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车坠桥致4死续:车祸过程仅3秒 司机疑醉驾

2014-05-01 11:01 [来源:华声在线] [编辑:刘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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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惊魂“三连栽” 车毁四人亡》后续

  仅三秒,小车桥上“三连栽”

  疑醉驾,尸检报告测到酒精

  郭彪发声明:驾驶人擅自使用本人车辆 警方称案情确有进展但不便透露

  三湘华声全媒体记者 王为薇 杨昱

4月29日,车祸第一撞击点,一段护栏全部被撞毁。

  之前报道:

  小车凌晨坠下立交桥 车毁4死2伤

  [长沙]小车从立交桥上撞落致4死2伤(图)

  华声在线-三湘都市报讯 4月29日凌晨4点50分,一辆沃尔沃轿车撞上长沙市南二环芙蓉路立交桥芙蓉路与南二环的分道口后,坠入第二层匝道,瞬间,车辆继续飞速坠落,最终栽进中联重科海外分公司的停车坪内。车内6人,4死2重伤(详见三湘都市报4月30日A12版)。

  4月30日,警方公布事发视频,并初步确定了事故中遇难的张某为小车驾驶人的身份。此外,张的老板和家属表示,尸检报告显示,其血液酒精含量高达633.7mg/100ml。

  ■三湘华声全媒体记者 王为薇 杨昱

  事发视频

  仅3秒,轿车桥上“三连栽”

  4月30日,警方公布了事发时的监控视频。监控显示,沃尔沃从撞上芙蓉路与南二环的分道口到坠落至中联重科停车坪,仅3秒时间。当沃尔沃以极快的速度“跨”过桥面护栏,坠落到第二层匝道的瞬间,车底盘迸发出巨大的火团。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这辆牌号为湘AJD**5的沃尔沃小车购买于2011年,目前年检未过期,登记车主姓刘。而据业内人士透露,30多岁的刘某是郭彪的“前女友”。目前,郭彪是该车的实际使用人和所有人。

  驾驶人身份

  死者家属:驾驶人系养生馆工作人员

  4月29日,郭彪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沃尔沃为其所有,但事发时他本人并不在车上,当记者追问出借车辆情况时,他未作回应。

  4月30日上午10点多,郭彪再次来到天心区交警大队配合调查。面对记者的询问,他仍未予回应。

  随后,一名自称是死者家属的男子出现,使得驾驶人身份浮出水面。家属名叫张跃喜(化名),广西人,他说:“我弟弟33岁,在金源大酒店一家养生馆工作。”

  张跃喜说,弟弟在长沙工作近10年,“他白天睡觉,晚上上班,听说做到了养生馆经理的位子。几年前就考了驾照。”

  “借车”经过

  养生馆老板:他驾车出去我不知情

  4月30日下午3点,记者陪同张跃喜来到金源大酒店4楼的养生馆。对于坊间盛传“郭彪将车借给朋友,朋友又转手借给朋友”的传言,该馆老总刁先生说:“事发时是下班时间,张某拿了车钥匙自己驾车出去的。”

  刁总说,郭彪是我很好的朋友,经常来我这儿玩。4月28日中午12点半,他来我这儿,说不舒服,就把车钥匙放在了前台,在我这儿休息到晚上9点半走的。临走时,他说第二天再来拿车。张某知道钥匙在哪儿,我们调取的监控显示,他是29日凌晨1点多从监控室拿了钥匙开车走的。郭彪和张某是认识的,但张某没开过郭彪的车。以前他开我的车出去都会告诉我,但这次我并不知情。

  刁总说,他是29日上午8点才知道张某出了事,“车上另外两名男子也是我的兄弟,其余3名女子我不认识。”

  出事缘由

  家属称张某醉驾,并证实其曾吸毒

  警方称案情有进展但不便透露

  “今天尸检报告出来了,血液酒精浓度633.7mg/100ml,我今天才知道他是醉酒驾驶导致车祸发生。”4月30日,刁总说,他没想到跟了自己七八年的几个兄弟,会在一夜之间天人永隔。

  当张某的大姐听到刁总吐出“兄弟”二字时,质问说:“他整个人越来越瘦,你告诉我,他是不是在吸毒?”

  刁总沉默了几秒,回道:“我知道这事,第一次发现时扇了他,他抱着我不知道哭了多少次,说后悔。”

  张跃喜在清理弟弟遗物时向记者证实,张某的酒精含量大大超过了醉驾规定的80mg/100ml标准。

  30日下午,记者从天心区交警大队了解到,目前案件的确有了新进展,但关于沃尔沃超速、张某醉驾以及两名女性死者身份问题,民警表示不便透露。

  伤者家属

  两伤者家属均不知儿女

  在长沙以何谋生

  30日上午9点,记者再次来到长沙市中心医院。女伤者小龚的母亲带着铺盖卷连夜从常德赶到长沙,粒米未进,瘫在手术室外。

  小龚的母亲说,小龚经常打电话回家报平安,但对于她在长沙以何谋生,龚妈妈连连摇头表示不知道。

  4月30日下午5点,另一名24岁的男性伤者小王病情急转直下,被紧急送往手术室抢救,医生表示,其瞳孔有扩散迹象。

  小王的父亲说,他们是重庆人,家人在全国各地打工,平时只能通过电话联系。对于小王的工作情况,王父亦回复称,“不清楚。”

  郭彪的“声明书”

  4月30日,一份有郭彪手写签名的声明书在网上流传:

  关于4月29日发生在长沙浦沅立交桥的交通事故,我郭彪本人非常痛心,对在此次事件中遭遇不测的人深表同情。

  4月28日晚上,我将车辆委托他人保管期间,驾驶人在未征得本人及保管人的同意下,擅自使用本人车辆。使用过程中未遵守交通法规,造成了交通事故。得知意外发生后,我已及时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取证,对于此次事件的所有真相一定会尽早公布于众。我也相信法律会给所有人一个公正的交待……

  律师说法

  “郭彪是否知情

  是担责关键”

  实际车主郭彪是否需要担责?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健说,从现在的情况分析,要看郭彪是否知情。如果他不知道张某使用了自己的车辆,无需担责,反之则要担责。“根据家属所说,郭彪与张某相熟,他若知道张吸毒还将车借给他,肯定要承担连带责任。”

责编:刘艺

来源: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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