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露水夫妻"难做 男子贪财焚尸/图

2009-03-17 09:27 [来源:长江信息报] [作者:记者 段佳 通讯员 谢治] [编辑:实习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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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警抓获尚在睡梦中的嫌凶(中)

  日前,岳阳市云溪区路口镇一出租房内发生一起离奇火灾,事故中,一名女性尸体出现在火灾现场。一起看似平常的火灾事故,却引起了岳阳公安的高度重视,岳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和云溪区公安局联手实施侦破,终于揭开了火灾事故的秘密。6天之后,涉嫌抢劫杀人的湖北无业人员邹启国被警方抓获归案。

  火灾中现女尸

  2009年3月6日凌晨5时许,岳阳市云溪区路口镇路口村大屋组村民丁某家突然发生大火。消防队在最快的时间内赶到了救火现场。大火被扑灭后,消防队员进入被烧的房屋内,查找起火原因,却在火场内发现一具被严重烧焦的女尸。经查,死者系租住在丁某家中的喻某(女,41岁,平江县加义人)。岳阳市公安局云溪分局刑侦大队和路口派出所侦技人员迅速赶到现场进行保护和初步勘查。按照常识,死者所在的房屋是平房,在大火发生时,她完全有可能逃生,该事故背后是不是隐藏什么秘密?火灾又是怎么发生的?云溪区公安局刑侦大队迅速将情况向岳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进行汇报,并请求支队予以援助。

  尸检证实他杀

  获悉云溪区公安分局的请求后,支队长毛贻忠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副支队长杨震山带领刑科所技术员赶赴现场,开展现场勘查和尸体检验工作。

  经验丰富的民警很快找出了一个十分细微的线索——死者尸体的姿势不对劲。死者姿势与一般火灾死亡中的死者姿势不符,尸体的背部和头部后枕部的烧伤程度比尸体正面轻微,且火场内未找到死者的手机或手机烧毁后的遗留物。技术人员又对尸体进行了解剖检查,发现死者符合死后焚尸的特征。

  民警通过外围调查发现,死者喻某是一名租住户,平江人,没有正当、固定的职业,和她接触交往的人比较多,经常有些男人进出她的房间。有村民反映,火灾发生当晚,有男子曾经进出过喻某租住的房间,而且还有一名男子在其租住处过夜。在排查的多名嫌疑人中,他们都承认和死者有交往,但是没有作案的动机和嫌疑。一天之后,民警排查到了一名湖北籍男子邹启国,此人已经不知去向。通过对房屋主人的调查访问,房主提供了一个情况。案发当天晚上,邹启国确实没有回到出租房里。火灾事故之后,邹启国情绪不对头,其脸上有抓痕。当时,他还开玩笑地问邹启国,是不是在外面出了事。之后,他便再也没有见到邹启国了。同时,通过另外一组民警的调查证实,当天晚上在死者房间过夜的人就是邹启国。综合这些情况,民警确定邹启国有重大的作案嫌疑。随后,民警来到了邹启国的出租房。在房间里,民警发现了一台正在充电的手机。通过核实,这台手机竟然是死者喻某的。

  跨省追捕嫌犯

  通过技术侦查手段,警方发现,3月11日上午,邹启国在岳阳市城区运通街附近出现。专案组迅速出动,组织警力到岳阳市区进行抓捕工作。但等民警赶到岳阳市区时,发现其已经逃离岳阳,正向湖北武汉方向逃窜。

  为了不错失抓捕时机,云溪分局局长刘休赫和政委杨天成安排云溪分局副局长张卫国、刑侦支队重案大队副大队长林福军迅速带领专案组民警赶往武汉。在当地警方的大力协助下,查明邹启国已逃往湖北襄樊。襄樊是邹启国的老家。3月12日凌晨,3时许,两地民警赶到襄樊市南漳县九集镇易家湾六组,一组民警将其住地周围控制,将邹启国抓获归案。

  贪钱财起杀心

  经突击审查,犯罪嫌疑人邹启国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交代,他以前是一名屠夫,想发横财的他。在老家周边实施盗窃,并对附近的女性村民实施骚扰。

  后来,他来到了岳阳市云溪区,在当地租了一间房子,并认识了租住在不远的平江女性喻某,两人有了苟合的男女关系。

  3月5日晚,他再次来到喻某的租住地,准备到她这里过夜。在他进门前,他发现有人从喻某的房间出去。于是,他认定喻某一定捞了很多钱。自己手头拮据,还不如谋财。凌晨3时许,他趁喻某起来上厕所之机,从后面扼住了她的脖子。喻某开始反抗,反手死死地抠他的脸,使他脸上留下了伤痕。勒死喻某后,他抢走手机一部,白金耳环一对,现金960余元。并将她放在床上,用被子盖住,再将房间里的2斤卫生纸铺在床上,用打火机点燃后逃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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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江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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