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湘潭实施新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2016-08-31 15:59 [来源:湘潭在线] [作者:周玉婷 李荀龙] [编辑:金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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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湘潭晚报记者从湘潭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工作会议获悉,2017年1月1日起,我市全面实施新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整合实施方案》按照国、省统一布置,密切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政策上集中体现为4个“明确”,工作安排上集中体现了4个“时间节点”。4个“明确”分别为明确了总体要求,在2016年底前建立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明确了管理体制,明确将城镇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为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城乡居民医保管理和经办职能整合归口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明确了统筹层次;明确了整合工作内容。4个“时间节点”包括2016年8月30日前,完成管理职能、机构、人员、基金、资产的整合任务;9月底前,出台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10月份,按照新政策组织参保缴费工作;2017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新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会议指出,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是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的迫切需要;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必然要求,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是医药卫生体制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归口一个部门管理,健全全民医保体系是深化医改的关键环节之一,有利于扩大基金规模并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建立健全第三方监督机制等;也能解决老百姓反映强烈的“河东的医保卡不能在河西用、河西的医保卡不能在河东用、同城不同待遇”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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