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将加大市域内裸露山地、荒地的造林力度
□ 届时,城区森林覆盖率将提高到46.3%以上
9月6日下午,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听取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的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中共湘潭市委、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决定(审议稿)》(以下简称《创森决定》)、《湘潭市本级城中村改造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以下简称《城中村改造方案》)等。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森林是城市生态系统的主体,《创森决定》提出,从2016年开始,用三年时间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使森林覆盖率提高到46.3%以上;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平方米以上。
相关数据显示,目前我市新造林面积、乡土树种使用等方面已达标,但在城区地面停车场绿化、城市重要水源地绿化覆盖等方面数据与创建要求差距较大,问题主要体现在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等指标提升困难较大,市(县)区发展情况不均衡,河西老城区、城郊结合部森林质量偏低等。
会议提出,用三年时间,结合“精美湘潭”绿化美化行动,通过加强中心城区、交通干线、水岸、乡村绿化美化工程,持续开展造林绿化,加大市域内裸露山地、宜林荒地的造林力度。把创森工作和创文、发展全域旅游、建设两型社会和推进生态文明等工作相结合,力争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同时,从2017年开始连续3年,市财政预算每年安排创森资金2000万元,保障资金投入。
改造城中村
房屋杂乱,基础设施薄弱,居住环境差是城中村长期备受诟病的问题,如何改造城中村成为备受关注的民生焦点之一。
此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城中村改造方案》明确提出2016-2020年,市本级拟实施城中村改造1.83万户,房屋面积452万㎡,涉及16个重点片区,其中雨湖区要重点做好繁城、万楼、火车站北、先锋、长城、昭潭等6大片区的改造。
《城中村改造方案》提出,城中村改造应根据各村不同情况和条件采取整体拆除、综合整治、开发经营、统征储备等不同方式具体实施。对位于城市重点功能区、对完善城市功能和提升产业结构有较大影响的城中村,应按照城乡规划的要求,以整体拆除重建为主实施改造。
责编:金灵
来源:湘潭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