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9月19日讯(张超 肖建华 夏庆)为更好地关心、关爱、帮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近日,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提高我市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费标准的通知》(衡政办发[2016]28号),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这也是衡阳市在2012年提高特别扶助金标准的基础上,再一次提高扶助标准。
衡阳市政府决定,将从2017年起提高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标准。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4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70元。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提高所需资金,由市、县财政按照相关规定分别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与监督评估“四权分离”的运行机制,确保按照提高后的标准将扶助金及时、足额发放到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手中,确保政策执行的公平公正。
记者从市卫计委了解到,近年来,衡阳市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扶持高度重视,截至2015年,全市已落实计划生育特别扶助资金累计达4300.49万元。目前,衡阳市正在着手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建立信息档案,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切实落实扶助关怀各项政策措施,做到应扶尽扶、精准扶助、责任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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