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菜腊肠送来腊猪小肠,消费者认为外卖“货不对板”起诉获赔500元

[来源:华声在线]

华声在线4月27日讯(文/视频 全媒体记者 虢灿 通讯员 邓雄宇)花23元点了一份“腊肠炒卜辣椒”外卖,商家配图显示主料为腊灌香肠,可实际收到的却是炒干腊猪小肠。消费者询问商家时,不仅被告知“没送错”,还遭到“你不认字吗”的反问。消费者认为商家存在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在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后,将商家诉至法院。近日,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该案,判决商家向消费者赔偿500元。

商家在外面平台上腊肠炒卜辣椒菜品介绍页面。通讯员供图

外卖平台用户此前发布的质疑评价。通讯员供图

消费者认为“腊肠”货不对板,起诉商家

2025年6月,江某在外卖App上看到某餐饮公司售卖“腊肠炒卜辣椒”菜品,点单页面的商品展示图清晰地显示,该菜品的主料为腊灌香肠,江某随即支付23元下单。然而,当江某收到外卖后却发现,实际菜品并非腊灌香肠,而是一份炒制的腊猪小肠,与平台展示配图相差甚远。

江某第一时间联系商家,怀疑菜品送错。沟通中,商家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没有送错,就是这个”,还声称“腊肠就是腊小肠”,甚至反问“你不认字吗”。

江某对商家的态度十分不满,随即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执法人员责令商家立即整改,商家随后下架涉事菜品,并向江某退还了23元餐费。但江某认为,该餐饮公司的行为已构成虚假宣传和欺诈,仅退还餐费远远不够,还应支付惩罚性赔偿。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后,江某诉至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查明,在江某下单前数日,已有其他消费者在外卖平台对该菜品发表“管这个叫腊肠?”的质疑评价,并附上实物图片,但该餐饮公司未及时对商品信息进行修正或说明,也未下架涉事菜品,仍继续对外售卖。

法院:商家构成欺诈,判决赔偿5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某餐饮公司作为餐饮服务经营者,对其线上发布的商品信息负有审慎核查、如实告知的义务,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尽管“腊肠”一词在不同地域、不同语境下可能存在不同理解,但外卖平台上的菜品配图是消费者作出购买决策的主要依据。本案中,该餐饮公司提供的商品图片清晰直观,足以误导消费者,使其相信所售菜品的主料为腊灌香肠。

而该餐饮公司实际提供的商品为炒干腊猪小肠,与展示图片存在显著差异,其行为违反了经营者应提供真实、全面商品信息的法定义务,已构成欺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因江某实付餐费23元,其三倍金额不足500元,故法院一审判决某餐饮公司向江某赔偿500元。判决生效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目前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经营者需守信,消费者要会维权

法官提醒,网络餐饮消费中,商家展示的商品图片、名称、描述等信息,是消费者了解商品、作出购买决策的关键依据。经营者应当严格恪守诚信原则,确保线上展示的商品信息真实、准确,不得使用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方式,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同时,该案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遭遇类似“货不对板”的消费纠纷时,要注意妥善保留订单截图、商品页面截图、与商家的沟通记录以及实物照片等相关证据,通过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向法院提起诉讼等合法途径,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责编:欧小雷

一审:欧小雷

二审:印奕帆

三审:谭登

来源: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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