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谢运兰拿着女儿资美菊的照片欲哭无泪)
核心提示:女子发现男友有不忠行为,男友却将其残忍杀死,毁尸灭迹。然而,在关押看守所期间,该男子举报了一起至今有16年的命案,以此减刑。而当时,他还是个七岁小孩,事发地距其家有40多公里之遥。他怎么知道一个与他并没有任何关联的凶案呢?
2008年6月24日,湖南耒阳小女孩资美菊在与其母亲谢运兰电话之后就失去了联系。三天后的6月27日,有民工在衡南县云集镇云市村一建筑工地上,发现一具上半身被烧焦的女尸。后经过公安机关DNA鉴定,这具烧焦的尸体正是失踪多日的资美菊。
案发后,衡南、耒阳两地公安联合全面开展侦查工作。经过民警20多天的调查走访和排查工作,最后锁定长沙市火车站客运段职工蒋洪林有重大作案嫌疑。在办案民警的连续审问下,蒋洪林交待事情的全部经过:在宾馆杀人、盗走钱财,之后将尸体转移到异地,再进行焚尸灭迹。11月27日,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蒋洪林死缓,这一判决下达之后,在当地掀起轩然大波。
女儿离奇失踪
2008年6月24日下午,耒阳市民谢运兰接到女儿资美菊的电话。“妈!我已经在长沙到耒阳的湘高速车上,很快可以回家的,记得做我的饭菜。”得到久别的女儿要回家的消息,谢运兰捺不住心中的喜悦,她立即把这个好消息告诉附近的亲戚,并上街买了女儿平常喜欢吃的菜,准备晚上叫亲朋好友一起大餐一顿。
接近黄昏时,谢运兰将美味佳肴全部端到了桌上,但还是不见资美菊回来,亲朋好友都有些纳闷,“难道京珠高速塞车了?”这时谢运兰要求亲戚拨资美菊的手机,但对方是关机了。“路上塞车,资美菊拿手机玩游戏,之后手机没有电就自动关机,”大家是这样猜测着似乎很合情理。
到了深夜,资美菊还没有开机,谢运兰躺在床上辗转翻侧难以入眠,她叫小女去了个短信息:“姐:开机后请速回电,你没回来妈很着急!”但到了第二天上午,资美菊没有开机也没有回信息。这时,一种不详的兆头涌向谢运兰的心头。有人安慰谢运兰说,资美菊可能是换了手机号码,再去同学家里玩了,听人这样说,谢运兰忐忑不安的心稍稍稳定下来。“因为资美菊在读书的时候,换号码是家常便饭。”
时间一晃就是个把礼拜,资美菊仍然没有音讯,谢运兰开始向女儿所有同学打听其下落。一名叫周金娥的女孩说,她与资是同学之间关系最好的一个,要打听到资美菊的下落必须先找到她的男朋友蒋洪林。
得知女儿在读书时就有了男朋友,这一消息犹如晴天霹雳令谢运兰难以接受。既然已经是这样了,谢运兰只好面对,她按照周金娥提供的号码给蒋洪林拨了电话,回答是他在云南旅游,不知道资美菊的下落。在万般无奈的情形下,谢运兰和家人向耒阳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报了案,“女儿失踪了!”
异地发现尸体
案情就是命令,耒阳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接警后,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而在此之前的6月27日,一民工在衡南县云集镇云市村一建筑工地上发现一具手脚蜷曲、上半身被烧焦的女尸。衡南县公安局得知情况后很快介入调查,现场勘察、拍照,并把死者的大约年龄、身高等特征在衡阳市电视台字幕广告一栏连续几天滚动播放,希望有人来认领这具无名女尸。
耒阳这边失踪一女孩,衡南那边发现一名女尸,这让两边的公安联想到一起。在两地公安互相交换意见之后,他们一起来到谢运兰的家,让她辨认被烧焦的尸体照片。当时,谢运兰看尸体的脸形不像,但从袜子、鞋与体型看与资美菊很相似,在家人与邻居们一起辨认之后,大家观点一致,说至少有百分之八十是资美菊。这时,谢运兰脸色苍白,手脚发软,眼皮跳得特别厉害。
后来,办案人员在资道松、谢运兰两夫妻的手指取了血样送往长沙进行DNA鉴定。湖南省公安厅法医物证鉴定书很快显示鉴定结果:该女尸与资道松、谢运兰的亲子关系概率为99.99%以上,即证实女尸为被害人资美菊。得到这不幸的消息后,谢运兰眼睛一黑就晕了过去。
12月6日,谢运兰悲痛地告诉《新湘报》记者,她万万没有想到女儿会被人家残酷杀害,抛尸异地他乡进行焚烧。“自从确定尸体是女儿资美菊之后,全家人几乎晕了过去,大家都吃不进饭,靠医生输的葡萄糖维持体力。”
觅新欢 杀旧爱
当女尸身份明确之后,两地公安紧密配合,很快抓获重大作案嫌疑人----长沙市火车站客运段职工蒋洪林。经办案民警的连续审问,蒋洪林交代了整个案件的来龙去脉。
6月24日下午4时许,资美菊从长沙返回耒阳,她与男友蒋洪林相约来到耒阳市金华宾馆8338号房间。两人相聚不久,蒋洪林便接到一女孩子发来的暧昧短信,在资美菊的再三追问下蒋洪林说出了实情,并不耐烦地向资提出分手。
“这个女人是谁?你怎么能够背叛我们的感情?”资顿时心生怨气,厉声责问道:“我为你付出了那么多,以前你还讲我们好好相处过一辈子,而你现在又和别的女孩子好上,这不是明显在骗我?所有的话都是你说的,说了又做不到,我不管我们的事还是交给大人(指父母)来处理吧。”资美菊边说边举起手机准备给父母打电话。
由于恋爱期间资美菊在蒋洪林身上花费了大量资金,蒋害怕资家知道后会找他的麻烦,顿起杀人之心。他冲上前一把将资美菊摁倒在房间的地上,坐在资的身上,并用双手死死掐住她的脖子,直到资美菊全身抽搐双眼出血才放手。看到资美菊气绝身亡,蒋洪林夺过她死死捏紧在手中的手机,又从她身上搜走1400元现金和另一部手机。
杀人后的蒋洪林立即将地板上的血迹擦拭干净,并将资的尸体藏匿在阳台的角落。随后他赶往市场购买了大型旅行箱和编织袋,先将尸体装入编织袋再装入旅行箱。随后,蒋洪林若无其事地与新女友去喝奶茶、闲聊。
当晚12点多钟,蒋洪林用车子把资美菊的尸体装到百里外的衡南县云集镇一工地进行抛尸,并浇上事先准备好的两瓶汽油,点火焚尸灭迹。次日,他居然心安理得地与新女友前往湖北、江西、云南等地享受“甜蜜”的爱情之旅。

(村民怎么也想不通,邓建逢会成了他人减刑牺牲品)
“离奇立功”遭质疑
2008年11月27日,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判决:鉴于蒋洪林具有重大立功表现和愿意积极赔偿原告人的经济损失,故意杀人犯蒋洪林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蒋给予资家民事经济赔偿26万元。
对于这一判决,资家表示难以接受,谢运兰说,哪怕顷家荡产也要把官司打到底!“如果杀人犯不死,我就去死。”
判决下达之后,耒阳人们也一时议论纷纷,这个说杀人偿命天经地义;那个说蒋家的“背筋”比较硬,资家不是蒋家的对手;也有人说这年头有钱好办事,“杀了人也能够被摆平。”在耒阳社区论坛里,一个名叫“呼唤正义”的网民说道:这么残忍的手段就算是枪毙一万次都不平民愤!蒋洪林这种作案手法令人发指,畜生不如!如果像这样凶残的人不判死刑,法律的尊严何在?生命的尊严何在?
《新湘报》记者在“(2008)衡中法刑初字第78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上看到:蒋洪林在被羁押期间(2008年9月25日),向衡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检举耒阳市三都镇东园村邓建逢于1992年打死村民刘乙光的犯罪事实。9月29日,耒阳市公安局根据蒋洪林提供的地点,在三都镇刘亚平煤矿将邓建逢抓获归案。
村民怎么也想不通,邓建逢会成了他人减刑牺牲品
资美菊的父亲资道松认为,无论从逻辑上说,还是从实际出发,蒋洪林“举报”邓建逢杀人一案都存在许多的疑问。蒋洪林所“举报”的事实距今已有16年了,当年的他还是一个七岁小孩,而且事发地距蒋洪林家有40多公里之遥。蒋关押在看守所,他怎么能知道一个与他并没有任何关联的邓建逢藏身之地和犯罪事实呢?这其中究竟有什么惊天内幕呢?
讨薪引发的命案
带着种种疑点,记者于12月6日来到耒阳市三都镇了解当年邓建逢打死刘乙光的过程。
据邓建逢的亲哥邓新春介绍,1989年下半年,初中刚毕业的邓建逢为了赚钱,就在刘乙光所开的煤矿上打工,1991年底,经过双方结帐,刘乙光下欠邓建逢50元工资。1992年夏天,邓建逢身患疾病无钱医治,就想到刘乙光还欠他50元工资。8月4日那天早上,邓建逢只身来到刘家一心想讨回下欠的工资,谁知事与愿违,不但没有讨回50元钱刘乙光妻子还矢口否认。由于口角之争,刘家人将邓建逢围个严严实实准备大干一场,幸好被路过的村民刘周三、刘外成扯开,邓建逢就乘机逃了出来。
回家后邓建逢越想越气,欠钱不给还打人,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于是,他纠集了村上的年轻人前往刘家讨说法。刘乙光看到一班年轻人风风火火赶到他家时,由难为情转为恼怒成羞,他气冲冲地从家里的柜台上拿出一瓶装满浓硫酸的玻璃瓶准备搏斗。大家看到刘乙光拿着浓硫酸来对付他们时纷纷调头退回,这时,刘乙光边追赶边泼硫酸,一些年轻人被浓硫酸烧得哇哇大叫。

(年迈的老人拿出刘乙光当年用浓硫酸泼邓建逢时留下来的衣服)
而刘乙光自己也被浓硫酸溅到脸上和手上,在追赶的过程中,刘乙光被一石头拌倒,其额部重重地砸在地上的石头上,手中的硫酸玻璃瓶也被摔个粉碎。顿时,浓硫酸淌满一地,额头上的伤口也被硫酸烧成白泡,瞬间面目全非,在场的人都被这不可思议的一幕惊呆了。
这时,一些村民找来睡椅将刘乙光抬到三都镇卫生院进行治疗,看到刘乙光硫酸烧伤面积大、头部摔伤严重,三都镇卫生院的医生都不敢轻举妄动。后来村民租车将刘乙光送到耒阳市人民医院进行抢救,由于路途遥远,硫酸从伤口处侵入体内,刘乙光的伤情进一步恶化,因抢救无效,刘于8月5日凌晨2时左右死亡。
潦草处理引发后患
为了印证以上的种种说法,记者来到耒阳市三都镇司法所了解相关情况,司法所主任邓贱祥向记者介绍整个案件的来龙去脉。1992年,邓贱祥是三都镇东园村的支部书记,8月4日那天,他听说本村一群年轻人到外村去讨债发生纠纷,并有人受伤。“我去三都镇卫生院时,看到刘乙光已经是奄奄一熄了,”邓贱祥说道,当时为了防止事态扩大,两地的派出所以及村委会都参与了调解进行赔偿,如果把邓建逢再抓起来,我个人认为这件事情很荒唐。
邓贱祥还说,当年在处理的时候,凡是参与讨债的人都由派出所做了处罚,最多的罚款600,连跟着他们去看热闹的小孩子都罚款200元。后经过协商,邓建逢给予刘家安葬费3000元,另外还进行了赔偿,具体多少不记得了。

(刘乙光的侄子刘显绿说当年协商后,邓建逢还有3000元赔偿没有全部到位)
刘乙光的侄子刘显绿告诉记者,当年邓建逢给叔叔的安葬费是3000元,另外口头协议的3000元赔偿零零星星给了一些,但可以肯定那笔赔偿至今没有全部到位。
12月6日下午,《新湘报》记者来到耒阳市公安局了解邓建逢被抓的情况。公安局有关领导说,当年邓建逢是怎么与邓家协商的我们不是很清楚。公安机关接到线索抓人很正常,毕竟是出了人命的案子。
“对于蒋洪林这个案子,肯定有‘高人’在后面操作,案发当年,蒋洪林还是一个7岁的小孩子,他不可能记者得那么清楚,即使蒋洪林在场,他也不知道邓建逢现在哪个煤矿做事,还可以肯定,是蒋洪林被抓之后,有人将这些情况告诉他的。”耒阳市公安局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领导对记者说道,从个人观点来看,蒋洪林是通过“高人”的指点,利用16年前的案子来为自己减轻罪行,这种做法显然欠妥,邓建逢与刘乙光的纠纷在当地毕竟是家喻户晓的事情,但最终还是得由检察机关和法院来拍板定夺。
长沙市某律师事务所一位资深律师告诉记者,如果16年前刘乙光真的是被人杀死,而没有人知道是谁杀的,只有蒋洪林知道并检举揭发,他才能被认定为立功,该案却公然违背了我国的法律规定。“只是因为有人要救蒋洪林的命,才故意把一个在家打工的农民说成潜逃的罪犯,这是蓄意对法律、对人们正常思维能力的蔑视和挑衅。”该律师表示将竭力为资、邓两家受害人讨个公道。
责编:孔倩
来源:大江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