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7月29日讯(全媒体记者 郭宸)“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湖南拟立法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强化法治保障。
7月29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草案”)。
据了解,办法草案严格对标上位法,同时立足湖南实际,把我省行之有效的成熟经验做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制度,并研究制定能够引领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创新举措。
办法草案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协调机制。
公平竞争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客观要求,围绕平等对待与公平竞争,办法草案规定,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不得因所有制形式不同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不平等标准或者条件。制定涉及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政策措施时,应当依法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未经审查或者经审查不符合规定的,不得颁布实施。加强反垄断执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保障民营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在要素支持和服务保障方面,办法草案从降低要素成本、产业用地保障、金融要素支持等方面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并从建立健全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完善惠企政策等方面强化了服务保障。
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进一步增强民营企业的获得感和发展信心,强化相关扶持措施。进一步破除市场壁垒,强化公平竞争条款。进一步凸显湖南特色,增加湘商回归等相关内容。
责编:张岚
一审:张岚
二审:卢小伟
三审:谭登
来源:华声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