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中方县蒿吉坪瑶族乡洞门口村村民给记者打电话称,他们村有11户村民种了雪莲果,由于收购公司没及时收购,雪莲果大都腐烂生霉了,果农损失惨重。
2月17日,记者来到该村,遇到回家探亲的怀化鹤城区城东小学老师杨荟平,她给记者讲述了村民种植雪莲果的始末。
公司签合同承诺收购
村民买种子搞种植
去年3月的一天,杨荟平来到原怀化市劳动局一楼的劳动力市场,想帮待业的弟弟找一份工作。怀化市阳光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阳光农业”)挂在这里的招业务员、求种植雪莲果合作伙伴的广告牌,引起了她的兴趣:自己家乡在农村,如果能种植雪莲果,那可是村民致富的好门路。
第二天, 杨荟平来到怀化市花鸟市场,找到“阳光农业”,说明来意。公司经理杨平国给她看了雪莲果的种子、果实,介绍了其作用,并说公司还与某水果加工厂合作生产雪莲果系列产品。
3月13日,杨平国带人来到中方蒿吉坪洞门口村实地考察。经杨平国宣传,杨宗开等11户村民当场表示愿意种雪莲果,随后签订了8.5亩雪莲果种植合同。“阳光农业”负责供应雪莲果种子,每亩种子11公斤,需花1000元,并承诺提供技术指导,种出的果实按优劣等级定价回收。
雪莲果腐烂生霉
收购人员不见踪影
种植户杨宗开告诉记者,去年11月雪莲果成熟后,他们就和“阳光农业”联系,可公司没有派人前来收购。
之后,他们又多次联系这家公司。今年1月4日,公司终于打来电话,说过两天就来收购,要种植户把雪莲果挖出来。当天,种植户夏元兴请7个人挖了一天,工钱就花了500多元。
63岁的贺慧华老人告诉记者,她家种了1亩雪莲果,听说公司要来收购,她请人将果子挖出来挑到家里,收果1100多公斤、种子400公斤。可过了半个月,都不见公司来人。“现在雪莲果有的已腐烂,有的已生霉。”贺慧华说,“天气太冷,都冻坏了。”
2月7日,杨宗开到怀化办事,打“阳光农业”经理杨平国的电话,却发现其手机关了。去该公司找人,但大门紧闭。
在杨宗开家的堂屋里,放了8个装满雪莲果的蛇皮袋子,里面的雪莲果有的已发黑、有的已变烂。据统计,洞门口村11位种植户共收获雪莲果1万余公斤、种子5500多公斤。
工商、律师认为
公司涉嫌无照经营、合同欺诈
2月20日,记者来到怀化市工商局注册登记分局,该局企业注册登记资料显示,没有“怀化市阳光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在怀化各县(市)区,也没找到这家企业注册登记的资料。
记者电话采访了“阳光农业”经理杨平国,他承认其公司还没注册登记。记者问他,种植户的损失如何赔偿?他说,没有损坏的雪莲果按市价每公斤1.2元收购。如果全烂了,就适当给予赔偿。他说,公司是按合同办事,不存在违约,因为他们的合同期到今年3月31日。
对此,怀化市工商局法规科科长杜明认为,“阳光农业”是一种无照经营行为,没有全面履行合同的意思,故意拖延收购时间,属合同欺诈行为。
怀天律师事务所律师范国胜说,从正常角度来说,雪莲果成熟了就应当及时上门收购,水果有季节特性,成熟了不及时收购就会烂掉。因此,没有及时收购就是违约,种植户的损失应当按市价全额赔偿。
责编:刘颖
来源:华声在线-湖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