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将至 湘潭公安部门推出系列举措“禁燃”

2017-12-18 15:24 [来源:湘潭在线] [作者:刘建强 黄连香] [编辑:金灵]
字体:【

湘潭在线12月18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刘建强 通讯员 黄连香)11月20日,市人民政府以2号令发布《关于狠抓特护期大气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坚决打赢环境治理攻坚战的决定》。短短800字里用了14个“一律”,被称为有史以来最严的“治污令”。元旦、春节双节临近,又到了燃放烟花鞭炮的高峰期,公安部门如何落实“治污令”和“禁燃令”,记者近日走访了市公安局环侦支队和城区各分局相关负责人。

“建城区一律禁止露天烧烤、燃放烟花爆竹,其实只是对‘禁燃令’ 的再次强调” ,市公安局环侦支队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市公安局深入贯彻落实《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精神,紧盯环保目标考核任务,科学规划,精密部署,主动作为,强力推进全市禁燃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公安部门联合安监、工商等职能部门开展了两次大规模的烟花爆竹集中整治行动,取缔关闭禁燃区内的烟花爆竹销售网点52家。目前,城区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基本上都已关门停业。今年,市公安局“禁燃”共计出动宣传车150车次,悬挂横幅88条,粘贴通告100余份,制作宣传栏49个,发放宣传材料10万余份。全市公安机关共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140 起,依法处理140人。

“治污令”下达后,全市公安机关迅速行动。11月21日,市公安局召开了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重点工作推进会,随即组织对湘潭县局和雨湖、岳塘、高新、九华各分局大气污染特护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近期,雨湖公安分局由治安大队牵头,联合各派出所深入社区、学校、市场、单位全面开展禁燃宣传工作,悬挂宣传条幅100条,将印制的《致市民信》、《禁燃提示》、宣传卡片等分发到市民手中。同时强化街面巡查力度,加大对违规燃放烟花行为的查处力度。11月20日至30日,仅十天时间就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4起,劝导并制止违规燃放行为15起。

11月25日12时许,岳塘公安分局宝塔派出所接到举报,在霞光东路某广告门店门口有人燃放烟花爆竹。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将门店店主阳某某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询问。经查,当日阳某某为庆祝店面新开张在门口燃放了烟花爆竹。岳塘警方决定给予阳某某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从11月20日至12月10日,高新公安分局共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2起,劝导并制止违规燃放行为9起。

11月27日,高新公安分局西塘警务区在西塘安置楼开展禁燃宣传时,发现住户刘某家计划第二天办“回门宴”,准备了烟花爆竹,民警当即告知禁燃规定。受到民警的批评教育后,刘某立即将烟花爆竹收起,表示坚决支持烟花爆竹的禁放。

12月4日,高新公安分局治安防控中心民警巡查经过茶园村路段时,发现路边一辆三轮车满载烟花,经询问得知是为一位老人百岁寿诞准备的。民警找到老人的家属宣传禁燃规定,家属积极配合,马上将烟花鞭炮退回给经销商。

责编:金灵

来源:湘潭在线

相关专题:湘里事

今日热点
焦点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