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311项、废止472项,湖南全面规范心血管等三类医疗服务价格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邹伟瑜]

华声在线8月12日讯(全媒体记者 邹伟瑜 通讯员 刘运良)今天,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规范整合心血管系统等三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及物理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全面规范整合。该《通知》将于10月8日起正式执行,有效期5年。

此次全省共新增311项价格项目,其中心血管系统129项、消化系统150项、物理治疗类32项;同步废止旧项目472项,包括心血管系统173项、消化系统235项、物理治疗类64项;此外还对现行消化系统项目修订3项、物理治疗类项目修订2项。对患者而言,今后接受相关医疗服务时,收费项目名称将更加统一,收费标准也将更加清晰透明。

在群众最关心的乱收费问题上,《通知》划定了明确红线。公立医疗机构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所定价格为最高限价,允许下浮但不得上浮。各市州可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医疗水平、基金承受能力及患者实际负担,合理确定本地区政府指导价,但不得超过全省最高指导价。这意味着群众在公立医院做相关检查治疗时,无需担心价格被擅自抬高。

非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市场调节价,但医保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须承诺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价格水平。

《通知》还明确,政府指导价已涵盖服务产出所需的各类资源消耗,价格构成中列明的各项成本消耗与基本物耗不得另行收费。除基本物资消耗以外的可收费医用耗材,按实际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即不加价,患者仅需按医院进货价支付。

物理治疗类为通用项目,若其他类别立项指南中已单独设立特定学科价格项目,则优先执行特定学科项目;仅在找不到对应项目时,方可按物理治疗类执行。同时,所有物理治疗类项目不得重复收取辅助操作费,从制度上杜绝重复收费,切实减轻患者负担。

记者了解到,医保支付政策也将按新规定执行。各医疗机构须严格遵照价格政策和临床诊疗规范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不得收取未列明费用,同时要认真做好价格公示和政策解读,确保患者明明白白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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