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5月20日讯(全媒体记者 仝若楠)2026年以来,湖南省市场监管系统持续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5月19日,其公布了第三批查处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网络餐饮平台未审查商家被罚款5万元
有网络餐饮平台代理机构未履行入网审核义务,忽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导致“证照过期”“一址多店”“幽灵外卖”等问题。2025年3月,益阳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检查发现,某外卖平台8家入网餐饮店存在证照未更新、实际地址与公示地址不一致(一址多店)、许可证过期等问题。经查,益阳市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某外卖平台在益阳城区的代理机构,自2024年10月起未按规定对入网门店进行审查登记、如实记录并更新。最终该机构被没收违法所得286020.88元,并处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还有的网络餐饮平台未履行资质审查法定职责,重经营、轻安全,重扩张、轻监管等问题突出。例如,东安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发现,某外卖平台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及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资质及相关信息进行审查案。东安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
商家套用他人证件被罚数千元
有商家套用他人证照在网络平台违规经营。线上店铺信息与线下实际经营主体不符,难以追溯食品安全责任,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 2026年3月30日,邵东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时,发现邵东市某餐馆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套用他人证照通过网络外卖平台从事网络餐饮服务活动,最终被没收违法所得13313.55元,被罚款2000元。
一些商家铤而走险,使用已过期原料。2026年4月7日,安乡县市场监管局发现,当事人用于制作线上外卖餐品的原料已超过保质期。相关部门依法对其作出没收过期原料、没收违法所得3886.85元,并处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6年4月,娄底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整治专项巡查工作中,发现当事人存在从事网络食品经营未按规定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经营场所“三防”设施配备不完善且未正常使用、未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相关部门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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