哄骗女友回家乡找工作,结果却伙同他人强迫女友卖淫,2010年3月29日,江华瑶族自治县检察院以强迫妇女卖淫对吴某提起公诉。
吴某系江华县人,2008年10月26日,吴某将一起打工的女友邓某以找工作为名骗至江华县沱江镇,吴某事先联系唐某(已判刑),告之带了一个女孩回江华县卖淫,要其联系地方。 当天下午,吴某与唐某在沱江镇某宾馆会合,采取语言威胁、殴打等手段,强迫邓某在沱江镇某发廊卖淫三次。后邓某逃脱报案,公安局立案侦查,2008年11月24日,经检察院批准逮捕吴某。2010年1月30日,公安局抓获吴某归案。2010年3月29日,检察院以吴某涉嫌强迫妇女卖淫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吴某逼迫女友卖淫“赚钱”,可悲可恨可怒!特提醒女孩们交友时一定要慎重,免入“狼窝”遗憾终身。
责编:张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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