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建立反家庭暴力机构 长沙织起“反家庭暴力保护网”

2016-11-25 08:24 [来源:长沙晚报] [编辑:曾晓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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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长沙基层派出所、基层法院和市、区县(市)已100%建立反家庭暴力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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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两级法院6年来发出人身保护令80余份,市妇联已将56个家暴个案列入个案管理

长沙晚报记者 匡春林

跳跳广场舞,或是约上三五好友爬爬山、逛逛公园,这一度是她可望不可即的生活。45岁的市民胡芳(化名)说,遭受丈夫拳脚暴力多年后,她最终选择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好日子不再遥远了。” 她说。胡芳只是长沙遭受家庭暴力女性中大胆维权的一位。

近年来,长沙敢为人先,出台全国第一个地方性反对家庭暴力的文件和全国第一个市级公安部门的反家暴文件,率先以市委政法委名义印发《关于深入推进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司法执法工作的若干意见》,率先在城区开展“零家庭暴力社区”创建,并率先建立和实施强制报告制度、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打造出独具特色的反家暴“长沙模式”,为像胡芳一样的家暴受害者撑起强有力的“保护伞”。

6年来,长沙两级法院发出人身保护令80余份,市妇联已将56个家暴个案列入个案管理。如今,长沙已在全市织起一张“反家庭暴力保护网”:在基层派出所,反家庭暴力投诉点第一时间介入家暴事件;在基层法院,反家庭暴力合议庭为受家暴女性撑腰;在全市,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和家庭暴力庇护中心(站)为受家暴女性筑起“安全小屋”。

享誉全国的反家暴“长沙模式”是如何打造的?今日是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记者对此进行了深入采访。

敢为人先,率先出台反家暴等市级规范性文件

“家庭暴力是家务事”“家丑不可外扬”,正是受到这种观念的影响,不少遭受家庭暴力的女性往往默默忍受,而不敢对外声张。

今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暴法》)开始实施,这是我国首部反家暴法。而早在《反家暴法》出台前,长沙就积极从政策源头推动反家暴工作,引导着全国反家暴工作的进程。

1996年1月,市委、市政府两办下发《长沙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规定》,这是中国内地出台的第一个反对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政策规定;2010年,市委政法委印发《关于深入推进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司法执法工作的若干意见》,这是全国首个由市级政法委牵头规范反家暴司法执法工作的文件;2015年11月,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妇联三部门共同制定出台《长沙市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家暴认定从此有据可依……

而国务院法制办、全国妇联开展反家暴立法调研时,长沙作为湖南唯一站点,建立的多机构合作机制、联席会议制度以及分层级干预机制等为立法提供了参考,也促进《反家暴法》草案的进一步完善。在调研过程中,“全国反家暴工作看湖南,湖南看长沙”“反家暴工作,湖南是标杆,长沙是旗帜”这样的赞誉屡屡出现。

反家暴有法可依同时,稳定的反家暴维权队伍也至关重要。近年来,长沙还将反家暴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并在警察职业培训中率先纳入反家暴培训课程。今年6月,市妇联联合市公安局再度下发通知,要求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妇联组织和公安联合,对公安民警和妇联干部开展反家暴培训,所有培训将在2017年11月底完成。

勇于创先,撑起特色反家暴维权保护网

“不是我不想保护自己,但是调解了很多次后,再次回到家,我面对的又是拳头。”因为家庭暴力行为的反复性,很多女性曾在维权无果后再度选择隐忍。

有法可依,又怎样让习惯忍受家庭暴力的女性勇敢地站出维权?维权后,又如何确保她们的人身安全?

“要为她们撑起一张安全网。”在长沙,“四中心一站点”反家暴维权机构,就是受到家暴女性的一张保护网。

市民陈丽(化名)多次遭受家暴,接到求援后,市妇联权益部工作人员先将其安置在其所在区的家庭暴力庇护救助站。离开时,陈丽依依不舍:“谢谢娘家人给我力量。”此后,在妇联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她顺利离了婚,远离家庭暴力的她重新组建家庭,目前生活安稳。

在长沙打造的“四中心一站点”保护网中,公安部门设立“长沙市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 和“长沙市家庭暴力工作投诉站”,受理群众家暴投诉和提供伤情鉴定服务;市、县(市)区两级民政部门设立“长沙市家庭暴力庇护救助中心(站)”,为群众提供临时庇护等服务;市妇联设立的“长沙市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和“长沙市妇女儿童心理咨询服务中心”,与其开通的12338妇女维权热线一起,为妇女群众提供法律、政策、心理等咨询服务。

长沙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谭慧慧说,如今,长沙已实现4个100%:基层派出所100%设立反家庭暴力投诉点,基层法院100%建立反家庭暴力合议庭,市、区县(市)100%建立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市、区县(市)100%建立家庭暴力庇护中心(站)。

数据显示,自2008年长沙两级法院试点推行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工作以来,共审理涉家庭暴力案件700余件,发出人身保护令80余份,其中包括全国中级人民法院首例人身保护令、全国第一份以男性为保护对象的人身保护令、全国第一份以儿童为保护对象的人身保护令、全国首例涉夫妻共同财产内容的人身保护令等。

深入跟进,高危、低危家暴分类处置

“希望更多的施暴者得到法律制裁,希望更多的受暴者站出来维权。”对于市公安局天心分局暮云派出所民警陶品来说,处理家庭暴力事件是其工作内容之一。“有法可依后,家暴再也不是私事。”

在开福区清水塘街道四季花城社区,妇女之家、信访接待室、婚姻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法律咨询室、心理咨询服务室等站室一应俱全,可为受家暴妇女维权实现“一条龙服务”。

长沙于2015年11月在全市建立18个反家暴工作基层派出所示范点,在开福区东风路街道浏河村社区、长沙县湘龙街道湘郡社区等社区建设“妇女之家”反家暴工作示范点,并在全国率先开展“零家庭暴力社区”创建。同时,长沙还在强制报告制度和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上再次实现两个“全国率先”:率先建立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率先实施妇联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

“家庭暴力有其共性,也有不同,必须分类进行处置。”谭慧慧介绍,妇联组织接到家暴个案后,往往会通过危险评估、现场咨询、心理疏导等前期介入后,对有必要进行跟踪管理的个案,由社工进行后续证据收集、保护令申请、告诫书出具、庇护申请、出庭陪伴等跟踪服务。今年以来,市妇联已将56个家暴个案列入个案管理,有效实现了个案服务的专业化、全程化。

随着长沙家庭暴力危险评估机制的建立与推广,长沙针对高危险家暴个案,已启动多机构合作干预机制,召开联席会议进行干预和处置;针对中低危险家暴个案,则从宁乡、天心、开福等县区开展婚姻家庭调解工作试点,逐渐在全市全面建立婚姻家庭调适服务中心,由婚调中心开展中低危家暴制止、心理疏导、专家调解等工作。

“通过多部门合作干预家庭暴力,调解家庭纠纷,强化家庭成员家庭责任感、社会责任感,有效营造了尊重关爱、知法守礼、平等互助的社会氛围。”谭慧慧说,反家暴“长沙模式”不仅有力促进了家庭和谐,也助推和加快了法治长沙、平安长沙建设的进程。

责编:曾晓晨

来源: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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