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4万、大厂离职”竟是引流剧本,法院:构成不正当竞争

[来源:华声在线]

华声在线4月22日讯(全媒体记者 杨昱 通讯员 江闽川)为了在网络上推广自己的课程,培训公司指使员工虚构人设,对外声称曾是大厂高薪、具有多年经验的员工,离职创业线上收徒。4月22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长沙知识产权法庭新闻通气会,发布了12件“2025年度知识产权典型案例”,该案被告通过“虚构人设”攀附商誉、骗取流量,实为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4月22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长沙知识产权法庭新闻通气会。(杨昱 摄)

指使员工虚构知名企业就职经历,网络卖课

被告长沙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为推广自身培训课程,通过招聘软件招募引流员工,并指使员工在网络平台发布多篇笔记。其中两篇笔记标题为“再见字节,月薪4万还是离职了”,首图均为一名女性站在突出显示“字节跳动ByteDance”企业名称的背景墙前。

发帖人在笔记置顶评论中自称“离职员工”,虚构就职经历,以“招收学员学习计算机技能”为由引流用户,推销其开设的售价7880元的Python系统培训课程。

原告抖音视界有限公司认为,被告借助原告及其关联公司的市场影响力,恶意攀附原告及其关联公司知名度和市场美誉,导致消费者认为宣传推广的课程与原告存在特定联系,致使消费者产生混淆,其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诉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判令被告连续15日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50万元。

法院:攀附知名企业商誉属不正当竞争行为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系不正当竞争纠纷。被告以营利为目的发布“字节跳动离职员工”引流信息,利用原告作为知名互联网企业的影响力获取竞争性利益,双方构成竞争关系。被告虚构其员工在原告公司就职的经历,利用原告的知名度误导消费者,属于对服务提供者资质的虚假陈述。该行为损害了原告的商誉,增加了公众的选择成本,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构成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被告已注销涉诉网络平台账号,侵权内容已下架,侵权行为已停止。

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长沙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在媒体上刊登消除影响声明,消除因被告的侵权行为对原告造成的不良影响,并向原告支付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5万元。法院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本案作为人民法院针对网络经济背景下不正当竞争新形态的及时回应,精准界定了“虚构人设”攀附商誉行为的不正当竞争属性,既是司法审判积极回应数字经济发展需求的具体实践,也以司法护企实效,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链接:长沙法院3年新收知识产权案件21345件

通气会现场,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沙知识产权法庭发布《长沙全球研发中心城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

2023年6月至2026年4月,长沙法院共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1345件,审结20519件,结案率96.13%。其中,长沙法院共新收新质生产力与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2729件,审结2701件。从案件类型上看,已审结的涉新质生产力与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中,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专利类纠纷、技术合同纠纷占比最多。从已结新质生产力与技术类案件判赔总额看,案件判赔总额呈现稳步提升态势,反映出司法对侵权行为的惩戒力度不断加大。

目前,长沙全球研发中心城市建设进入加速推进阶段,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高水平对外开放持续深化,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提出更高要求。

今后,长沙法院将持续聚焦前沿关键技术,加大对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生命科学、未来网络等前沿领域和颠覆性技术创新的司法保护力度,加强对开源软件、芯片设计、生物育种等复杂技术事实的查明能力。

责编:洪晓懿

一审:洪晓懿

二审:印奕帆

三审:谭登

来源: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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