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公共自行车租赁运行 首投入5000辆

2014-04-29 00:11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袁礼成 佘林应] [编辑: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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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低碳出行 绿色环保

  岳阳城区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今日正式运行

  三湘都市报、华声在线岳阳记者站讯(三湘华声全媒体记者袁礼成 实习生佘林应)今天上午,岳阳市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运营新闻推介会举行,中共岳阳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四海参加会议,介绍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相关工作,从今天起,市民办理租赁卡后可“绿色”骑行岳阳。这意味着岳阳成为湖南继株洲、常德、邵阳等城市之后又一个拥有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的城市。这为岳阳勾勒出了“两型”交通的美好蓝图:运输装备节能化、能源消费绿色化、交通出行便捷化、营运管理信息化。而公共自行车便捷、环保,成为很多市民低碳交通的重要选项。

  岳阳市长盛荣华带头骑自行车

  据了解,今年岳阳市在城区首批投入5000辆公共自行车,建设了210个站点,市民可以在任何一个点刷卡借还车,开通了8881116服务热线,城区20个农行网点正式向市民开放办卡,3小时之内免费,超出3小时的实行阶梯计费标准。陈四海指出,建设自行车公共租赁系统,符合低碳出行、绿色环保的要求,是缓解城市交通压力的重要举措;城管部门一定要加强管理,优化服务,一切要以方便市民、实惠市民出发;市民要爱护维护好公共设施,安全出行,文明骑行。陈四海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尽管岳阳现在空气质量蛮好,优良率达到88%,排名全省第一,但是我们也要注意保护环境,低碳出行,打造宜居城市。”

  反响:市民纷纷说幸福

  今日,岳阳阳光普照,市民纷纷走到户外感受温暖。面向市民正式开放的公共自行车也因此成为“抢手货”,不少市民就近取车感受骑行公共自行车带来的欢乐和舒畅。记者在几个公共自行车点,看到一批批前来借车和还车的市民,他们表示非常喜欢这项公共设施。市民余女士表示“今天第一次骑行到公共自行车,许久没有骑过自行车了,能有机会再骑感觉特别好,今天的心情和阳光一样灿烂。”

  某驻岳机构负责人成先生:“岳阳的环境很好,空气也好,绿化很好,生活节奏也慢,我喜欢这里,尽管平时出门开车已成习惯,但是骑自行车既省了油钱,又锻炼了身体,还支持了环保,一举多得,值得值得。”实际上,除了出行外,今后我们可把公共自行车当成健身休闲的一个方式。闲时就在南湖、洞庭湖风光带骑行,一边看风景,一边锻炼身体,有时还能在骑行过程中发现城市管理中的问题。“骑自行车既低碳环保,还能锻炼身体,是一种时尚健康的生活方式。”开通了公共自行车系统后,不少人表示会主动减少开车时间。

  李先生,家住奇家岭,是一名的士司机,4月27号办的卡,办卡是为了方便上下班,觉得岳阳市公共自行车工程挺好,为民服务,既环保又便宜,关于公共自行车的管理条例能够接受,觉得这些条例都只是一个形式,更重要的还是要靠市民自己的素质。

  许小姐,家住在八字门,在步行街上班,前天办的卡,但是天气不好,所以没出来骑车,昨天跟前天都骑了很久,好久没骑自行车了,虽然身体有点累,但是很开心,以后会经常出来骑自行车。觉得这个工程方便了市民的出行,也能锻炼身体,还能提高城市形象,可谓一举多得。同时也希望公共自行车这个工程能够长久实行,不要过段时间就没人管了。

  马先生,希望能够更加智能化,最好能再网上或者手机上能查到岳阳市公共自行车的网点分布图,出行的话能够知道从哪里取车,到哪个地方还车。如果可以的话,希望可以有另外一种一张卡可以取两到三台车的卡,休息时间可以带上妻子、儿女一起共享健康。

  便捷:畅通“最后一公里”

  “现在城市发展面积越来越大,公交车很多,出行比较方便,但是如果有一种公共交通工具能够设在住宅楼或上班地点楼下,乘坐完公交后不用走太多的路就更好了。”在岳阳经开区某公司上班的蔡先生对记者说,自己每次乘坐完公交车后,还要走大约1000米路才能到单位,这让他很苦恼。而类似蔡先生这种情况的上班族还有很多。

  公共自行车可以为居民提供从公交站点、大型卖场等公共场所到小区内的“短驳”服务,正好是解决“最后一公里”的交通难题。岳阳推行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不仅能够消除像蔡先生一样的上班族的苦恼,而且费用低廉。

  岳阳市中心城区公共自行车租赁管理暂行办法

  为积极倡导“低碳出行,绿色环保”理念,促进生态岳阳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相关制度,本着利民便民原则,制定本办法。

  一、户籍所在地系岳阳楼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以下简称“市中心城区”)的居民,属本地居民办卡范围。

  二、市城管局负责市中心城区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的建设、运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市财政、规划、公安、物价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共同做好公共自行车租赁管理的相关工作。

  三、市中心城区公共自行车的租用对象为12周岁(含)以上、70周岁(含)以下,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并能够熟练骑行自行车的需求者(其中12周岁(含)以上、16周岁以下的,应当在成年人监护下乘骑)。凡不符合上述条件(包括饮酒者、智障者、精神病患者等无法保障骑行安全的人员),不得租用公共自行车。

  四、符合租用条件,需要租用市中心城区公共自行车的本地及非本地居民,可在市公共自行车租赁卡各发卡网店,凭本人身份证填写办卡申请表并签订租赁协议后,实名制办理公共自行车租赁卡。本地居民最低存入260元现金(其中200元为诚信保证金,60元为超时租金预付款);非本地居民最低存入600元现金(其中500元为诚信保证金,100元为超时租金预付款)。

  五、各区政府(管委会),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企业),市属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市城区各类院校等单位,需要以团体名义为个人办理租车服务的,凭单位介绍信和担保证明,经市城管、财政部门审核,在市公共自行车租赁卡发卡网点填写办卡申请表并签订团队租赁协议后,可采取免交诚信保证金的方式,统一办理公共自行车租赁卡。

  六、一张身份证只可办理一张租赁卡,并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每卡每次限租1辆公共自行车。租赁卡内超时租金预付款余额为零时,将不能租车。

  七、公共自行车实行3小时内免费租用。超过3小时的部分按实分时段收费,具体计费方法和收费标准有物价部门依法核定。超过24小时(含24小时)未还车的,租赁系统自动锁卡,并且支付租车违约金200元。超过48小时未还车的,视同租车人遗失车辆处理,并赔偿公共自行车费用1360元,其中,以团体名义办卡的,由担保单位负责赔偿,可由财政部门从其经费中扣除相应赔偿款,对与财政无经费领拨关系的担保单位,按协议依法向担保单位追偿相应赔偿款。个人办卡的,在扣除诚信保证金和超时租金预付款后,依法追偿公共自行车价值1360元的差额部分。

  八、公共自行车租用起始时间,从租车者成功刷卡后自动计时。

  九、租车者在租用前,应熟悉公共自行车各部件的使用功能,检查所租自行车各部件的安全性能。租用中应当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和公共秩序,做到文明、安全行驶。租用后如发现有影响安全骑行的问题,可及时与运营公司现场服务人员联系,由服务人员妥善处理。

  十、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点实行24小时服务,并提供查询功能,包括租赁卡基本信息、周边站点信息以及周边站点地图查询。租车者需要了解所持租赁卡租还记录、费用结算、卡内余额等消费信息的,可持租赁卡在各服务站点所设置的自助服务机上,按照提示进行查询处理。

  十一、各办卡网点均可办理租赁卡的充值、挂失、换卡、补卡、销卡等业务。持卡人发现租赁卡遗失后,应当立即致电运营公司客服热线进行口头挂失,待工作人员核对相关信息暂停该租赁卡功能后办理补卡手续。办理补卡手续需支付制卡工本费。补办新卡后,原卡上的信息及余额自动转至新卡账户。持卡人销卡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租赁卡和诚信保证金收据到办卡网点提出申请,工作人员在核对信息,并注销功能后,全额退还诚信保证金,超时租金预付款在扣减租金后退还余额,租赁协议随即解除。租赁卡办卡24小时后方可销卡。

  十二、租赁卡擅借他人使用,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办卡人承担。租用公共自行车期间,租车者造成公共自行车遗失、被盗、损坏的,应照价赔偿。租车前发现车辆有损并且影响安全骑行而且继续租用、骑行中违反交通规则发生的交通事故等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均由租车者自行承担。租车者还车时,凡未按规定程序操作或车辆未被锁止,所发生的车辆丢失及租车费用由租车者承担。租车者不得利用公共自行车从事违法活动,恶意占用、损坏公共自行车造成的后果及损失由租车者承担;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三、遇冰雪等特殊天气情况,公共自行车运营公司将视情况采取暂停服务的措施,并通过媒体和相关途径告知社会公众。

  十四、租车者在租车期间出现车辆故障、发生交通事故不能及时将车辆归还至租赁点时,可拨打公共自行车运营公司客服热线反映;发现影响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运营管理秩序和容貌卫生的行为,以及公共自行车运营公司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可拨打12319城管服务热线反映、投诉。

  十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责编:蒋俊

来源: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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