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我省首批“新农保”试点工作自去年11月启动以来,到今年9月底,已发放养老金6.5亿元,共有115.9万名60岁以上的农村老人按月领到了“新农保”养老金。第二批新增30个试点县已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启动,参保政策基本保持不变。试点县(市、区)内16至59周岁的农民均可参保,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老年人,不用缴费,可以直接按月领取最低每月55元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同村居住子女应当参保缴费;对于重度残疾人、特困群体等,县市区政府代其缴纳全部或部分养老保险费。
于来山指出,开展“新农保”试点,是国家继取消农业税、实行农业直接补贴、免除农村义务教育学杂费、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等一系列惠农政策以来的又一大举措,农民在实现“种地不交税、上学不付费、看病不太贵”的基础上,还有望实现“养老不犯愁”。于来山要求,各级单位要牢牢把握“新农保”制度的各项政策规定,积极稳妥地推进第二批新农保试点工作;要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用政策引导农民参保缴费,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和舆论宣传力度,加强经办服务,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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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我省有30个县(市、区)列入2010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具体名单如下:
长沙市岳麓区、芙蓉区、天心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县、张家界市桑植县、常德市鼎城区、临澧县、益阳市沅江市、岳阳市岳阳县、株洲市天元区、荷塘区、芦淞区、石峰区、湘潭市韶山市、衡阳市常宁市、郴州市苏仙区、临武县、永州市冷水滩区、双牌县、邵阳市双清区、新邵县、怀化市鹤城区、新晃侗族自治县、通道侗族自治县、娄底市新化县、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保靖县、永顺县。
责编:刘乐
来源:湖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