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6月4日讯(全媒体记者 杨斯涵)一项暖心新政正在湖南实施!近日,湖南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湖南省省属高校捐赠收入财政配比资金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今后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给省内公办本科、公办高职院校捐资助学,湖南将按照分级标准额外配套财政资金,全部用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造福在校学子。
根据《办法》,捐赠必须为现金,实物捐赠、校内附属单位捐资、股权及理财收益等不计入配比核算范畴。同时,对捐赠的现金有最低门槛:捐给本科院校单笔现金满50万元、高职院校单笔满30万元,才能申报财政配套补助。另外,民办大学、成人教育学校等不在补贴范围。
《办法》明确,资金配比采用“超额累退分级核算”模式:省属本科50万元—500万元(含)、省属高职30万元—500万元(含),按100%的比例配比;500万元—1000万元(含)的部分按75%的比例配比;1000万元—5000万元(含)的部分按50%的比例配比;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根据年度配比资金总额确定,原则上不高于25%。每所高校年度配比资金累计不超过3000万元。
按照申报时限要求,各高校须于每年11月30日前完成捐赠配比材料报送,经省教育厅汇总、省财政厅审核后核定年度配套额度。资金须专项用于产业急需学科专业、高水平专业群、教学科研活动、师资队伍建设、高水平人才培养、改善实训条件等高校内涵建设,严禁用于发放薪资、还债、对外投资等限制性支出。
《办法》还划定了严厉红线:如果学校弄虚作假、虚报捐款套取财政配套资金,违规所得全额收回,还会被全省通报,视严重程度暂停1至3年申报补贴资格;资金使用中出现挪用、贪占等违法行为,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追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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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声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