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史上地震不多 到2020年可综合抗御6级地震

2008-05-20 00:00 [来源:湖南在线] [作者:颜优华] [编辑: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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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县发生7.8级地震,湖南大部分市州出现不同程度的震感。中南大学地学院院长戴塔根教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湖南不在地震活动带上,境内基地地质结构较好,没有大的活动断裂存在,发生大地震的可能性不大。 

  据介绍,就全国范围而言,湖南是地震活动比较少也比较弱的一个省份,历史上发生的地震也不多。有记载的最大的一次,是1631年8月发生在常德澧县震级为6.8级的地震。长期以来,湖南省发生2级以上的地震平均每年六七次,3级以上大概平均每年1次,不过都没有造成大的破坏。 

  资料显示,湖南处于华南地震区内相对活跃的中强地震带———长江中下游地震带汉水与大娄山-雪峰山地震小区,区内活动断裂众多,地质条件复杂,具有发生中强地震的历史和构造背景。此外湖南地震还具有震源浅、烈度偏高的特点,一个3级地震即有强烈震感,并可能造成破坏,4级左右的地震就有可能成灾。自公元1500年以来,全省有10个市发生过破坏性地震,共计20多次,所有的市、州都发生过强有感地震。从新近长沙发现的古地震遗迹分析,我省曾发生过至少两次强度在7级以上的地震。自1973年以来,湖南地震监测台网共记录到长沙行政区域内地震92次,而在历史上长沙记载的中强度地震也有3次。 

  由于省内矿产资源丰富,矿山开采引起的地震时有发生,大中型水库较多,存在诱发地震的潜在因素。在全国已有记载的30多座诱发地震的水库中,我省有4座。1996年,省会长沙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11个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城市之一,2006年常德成为全国24个重点监视防御区之一。戴塔根认为,由于境内的断裂构造较为发育,在一些因素的诱发下,也可能发生破坏性地震,值得加强监测。 

  湖南省“十一五”防震减灾规划指出,我省虽然近70多年没有发生大地震,根据地震活动特征和地震能量积累与释放的一般规律分析,我省中强地震的潜在危险正在逐渐增大。因此,在未来几年,湖南将逐步完善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防震减灾三大工作体系。规划要求在全省消除地震监测盲区。长株潭和洞庭湖区域的城镇基本具备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综合能力,其他市州政府所在城市防震减灾能力也要有相应提高,部分农村民居采用地震安全适用技术,提高农居地震安全水平;实现全省范围内破坏性地震的快速有效紧急救援,为落实国务院提出的三大战略要求打下扎实的基础。 

  到2020年,湖南省将基本具备综合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长沙市防震减灾能力力争达到中等发达国家同类城市的水平,各市州政府所在城市力争达到国内同类城市的先进水平;消除地震应急体系不完备的地区,所有城镇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基本达到抗震设防要求;60%的新建农村民居采取抗震设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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