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曝光"警车闯红灯" 警车属长沙市司法局/图

2013-01-10 08:05 [来源:潇湘晨报] [编辑:谢龙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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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7日,万家丽路一处十字路口,牌照为“湘AD056警”的警车压过双黄线并插队到停止线前面。图/网友“长沙李守”

  发帖人:长沙李守

  时间:2013-01-0815:23:00

  2013年1月7日下午5点30分,网友在湖南长沙市万家丽路与嘉雨路(编者注:经核实应为古汉路)十字路口拍下了如此一幕——一辆警车(牌照为“湘AD056警”)在下班高峰期逆行压双黄线,插队到停止线前面,再突然闯红灯,被网友拍下如此嚣张违章一幕,十分气愤和诧然,在史上最严格的交规实行之际,该警车知法犯法,更应严肃处理,发动网友人肉该警车!该警车没有闪警示灯,可初步判断不是在执行公务。

  回复人:长沙市司法局

  时间:2013-01-0912:29:19

  各位网友,经查,“湘AD056警”系长沙市司法局警用车辆,网友所反映的情况属实。针对上述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我局纪检监察部门已迅速展开调查,并作出以下处理决定:针对驾驶员的交通违法行为,责令其停职反省;迅速到交通管理部门依规接受处罚;对车辆管理责任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今后我们将切实加强对警车的管理和驾驶员的教育,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杜绝类似事件发生。感谢并欢迎各位网友对长沙司法行政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长沙谷园路一辆警车被贴上“人民罚单”,这事刚过去几天,1月8日下午,大湘网又出现一篇网帖,称拍到一辆警车于1月7日下午明目张胆闯红灯。发帖者“长沙李守”说:“在史上最严格的交规实行之际,警车知法犯法,更应严肃处理。”

  1月9日,署名为“长沙市司法局”的网友回复称,该警车是长沙市司法局车辆,1月7日下午在万家丽路一处十字路口闯红灯的情况属实,驾驶员已被停职反省。

  长沙市司法局一名负责人向本报记者证实,回复内容确为该局所发,已要求当事驾驶员去交警队接受处罚。

  本报记者张祥 长沙报道

  网友曝光

  “最严交规实行之际”警车闯红灯

  1月8日下午3点23分,网友“长沙李守”在大湘网发表题为《前有“人民罚单”,后有“逆行闯红”,史上最顶风违章的长沙交警!》的帖子。

  帖子中提到,1月7日下午5点30分,万家丽路一处十字路口,一辆牌照为“湘AD056警”的警车,“在下班高峰期逆行压双黄线,插队到停止线前面,再突然闯红灯”,被网友拍下。

  记者看到,网帖中配有3张图片,从图片中可看到,这辆警车在左拐弯时,前方红绿灯显示直行、左拐弯方向为红灯。车身右侧有两个字,依稀看出为“司法”,并非“公安”。

  1月9日,记者联系到发帖者李先生,李先生说:“当天下午,我驾车行驶到那个十字路口,所有的车都在等红灯,这辆警车却强行超车到我前面,压着双黄线,还闯红灯。我很气愤,现在交通规则这么严,警车还知法犯法,比‘人民罚单’事件还严重,闯红灯可能造成交通事故。我看不过去,才用手机拍照然后发帖的。”

  此帖一出,在网络上引起关注,截至1月9日下午3点30分,大湘网该帖已有近5000人次的浏览量。多数网友对警车闯红灯的行为表示气愤。

  司法局回复

  网帖情况属实,当事驾驶员已被停职反省

  1月9日中午,针对该帖内容,名为“长沙市司法局”的网友回复:“各位网友,经查,‘湘AD056警’系长沙市司法局警用车辆,网友所反映的情况属实……”帖子中还提到,针对驾驶员的交通违法行为,已责令其停职反省。

  记者随后致电长沙市司法局,一名负责人证实,回复内容确为长沙市司法局发布,“今天一大早,领导就看到网帖了,马上开会进行调查。网友对这件事很关注,领导要求我们调查清楚后尽快回复。我们已经要求驾驶员去交警队接受处罚,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该负责人称,开车的是一名驾驶员,但并未详细介绍此车的管理责任人。

  1月9日下午4点,得知网帖得到回复后,李先生说:“查清楚事实,处理当事人是应该的,我更希望司法局今后更加规范警车的使用。”

  [交通规则]闯红灯一次性记6分

  对于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根据规定,驾驶员将受到何种处罚呢?记者了解到,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一次性记6分;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一次性记3分;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一次性记3分。

  [相关链接]“人民罚单”事件

  1月3日下午,一辆标有“公安”字样、牌照为“湘A2901警”的警车停在长沙市高新区管委会附近的谷园路,被市民贴了“违法行为告知单”。傍晚,网友“华少爷MHz”拍摄了这张手写罚单,并将其在微博上曝光,引发网友关注。

  经查,“湘A2901警”警车系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警用车辆,分局民警罗某当天中午下班后,驾驶警车回到位于谷园路的家中,并将车辆违规停放在禁停路段。长沙市公安局1月5日作出处理决定:针对罗某驾驶车辆不按规定停放的交通违法行为,责令其迅速到辖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罚;针对罗某驾驶警车从事非警务活动的违纪行为,对其予以行政记过的纪律处分。

  [短评] 尊重网声还请切实纠偏

  □王聃

  不过短短一天时间,举报警用车辆“逆行闯红”的帖子迎来了长沙市司法局的回应,并表示已责令违规驾驶员停职反思,应该说,这是一个意料之中但仍不完美的结局。

  意料之中在于,在一个人人都拥有麦克风的年代,任何外在的监督力量既无处不在,也难以被直接漠视,否则它只能造成更大的舆论事件,回应是必然之举。而之所以说迅捷的部门回应仍然不够完美,是因为此种疑似“知法犯法”的行为,原本就可以不发生,在事前就应通过严格的公共管理来预防。

  一张市民对违规警用车辆贴出的“罚单”,为何会被舆论命名为“人民罚单”?一个举报警用车辆“逆行闯红”的帖子,为何会引发大量网友围观?这正是类似事件中需要被廓清的东西。一张“人民罚单”,不约而同的围观,显然都隐含了某种指向制度的隐隐失望。即便我们不苛求公用类车辆都成为遵纪守法的典型,它至少也不能随意无视基本的交通法规。众目睽睽下的悍然违规,只能说明公车管理与公车意识存在纰漏,它比回应的速度更值得关注。

  没有无缘无故的网友举报,也没有无缘无故的“人民罚单”,要杜绝它们的出现,必须要有着系统性的秩序整治和重建努力,这是一种不能被轻描淡写的纠偏指向,也是避免被“人民”贴罚单与举报的唯一路途。

  [微博长沙]

  警车闯红灯被网友发帖曝光

  网友“长沙李守”发帖说,1月7日,万家丽路一处十字路口,一辆警车压黄线闯红灯,“应严肃处理”。长沙市司法局回应称网帖情况属实,驾驶员已被停职反省。

  @射手座梦想:执法单位更应该以身作则。

  @屋顶的Sniper:能及时处理非常好,相信以后司法队伍能更加风清气正。

责编:谢龙彪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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