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超级大黑帮覆灭 黑老大闻风而逃穷途末路

2011-12-26 08:16 [来源:湘潭日报] [作者: 冯叶 洪静雯 李斌 ] [编辑:刘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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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

  近两年来,省、市领导及公安机关陆续接到群众举报称,湘潭市存在“超级大黑帮”,为非作歹、称霸一方已20多年;“黑帮头目”欧建(曾用名欧剑,1967年生)在湘潭臭名昭著,却披着多重“光亮的外衣”——湖南庞龙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宜华企业(集团)投资公司副总经理,湘潭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

  群众的反映,引起省、市有关领导高度重视,并先后作出批示要求彻查。从去年9月开始,省、市公安机关正式对欧建展开调查,并于今年1月17日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将其抓捕归案。同时,以欧建为首的涉黑涉恶团伙成员及其他涉案人员共计75人相继落网。

  12月23日至12月25日,欧建涉黑涉恶团伙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社会各界拍手称快。

  欧建黑恶势力团伙被押上法庭。

  欧建黑恶势力团伙同台受审。

  文/湘潭日报记者 冯叶 洪静雯 李斌 通讯员 谢志斌 杨建兴 潘哲

  【一】穷途末路 黑帮老大天津落网

  2010年9月,省公安厅从省厅、湘潭市公安局和其它地市公安局抽调警力组成专案组,并派专员来潭,对欧建及其涉黑涉恶团伙展开秘密调查,初步掌握了欧建等人涉嫌开设赌场、非法拘禁等相关材料。10月11日,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对欧建等人涉嫌强迫交易案立案侦查,欧建闻风而逃。

  欧建最初逃到桂林,之后陆续逃到北海、三亚、海口、广州、上海、杭州、上海市、苏州、金华、义乌、漳州、汕头、井冈山、九江、济南、北京等地。为了躲避公安机关的追捕,欧建在每个地方的停留时间都很短。有的地方只住一晚便走,有时候离开某地后又返还原地,试图打乱公安机关的视线。甚至在酒店开房,他都会找当地导游帮忙。

  逃亡途中,欧建依然不忘玩乐本性。在上海,欧建打电话给情妇宋某,要其同“玩”,并先后去了苏州、金华等地。之后,欧建想买貂皮大衣,随他一起逃亡的“小弟”特地赶往吉林,买了五件貂皮大衣和大量人参、鹿茸、鹿鞭等保健品。贪心不足的他又想买狗,一行人便去陕西宝鸡市看了几处地方,最后辗转到陕西兴平市,花8万元买了3条挪威犬,并让卖狗的老板把那3条犬托运回了湘潭家中。接着欧建去了河北廊坊,并派人接来一个“大人物”,此人自称在中央有很多熟人,能帮欧建“了难”,欧建当即送出两盒长白山人参。离开廊坊,欧建直奔天津,买了一辆名车前往一避暑山庄游玩,结果这里成了他的逃亡终结地。

  在欧建逃亡的这几个月时间里,公安机关派出多个追捕小组,奔赴13个省、市,行程数万公里。民警们连春节期间都没有休息,每天都是日夜兼程,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没有吃过一顿安稳饭。

  2010年12月8日,专案组民警根据可靠线索,相继抓获欧建的手下夏建洪、戴能等人,这是欧建黑社会性质组织被捕的第一批人。这些人落网,使案件的侦办取得了关键性突破。

  2011年1月3日,湘潭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许可对欧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月13日,湘潭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拘禁罪批准逮捕欧建。1月17日早上8点,专案组民警费尽千辛万苦,在天津市日航酒店内将欧建抓获。当时一起被抓的还有他的情妇宋某,两个司机刘峰和曹睿。

  从接到举报到最后抓捕欧建,公安机关出动了8个警种,近200名警力,其中长期办案的有100余人。光调查资料的打印纸,就装满了十几箱。

  【二】公诉机关指控之:

  互相勾结 黑帮内部等级森严

  以欧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共有组织成员30人。欧建为组织者、领导者,是组织成员公认的老大,可调动所有组织成员,他亲自参与、策划或幕后指挥违法犯罪活动,安排或事后出面收拾局面,掌控组织的人、财、物及人脉关系,是该组织的第一层。团伙成员夏建洪、戴能、邓建辉、刘峰、万益平、王伟军、文斌、张力纲、裴校民、吕垒、柳宏军、颜顺军、罗宇城、刘文波、颜署强、郑伟文、陈志高等人属于该组织的第二层;崔海风、周浪、易建文、黄翼、彭中芳、石坚、吴江波、何宇、崔争光、杜耀先是该组织的第三层;周勇、周俊乐分别是彭中芳和黄翼的手下,是该组织的第四层成员。夏建洪、戴能、邓建辉、刘峰、崔海风、万益平、王伟军为该组织的骨干成员(系积极参加者),其余成员均为该组织的参加者。欧建对这些组织成员严格管理,并可逐级调动组织全体成员,全体组织成员绝对服从欧建的组织、指挥。

  该组织在形成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一些必须遵守的不成文的规矩:一是要绝对忠于大哥,老大讲的话要听,事要按老大的意思去做;二是老大要关照小弟,带小弟一起赚钱,要为小弟排忧解难,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三是组织成员之间要讲团结、讲义气,要相互帮助,不准搞内讧;四是小弟做事图表现,要为老大增面子,老大对小弟要奖罚分明;五是尊卑排列有序,等级森严;六是一旦被抓,不能向公安机关交代问题。凡违反组织纪律和规矩者都将受到冷落、疏远或者开除,甚至遭到残酷无情的打击报复。邓建辉、文斌、张力纲因违反组织纪律先后被欧建开除。

  【三】公诉机关指控之:

  非法敛财 从赌博电游室开始

  1989年,22岁的欧建得益于较好的社会关系,无需像其他同龄人一样为找工作发愁,但他对工作不屑一顾,而对搞赌博电游室赚钱产生了极大兴趣。1989年下半年至1991年下半年,欧建投资8000元,在雨湖区解放北路和韶山西路相交路口的西北角(现芙蓉电影院门面位置)开设无名电游室。电游室提供第一代“玛丽”赌博电游机等供他人赌博,赌博电游机的数量最初为4台,后增至10台。这期间,欧建非法获利48万余元。比起投资的8000元,翻了60多倍。

  初次尝到甜头之后,欧建一发不可收拾。1991年至1997年间,他分别在雨湖区中山路市工人文化宫“天宫电游室”和红月亮电影院一楼的赌博电游室提供赌博机供他人赌博,共盈利90余万元。

  有了一定的财富原始积累之后,贪婪的欧建不再局限于小小的电游市场,而是将魔爪伸向了渣土挖运市场。2008年,欧建通过某些手段实际掌控庞龙渣土公司后,采用暴力或凭借长期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所形成的威慑力,逐步抢占市场,排挤对手。在岳塘中心城区强揽工程,强行阻工,驱逐对手,并禁止雨湖区、湘潭县的渣土公司到岳塘中心城区承接业务。至2009年底,欧建及其公司通过暴力与威胁手段,基本垄断了岳塘中心城区渣土挖运市场,非法获利4472.08万元。

  【四】公诉机关指控之:

  “干股”“了难” 想开赌场先过“欧建关”

  自1989年欧建开设第一家电游赌场开始,欧建先后对湘潭市部分城区的赌博电游、地下赌场形成重大影响或非法控制。欧建一方面网罗了一批有暴力犯罪前科的社会青年,同时通过贿赂等手段腐蚀拉拢政府职能部门个别执法人员为其提供庇护。不仅获取了巨大的经济利益,而且确立了其在此非法行业中的重要地位和影响。

  2002年左右,在市主区开设赌博电游室、地下赌场的经营者开始主动向欧建上交10%的利润作为“安全股”、“了难股”,寻求欧建的非法保护。而未向欧建上交所谓“安全股”、“了难股”的从业者,则被欧建或举报查处、或排挤打压,最终被逐出市场。

  1999年年底,柳宏军等人开设的“康乐电游室”、“银都电游室”与欧建等人开设的“云智电游室”、“湘亚电游室”一起合伙经营,欧建负责协调公安等执法部门的关系。合伙期间,欧建每天在每家电游室抽取1500元的“了难费”,加上分红,总计非法获利16万余元。2000年12月底,欧建在雨湖区民主西路湘泉茶酒楼内开设赌场。赌场以打“升级”、“扳砣子”、打麻将等方式赌博,按打“升级”800元一桌,打麻将100元至1000元每桌,“扳砣子”1000元至2000元每场的方式抽取“水资”。赌场雇请朱凤玲、谭球香管账、收发筹码、抽取“水资”。2001年5月份,欧建安排夏建洪及邓建辉拉赌客并给夏、邓二人各30%的股份。2002年3月份左右,因湘泉茶酒楼场地狭小,赌客不断增加,欧建将赌客带至市区华星宾馆八楼继续赌博。湘泉茶酒楼经营期间,赌场共非法获利150万余元,欧建非法获利50万余元。

  2001年10月至2002年12月,杨明毅与广州李姓老板合伙,在雨湖区新梁街与中山路交界处开设“大宇电游室”。为防止被欧建打压,杨明毅等人分给欧建50%的干股,后又应欧建要求增加至70%的干股。该电游室由欧建负责协调公安等执法部门的关系,杨明毅为主负责经营管理。欧建先后安排熊建斌、周四清、谢文亮参与该电游室管理。该电游室提供“玛丽机”4台、“麻将机”10余台、“明星97”20余台供他人赌博。欧建先后按数千元至数万元不等的数额抽取“了难费”,电游室再按所持股份分红。这期间,欧建抽取“了难费”73万余元,分红7万余元,夏建洪、戴能、吕垒各非法获利8000余元。

  【五】公诉机关指控之:

  放高利贷 非法获利近亿元

  2000年至2010年,欧建等人长期向公司、企业、个人等不特定对象发放高利贷款,非法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2000年,由闵建湘做担保,欧建向傅新云发放高利贷30万元,约定月息为15%。但是没过多久,傅新云就“跑路”了。欧建找到闵建湘,要求他给出一个解决措施。作为担保人的闵建湘向欧建支付了利息共计49.5万元,拒绝再支付余款,认为自己已经尽到了担保人的责任。闵建湘的这一举动,惹恼了欧建。据闵建湘说,2002年5月的一天,欧建带领几个“小弟”,携铁棍、砍刀等闯进他位于岳塘区日晟花园的新房内,这个新房本是买来准备结婚用的。欧建威逼他以该套新房作为抵押,并写下一张30万元的借条。2003年9月,欧建以9万元的低价将该房转卖给了别人。

  2005年下半年,湖南众一国际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湘铭(另案处理)开发湘潭市二医院房产项目时,欧建向李湘铭支付了300万元门面预付款。项目完工后,欧建以门面太小不适合开酒店为由,要求李湘铭退款。当时李湘铭无钱可退,只好被迫同意将欧建的300万元转为高利贷,并从支付预付款之日算起,约定月息为12%。2007年至2008年期间,欧建又先后向李湘铭发放高利贷共计900万元,并将李湘铭所欠的100万元利息滚入本金,前后总计向李湘铭发放高利贷1300万元。截至2009年,李湘铭共支付利息1582.2万元。期间,欧建多次威逼李湘铭还钱,李湘铭无力偿还,遂将其开发的众一国际楼盘A栋3个门面、B栋18套住房(合同总价值1798万元)折抵给欧建,以归还本金1300万元和剩余的利息500万元。随后,欧建将上述房产过户到其儿子名下。

  10年间,欧建总计发放高利贷款9535万元,非法获利现金7040.59万元及房产2840万元(当时市值)。

  【六】公诉机关指控之:

  “提个篮子” 赚700万元钱物

  在经营赌场多年之后,欧建开始退居幕后,并将触角伸向其他领域。2006年,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宜华集团”)进入了欧建的视野。他将其引进到湘潭投资开发市体育中心改建工程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同年12月,宜华集团任命欧建为投资总公司副总经理,主要协调湘潭的项目。

  2007年6月,欧建主动找到市内某建设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士(化名,另案处理),承诺让李士承建体育公园项目,他则从中收取一定的好处费。

  2007年11月,欧建通过非正常途径,成功获得市发改委的《关于湘潭市体育公园建设项目招标事项的批复》(潭发改招[2007]368号)。该《批复》同意宜华公司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对使用该企业投资资金进行建设的项目,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与此同时,李士安排其公司法人代表张亚(化名,另案处理)策划串通投标事宜,并采用贿买其他竞标人的非法手段,约定无论哪家单位中标都由某公司实际承建。张亚联系了4家单位参加投标,结果公布后,某公司发给其他参与竞标的单位代表每人400元。

  2008年10月,湘潭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对体育中心场馆建设方案做出重大调整,招标人变更为项目建设业主单位——湘潭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和项目建设投资方——宜华集团。欧建等人又以同样的手段复制了上述招投标过程。

  2007年12月和2008年12月,欧建与李士先后两次以合作合同形式约定,由某公司给予欧建工程总造价9%的好处费。某公司实际承建体育公园项目后,欧建分别于2009年4月、2009年9月和2010年2月向李士索要现金共计600万元,此外还强行索得一台价值22万元的丰田客车,和一台价值83万元的挖机。

  【七】公诉机关指控之:

  横行逆施 强迫交易成为“土霸王”

  2008年7月至2011年1月,欧建在先后任湘潭市庞龙渣土施工有限公司、湖南庞龙物流有限公司(以下均统称“庞龙公司”)董事长期间,为非法控制岳塘区中心城区的渣土市场,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网罗王伟军等人加入其公司从事经营管理工作。在公司管理上,欧建通过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对庞龙公司内部挂靠合作的渣土车车主和司机实施控制;在对外开展业务上,欧建利用其长期在湘潭从事非法活动形成的影响力及其人大代表的身份,并通过与相关政府部门个别官员勾结,阻止雨湖区和湘潭县易俗河的渣土公司到岳塘区承接渣土挖运业务,使岳塘区中心城区所有工程发包方或业主不得不与欧建的公司签订渣土挖运施工业务。在形成非法控制局面后,欧建又采取少派车、不派车、少装土方增多车数、停工、堵门等手段,强迫工程发包方接受其提高单价、支付额外费用等非法要求,谋取非法利益,严重扰乱了当地的市场经济秩序。

  2009年7月,冯常胜从高新区建设局承包了同舟大厦的基础土方挖运工程。经过约定,冯常胜负责挖掘,庞龙公司负责运输,所挖土方回填收费归庞龙公司所有,用以抵作运输费。开工后,欧建即提出,要冯常胜出运输费方才施工。冯常胜先后找到雨湖区的现代渣土运输有限公司和鼎都物流有限公司施工,两公司均惧于欧建的恶名,不敢到岳塘区来承接业务。冯常胜又找易俗河的晨光渣土运输有限公司施工。该公司进场施工一天后,冯常胜原来承包给庞龙公司的湖湘林语土方工程就被欧建以停工相威胁。冯常胜迫于无奈,托人找欧建说情。经过多次协商后,冯常胜被迫答应欧建提出的湖湘林语工程中尚未运完的十余万方土方涨价3元/立方米的要求,同舟大厦土方工程才得以按原约定的方式履行。

  2009年10月12日,欧建为了进一步控制岳塘区中心城区渣土市场,召集冯常胜等岳塘区渣土挖运业务中介人开会,要求他们全部接受庞龙公司业务员式的管理,并对每人所承接渣土挖运业务的区域范围进行了具体划分,将岳塘区中心城区土方挖运业务划为5个片区,同时规定统一的渣土挖运业务价格,按庞龙公司规定的收费标准价格进行洽谈和收费,渣土挖运业务工程交庞龙公司施工。

  【八】法网恢恢 正义终究战胜邪恶

  为非作歹20余年,号称“从未摔过跤”的欧建,终于狠狠地栽了跟头。2011年1月17日,欧建被公安机关逮捕,其黑帮生涯随之结束。2011年8月,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将76名涉案犯罪嫌疑人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其中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30人。

  12月23日至12月25日,欧建涉黑涉恶团伙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欧建等人共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赌博、开设赌场,非法经营,强迫交易,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等20个罪名。其中,欧建涉嫌15宗罪,其黑恶势力组织涉嫌16项罪名115起犯罪事实。

  23日上午8时,离开庭还有1个小时,法院门口就聚满了群众,他们对这起湘潭历史上涉案人数最多、犯案种类最多、犯罪团伙经济实力最强大、对社会经济秩序影响最大的案件很是关注。上午9时,庭审正式开始,76名被告中有73名出庭受审。为了保证庭审的顺利进行,共有100名武警,100多名法警、公安民警、特警担任押解嫌疑人、维持法庭秩序的任务。

  在庭审现场,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多达97页,近6万字,公诉人员用了1小时零5分钟才把它宣读完。 3天的庭审,依程序圆满完成。但因案情复杂,并没有当庭宣判。

  欧建及其犯罪团伙的落网,大快人心。该犯罪组织被打掉后,湘潭城区8类刑事犯罪发案率同比大幅下降,2011年上半年全省警务调查,湘潭排名各市州第一。

责编:刘乐

来源:湘潭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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