹”现象并不鲜见。

长沙138路公交车司机刘师傅告诉记者,因为地铁施工公交车改道,有些站点取消停靠,乘客不知道,要求公交车停车,司机拒绝后竟还上前抢夺方向盘。尽管最后该乘客被警方予以行政拘留,但一直“骂不还口”的公交车司机挨了不少骂,很是委屈。

一名109路公交车司机表示,“很多时候乘客们还是很支持我们的,遇到一些无理取闹的乘客,会协助驾驶员来处理问题。长沙一直存在公交车驾驶员短缺的情况,这与驾驶员觉得自己地位低下、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有一定的原因。”

受访的公交司机们表示,殴打驾驶员这样的行为,很明显已经危害到公共安全,但很多时候,执法部门并不会将乘客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进行处理。“希望执法部门能对这种‘车闹’行为严查严罚,从而保护驾驶员和车上其他乘客的合法权益。”

湖南某公交公司管理人介绍,公司每年类似击打驾驶员、拔钥匙等事情都有十余起,公交司机被辱骂是“家常便饭”。作为服务行业,入职培训前,管理人员会教导新入职司机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将乘客安全摆在第一位。

“公交车也必须要按照规定,定点停靠,不能违规停车。 ”该管理人员希望通过媒体,呼吁广大市民能够给予公交司机理解。司乘是相互的,过站不开门,这是基本规范,乘客的体谅理解,也是保证行车安全之必须。

声音

公交车驾驶员(李师傅、7年驾驶经验):我们工作地位由乘客素质决定,并不是所有乘客都能体谅我们工作。其实,如果觉得服务做得不到位,他们可以向公司投诉,也可以向主管部门举报进行监督,为什么要采取辱骂、击打、甚至几个人一起上来群殴呢?

公交车驾驶员(李师傅、14年驾驶经验):一旦发生纠纷,如果真是我们司机做得不妥,受罚可以理解。但很多时候明明是乘客的过错,还被恶人先告状,被投诉,处理起来各打五十大板,要说心理不委屈那是假的。

公交车驾驶员(曹师傅、11年驾驶经验):我曾遇到一个乘客,因为坐过站要求停车,被我拒绝了。到下一站,我打开车门,他擂了我一拳就从前门跳下车。被年轻人这么打一拳,我这年纪还挺吃力。

遇到有人干扰司机

该怎样应对最有效

公交车驾驶室安装隔离门可行吗?

如何避免悲剧的再次发生?网友普遍认为应该在公交车司机位置加装一道隔离门。(资料图片)

(资料图片)

在公交车上,时常会发生司乘矛盾,很多时候都有人以正义的名义站出来,但有时大家也会选择沉默,公交车司机只能独自应对气焰嚣张的施暴者。当重庆万州区22路公交车坠桥事件的原因曝光后,人们也开始反思这种沉默。

当遇到有人干扰司机时,你会出手吗?会一脚踹开,还是劝司机息事宁人?带着这个问题,记者随机采访了数十名乘客,发现大多数人是愿意出手的,但也有不少人担心会被冠以“寻衅滋事”的名头。

遇到类似的情况能不能管,该怎么管,不妨听听法律人士和业内人士的看法。

■记者 王智芳 杨昱

【该不该管】 检察官说:

抢夺客车、公交车方向盘涉嫌违

“在重庆公交坠江事件中,司机和乘客的行为均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员额检察官邬炼表示,生活中,抢夺客车、公交车方向盘的行为,即便没有造成严重损失,也应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定罪处罚。

在此罪名中,“危险方法”是指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并与之相当、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方法。而且,该罪名侵犯的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大量公私财产的安全。

据了解,此次事件中既有刑事责任也有民事责任。从乘客家属索赔的角度来看,造成事故的双方都有民事赔偿责任。由于公交司机是职务行为,他的民事赔偿责任由其所在公司负责。女乘客同公交公司有连带赔偿责任。但由于她已经死亡,如果要追究她的赔偿责任,只能在她的遗产范围内要求她的继承人赔偿了。

同时,检察官还提醒大家,遇事要控制情绪,和平处理问题,否则行为过激就容易触犯刑法,面临牢狱之灾。

【你会管吗】 乘客态度:

多数人表示愿意管,拿捏不好如何管

“对于正在行驶中的汽车,干扰司机是一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我遇到了肯定会管。”长沙市民王先生说,“如果发现闹事乘客情绪很激动,自己又制止不了他,那肯定不会贸然动手。自己受伤他人受伤都会很麻烦,可以跟双方讲道理。”

“这事必须制止!多年前和朋友乘车时,曾制止乘客辱骂公交车司机,虽然我们也被这个乘客骂得很难听,但我们很坚持,最后全车人都支持我们。”网友NANA如是说。

长沙市民肖女士则认为,遇到这类情况,大家应该一起出手,“人多力量大,也更有底气,这样更能有效遏制闹事乘客的不理智举动。”

“遇到这种情况肯定会马上制止,但是使用武力很可能会激发矛盾、转移矛盾,还是应该以劝说教育为主。”网友薇薇认为。

当然,并非所有人都会选择第一时间出手,而是先观望等待第一个站出来的人。“不是每次都有勇气出手干预的。”网友郝多说。今年70岁的余先生同样表示,“想管,但是年纪大了身体又不好,有心无力。”

【该怎样管】 律师支招:

制止行为应在正当防卫范围内

那么,遇到这种突发状况,如何做才是有理有节?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刑法》上明文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正当防卫并不局限于自身,也包括正在对他人施害的情形。”李健说。

【遇袭咋办】 司机心声:

一般打不还手,希望提高违法成本

“与乘客发生摩擦是常有的事,我们基本是不与之计较。”长沙某路公交车司机李师傅认为,在驾驶室设置隔离门,虽然能起到一定作用,但实效并不大,关键还是得从法治上做文章,通过加强处罚,反而效果会更好。

“辱骂也会影响驾驶员的情绪,我们多是通过宣教,让驾驶员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尽量不要去和乘客发生冲突。”长沙某公交公司负责人认为,隔离门确实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其造价比较高,多出现在新型车辆上。如果对现有车辆进行加装,不符合相关法规,交警等部门也很难认可。而且,这也可能会给驾驶员逃生带来一定障碍。

建议

公交车驾驶室安装隔离门

如何避免悲剧的再次发生,网友普遍认为应该在公交车司机位置加装一道隔离门。

记者调查发现,长沙703、203线路比亚迪车型公交车驾驶室已经安装了隔离门,但普遍还是没有隔离措施。

“设立安全隔离门是众多预防措施的一种,能标本兼治固然很好,如今痛定思痛,加上隔离门至少能多一道屏障,避免司机受到攻击。”网友李阳说。“给公交车驾驶室安装隔离门,可以有效地避免司机被殴打,更不会发生抢夺方向盘、强踩刹车等情况。”

对此,很多网友表示支持,认为可效仿出租车,大部分出租车也安装了防护栏,既不影响司乘交流,又保护了驾驶员安全。

但也有少数受访者认为,安装隔离门治标不治本,并不会改善司乘关系,“一旦驾驶员在行驶途中突发疾病,乘客连自救和施救都没有机会。”

声音

每个人都不应该是看客

记者走访发现,公交车上发生司乘矛盾的情况并不在少数,大多处理的办法是调解劝和。不少业内人士认为,这样温和的处理方式,实际上促成了一些乘客的任性。

“强烈建议干扰公交司机正常驾驶的行为入刑,只是罚款拘留不足以震慑这些自私自利的人。”网友koala亦凡人的观点一经发表,就得到了众网友的点赞,网友兰清也认为,对这些任性的有野蛮脾气的人就应该这样惩办。

“悲剧已然发生,但社会的戾气犹在,放纵戾气,视而不见,就是在增加悲剧发生的概率。”长沙市民魏先生认为,当遇到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每个人都不应该是看客,社会也要给“挺身而出”者更多的鼓励,对恶人的行为予以严惩。

责编:刘茜

来源: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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