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湘乡壶天中学乱收费 校长职务难保

2009-03-12 15:04 [来源:湖南在线教育频道] [编辑:孔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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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在线教育频道3月10日讯 2月20日,湖南在线教育频道刊发《中学雷人做法:交费多无收据 惊现“米币”?》引起了湘潭市教育局的高度重视。湘潭市教育局在调查走访后,鉴于学校问题的严重性,现责令壶天中学校长就不规范收费行为作出深刻检查,并将其问题在全市通报批评,同时建议湘乡市(县级)教育局免除壶天中学校长职务。

  关于交费多无收据惊现“米币”的问题。湘潭市教育局在调查后发现,湘乡市壶天中学根据农村学生家庭的实际情况,把伙食费分成了两个部分:米钱和菜钱,学生既可以自带米,也可以自带菜。全校275位寄宿同学中交米的只有4人,自带菜的2人,其余的同学都是交钱。在操作过程中,湘乡市壶天中学没有按照“伙食费必须按月收取”的政策执行,而是一次性预收学生200元伙食费和190元的米饭钱,这直接导致了学校开学收费高,湘潭市教育局责令学校必须在3月6日前把多收的钱退还给学生。

  关于开学交费七八百元,未见任何收据的问题。据湘潭市教育局调查,湘乡市壶天中学今年春季初一年级收749元,其中湖湘公司教辅资料46元,新华书店65元,音像教材13元,三刊21元,二课堂21元,保险20元,作业本8元,合计为194元,初二、初三两个年级收费项目与初一年级是一样的,分别合计为201元、220.50元。

  今年春季开学至今,由于省教育厅没有下发正式的收费文件,湘潭市教育局向管辖区域内的县(市)区、市直学校下发了由市物价局财政局和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2009年春季中小学收费工作的暂行通知》,暂时按照2008年秋季收费标准执行,学校还不能将收款收据交给学生,必须等新的三局文件下发,按多退少补的原则结算后,再将收款收据交给学生。湘潭市教育局要求学校所有收费必须向学生开具收据,等新的三局文件下发后尽快到位。

  据湘潭市教育局调查了解,壶天中学的作息时间确实非常紧,每天上八节课。每天增加的课时,老师都是免费给学生上课或管理,老师和学生压力都很大。湘潭市教育局认为,学校作息时间要科学安排,不能一味地追求教育教学质量,而损害学生的身心健康。

  湘潭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非常感谢湖南在线新闻网的舆论监督,今后一定会加强对教育单位的行政监督,确保农村义务教育正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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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的收费公示

  湖南在线教育频道2月20日讯 三年时间,每年交的费用没有收到任何收据。家住学校隔壁也不能回家吃饭--这是壶天中学学生家长最大的疑虑;从周一到周五,每天早上6:00起床,一直到晚上20:40,每天15个小时--这是壶天中学初一到初三学生的作息时间。

  近日,湖南在线教育频道《民声直通》栏目组接到学生家长投诉,称国家实行义务教育以来,湘乡市壶天中学不仅照收学费,而且没有任何收据,更要求所有学生一律交费住校,在学校搭餐。接到投诉后,栏目组记者于2月18日前往壶天中学进行了调查。

  家长疑虑:每年开学交费七八百 未见任何收据

  在离学校不远处,一位60多岁的婆婆和孙女住在一起,儿子和媳妇都在外打工,孙女正在壶天中学读初三,“每年开学的时候要交七八百块钱,我也不知道是些什么钱,好像有160块的伙食费和190块的米钱,学校让交就交了,也没有收据,”婆婆说起来时很是气愤,“除了开学时交的这些,每个月还要交160块的伙食费。”七八百块钱中是不是还有住宿费呢?在记者的提示下,婆婆想起来了,“对,我孙女住在学校,只有星期六和星期天才能回家,其他时间学校都不让出来。”

  在国家实行义务教育以来,伙食费一直是由学校本身根据自身条件,按照学生自愿的原则来收取,既然学校不准学生在周一到周五期间出校,那么伙食费是不是也是学校强制收取?在学校门口贴出来的公示上写着初一到初三各个年级今年的收费:七年级194.00元,八年级201.00元,九年级220.5元,而这些并不包括寄宿费、伙食费、生活费等。

 

  贴在校门口的开学公告

  学生无奈:每天课时十三节 学习时间十个小时

  临近中午十二点时,学校的铃声响起,一群正在打乒乓球的学生却向教室跑去,记者在学校里遇见这样奇怪的场景。据了解,一般的中小学校中午12点应该都是下课吃饭的时间,可壶天中学在这段时间内怎么还有学生还去教室呢?一位正赶往宿舍楼的老师解开了记者的疑惑,这是学校在上上午的第四节课,学生要十二点四十才下课吃饭。

  在学校办公室,记者看到了全校学生统一的作息时间表:早上6:00起床,15分钟做早操,45分钟的早自习,40分钟的早餐,25分钟的早读,8:40到12:40是上午四节课;40分钟的中餐,然后就是一直到晚上20:40的学习上课时间。

  当被问到每天这样上课累不累时,一位女学生有点不好意思地笑着说:“习惯这样了吧,累不累你自己试试不就知道啦。”

  

  学生作息时间表

  校方说法:收据每年都给了学生 作息时间纯属无奈

  在总务办公室,有一块黑板上面列出了今年春季的收费标准,并且特别注明除了这些收费以外,还会另收寄宿费、生活费、米币等,却没有写出这些费用的收费标准。壶天中学谢志光校长也对家长的投诉感到非常惊讶,并且声称学校每年的收费都是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收费文件向学生收取的,收据也有。

  在记者的多次要求下,学校总务处的罗东阳主任拿来了两份今年开学时的收费收据。其中包括《初中生》21元;初中版《小星星》21元;其他书籍费130.5元;九年级音像教材20元;保险费20元。罗主任称每年开学时都会将收据先发给学生,让学生带回家让家长签字确认以后再交上来。而当记者提出看更多收据时,罗主任却没有再提供。面对记者的要求,谢校长也仔细算了一笔收费帐,每一期20元保险费、200元餐费,每个月165元的伙食费,初一、初二每一期收取190元的米币,初三则收取每一期180元米币,然后加上办公室黑板上的收费标准,就造成今年开学收费达到七、八百的情况。

  “米币”到底是什么钱呢?不是交了餐费吗?谢校长解释说,200元餐费是一期的,要平均分到165元每月的费用中,等于是每个月收取205元的伙食费,至于米币,“学生要吃饭,那当然要交买米的钱啊!”

  对于学生的作息时间问题,谢校长显得很无奈:“其他一些学校都是实行月假制度,一个月中有三个星期的周末也还上课,我们不每天上这么多课的话,教学进度根本就跟不上。”谢校长称这样学生的压力的确很大,他也在考虑到其他学校进行考察,借鉴他们的做法,调整不合理的作息时间。

  教育政策:自愿交纳保险费 不再收取寄宿费 自愿在学校搭餐

  有关教育文件明确规定保险费应属学生和家长自愿投保,由保险公司在学校设点代收,而谢校长却称整个湘乡市都没有这一做法,全部由学校代收保险费。而对于寄宿费问题,谢校长称,“学校从学生实际考虑,根本就没收寄宿费,教育局和物价部门也没有批准收寄宿费,”办公室黑板上写的“另收寄宿费、生活费”等,“是学校财务部门写错了。”

  至于为什么让学生统一在学校住宿、就餐,“完全是出于方便管理的考虑,而且很多家长平时把时间都花在了打牌上,没时间给孩子做饭,学校怕耽误了学生的学习时间。”谢校长这样解释道,“对于不愿在学校搭餐的学生,学校允许他们自己带菜过来,不愿交米币的也可以直接交米到学校。”

  2009年2月19日,我省今春中小学收费规定出台,取消农村学校向住校学生收取的住宿费。为兑现此政策,省政府进行了专题研究。省物价局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取消农村学校住宿费,需财政补贴,其他收费标准的确定也需要多个部门商讨,因此今春中小学收费标准出台有所延迟,各地中小学也推迟了春季收费工作,“如果个别学校已收费,必须按新出台的标准,多退少补”。

  采写手记:自国家减负口号喊出多年以来,教育部门与社会各界都为中小学生的减负出谋划策,对于减负这个大问题,有的学校已经有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已经走出了一条“轻负担,高质量”的减负路。可现在壶天中学的学生从早到晚要上十三节课,课表都排不开了。学生除了吃饭、做操,其他的时间全部用在了教室里,初中的学生,甚至比高三的毕业班学生压力还大,这“减负”的口号是不是空喊了?(采写:孟庆智 伏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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