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4月29日讯(新湖南客户端·华声在线 通讯员 陈湘林)4月27日,邵阳市纪委共通报9起典型案件,其中包括5起虚报冒领扶贫资金典型案件、4起扶贫领域作风不实典型案件。
5起虚报冒领扶贫资金典型案件:
邵东县九龙岭镇原观桥村党支部书记刘中良、村主任刘端喜、计生专干粟小玲、会计王顺喜合伙虚报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问题。2006年,刘端喜、粟小玲、王顺喜带领村民伪造53名水库移民资料,套取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33.6万元并对部分资金进行私分,其中刘端喜个人分得9万元、粟小玲个人分得0.69万元、王顺喜个人分得7.2万元。2011年至2012年,刘中良、刘端喜、粟小玲虚报13户危房改造项目申报资料,套取并私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8.7万元,其中刘中良个人分得1.3万元,刘端喜个人分得6.7万元,粟小玲个人分得0.7万元。2018年2月,刘中良、刘端喜、粟小玲、王顺喜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收缴财政。刘端喜、粟小玲、王顺喜三人共同涉嫌违法问题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洞口县高沙镇原老君村党支部书记谢先雄、村主任蒋运伟、村秘书曾纪新、妇联主任曾爱菊、民兵营长刘斌清合伙虚报骗取生猪养殖重点产业扶贫补助资金问题。2016年5月,谢先雄、蒋运伟、曾纪新、曾爱菊、刘斌清(非中共党员)五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虚报生猪养殖户的方式骗取生猪养殖重点产业扶贫项目补助资金18.308万元,合伙私分8万元,每人分得1.6万元;私分生猪防疫补助0.5万元,每人分得0.1万元。2018年3月,谢先雄、蒋运伟、曾纪新、曾爱菊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收缴财政。上述五人共同涉嫌违法问题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邵阳县塘渡口镇书堂山村党支部书记曾四保虚报冒领工程项目资金问题。2015年至2017年,曾四保在村渠道工程和堡坎工程施工过程中,以虚列工程支出的方式,虚报工程款7.77万元,其中已领取3.7万元用于村招待、协调、工程老板争取经费返还款等违规开支。2018年2月,曾四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追缴财政。
邵阳县小溪市乡跳石村党支部书记简小林虚报套取扶贫专项资金。2016年,简小林在担任小溪市乡跳石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制作虚假的工程承包合同,利用已经修好的苦塘公路项目,虚报套取扶贫专项资金5万元,用于偿还社会抚养费、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等开支。2018年1月,简小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追缴财政。
绥宁县武阳镇双鸣村党支部书记黄民忠虚报冒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0年,黄民忠个人在申报危房改造项目过程中,没有按要求新建房屋,而是使用本村黄某某新建房屋照片作为危房改造后照片资料上报,虚报冒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0.5万元。2018年4月,黄民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追缴财政。
4起扶贫领域作风不实典型案件:
武冈市双牌镇党委书记李世斌、党委副书记杨世友不认真履职问题。2016年,李世斌、杨世友在武冈市双牌镇D级危房改造项目中,不严格按照程序审批、验收把关,导致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两农户用他人名义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0.05万元;该镇多报少修危房改造面积535平方米,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3月,李世斌、杨世友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新宁县安山乡人民政府副乡长王必柳不认真履职问题。2017年,王必柳作为新宁县安山乡人民政府派驻洪合村干部,在贫困户重新识别过程中,工作作风不实,程序不到位,对保留的52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未进行民主评议,导致扶贫对象重新识别不精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8年4月,王必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邵阳县五峰铺镇卫生计生监督管理站工作人员吕爱德工作失职失责问题。2014年至2017年,吕爱德作为邵阳县五峰铺镇人民政府派驻原水口村、白竹村干部,在驻村期间工作缺位、履职不力,导致原水口村党支部书记徐某某、村主任兼秘书徐某某、村支委委员欧某某在贫困户的评定和建档立卡中优亲厚友,违规将其配偶、子女等近亲属名单纳入扶贫开发系统,同时在2015年至2017年对“四类对象”贫困户的清理中未按相关要求予以清理到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8年4月,吕爱德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双清区火车站乡党政办干部阮建华工作失职失责问题。2016年,阮建华担任双清区火车站乡城管办危房改造专干时,在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中,未对杨柳村原党支部副书记赵某某报来的该村21户贫困户申请危房改造的相关申报资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导致赵某某的母亲违规取得扶贫危房改造资格,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8年3月,阮建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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