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直公积金贷款新政速览!商转公、套数认定都有变化→

2026-10-08 21:47

9月23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公积金业务政策优化通知,湖南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同步出台实施细则。新政自10月23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10月23日前进窗的贷款资料按原政策执行;23日起(含)进窗的,按新政策执行。

可提可贷、商转公、套数认定、一孩家庭额度上浮……一文盘点贷款类政策。

一、“可提可贷”:扩至二套新房

在长沙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且为新建商品房,均可适用“可提可贷”。

办理公积金贷款后申请购房提取,家庭公积金账户须留存不低于该笔公积金贷款6个月还款本息(不含组合贷款中商业银行住房贷款部分)的余额。余额不足时,可由直系亲属(父母、子女,下同)足额留存后,办理代际互助提取。

举例:跨区购买第二套房,总价180万元,公积金账户余额20万元,计划首付40万元,公积金贷款140万元、月供5600元。

按照新政规定,若为二套一手房,可先申请公积金贷款,在公积金账户留存6个月还款本息3.36万元后,可就剩余16.64万元再办理购房提取。

二、商转公贷款:二套房也能办

以前商转公仅限夫妻名下只有1套自住住房的家庭申请。现在,家庭在长沙全市范围内名下自住住房不超过2套,且其中一套仍有未结清商贷,也可申请商转公(含商转公组合贷)。

贷款条件、最高额度、利率、期限、申请资料、办理流程,仍按《湖南省直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原规定执行:最高可贷100万元,利率按对应套数的公积金利率执行。

举例:家庭在长沙有2套自住住房,其中一套还有85万元商贷未结清,另一套已结清解押。按新政,可直接申请将这85万元商贷转成公积金贷款,最终可贷额度按家庭还贷能力、房屋评估价值综合测算。

三、买新建商品房,认定更宽松

在长沙申请新建商品房公积金贷款,不再统计全市住房套数,只看所购房屋所在区县范围内的自有住房套数(不含本次新房),按查询结果核减1套认定。

特别提醒:二手房贷款、商转公贷款,仍按原长沙行政区域统一套数认定规则执行,不适用区域核减政策。

举例:在天心区买新建商品房——

1.天心区不动产查询为无房或1套房→按首套房贷款;

2.天心区不动产查询为2套房→按二套房贷款;

3.天心区不动产查询为3套房→核减后不符合贷款条件。

多孩或长期租赁住房家庭,在上述基础上仍按“最多核减1套”规则执行,不叠加额外核减。

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直接按首套房政策执行——

只要家庭未在本中心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即使长沙已有1套住房,这次买房贷款也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和政策;商转公贷款不适用该政策。

举例:

1.芙蓉区已有2套住房,再买一套一手房。先查芙蓉区套数,核减1套后认定为二套房;但因从未在本中心办过公积金贷款,本次直接按首套利率和政策办理。

2.长沙已有1套自住住房,从未办过本中心公积金贷款,现在买二手房,也属首次申请,可享受首套房公积金贷款优惠。

经各类住房优化政策核减后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可办理该笔贷款的月对冲还贷和还贷提取,含组合贷的商贷部分。

四、一孩家庭也能享30%贷款额度上浮,最高贷156万元

以前只有二孩及以上家庭可享30%额度上浮,现在生育一孩的已育家庭也能享受。买一手房最高可贷156万元,买二手房最高可贷130万元。

申请材料简单: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一方与子女同户的户口簿等任一种亲子关系材料即可;离异家庭不用提供抚养权证明,不限制申请资格。

举例:夫妻只有1个孩子,在天心区买总价180万的一手房,首付40万元,剩140万元想全部用公积金贷款。原政策普通家庭最高贷120万元,需搭配20万商贷;新政最高可贷156万元,140万元可申请纯公积金贷款,省下一笔商贷利息。

同时符合青年人才、已育家庭等多个上浮条件的,只按最高比例执行,额度不重复叠加。

以上为贷款类新政要点。如有疑问,欢迎留言,我们可统一向省直中心咨询回复。

责编:洪晓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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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谭登

来源: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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