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发布消费者及商家“避坑”指南

[来源:华声在线·网站]

华声在线3月13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昆励 通讯员 黄珍)“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为进一步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规范商家经营行为,今天,长沙县市场监管局结合2025年消费维权高风险领域及具有代表性的消费维权案例,发布消费者及商家“避坑”指南。

数据显示,2025年,长沙县全年接收消费诉求总量达57392件,其中投诉48692件,占比85%;举报6530件,占比11%;咨询2170件,占比4%。2025年总量同比增长9.07%。对比2022—2024年(增速分别为84.58%、17.51%、9.07%),增速明显放缓。

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庄虎介绍,今年“3·15”期间,长沙县除了举办现场咨询服务活动和专项执法行动,做好央视“3·15”晚会曝光问题应急响应外,还将同步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消费维权主题月宣传、“3·15”消费维权“增效”行动、维权知识专题宣讲、消费维权行政指导会等系列活动,“通过促进消费供给提质、加快消费维权提效、推动消费环境优化,助力消费提质扩容,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能。”

消费者及商家“避坑”指南:

一、预付式消费领域

预付式消费因优惠力度大、支付便捷,在零售、健身、美容、餐饮、教育培训等领域广泛应用。然而,预付式消费模式的监管难度较大,近年来“商家跑路”“服务缩水”“退费无门”等问题频发,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在2025年的长沙县12345求助咨询中,“生活服务(预售卡)”相关诉求居首位。

消费者注意:一“查”,办卡前查企业信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是否备案(单用途卡企业需向商务部门备案)。二“控”,根据自身实际需求理性充值,单次金额不宜过高。三“签”,务必签订书面合同,口头承诺必须落纸为据,重点查看合同的使用范围、期限、服务内容、限制和退款等信息,明晰收费标准和服务标准。四“留”,保存合同、发票、付款记录、宣传截图等。五“盯”,持续关注经营状况,定期使用预付卡服务,同时留意商家是否出现经营异常迹象,如发现风险苗头,及时沟通退费,避免损失扩大。六“诉”,如发生预付卡消费纠纷,消费者可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

经营者注意:一是必须备案。发行单用途预付卡的企业,须向商务部门备案,并接入资金存管平台。二是必须签合同。不得以收据、电子卡替代书面合同。三是必须明示条款。服务内容、期限、退款规则等须清晰标注,不得隐藏限制条件。四是必须提前告知。停业、关停、搬迁须提前30日显著公示,并妥善处理退费事宜。

二、食品安全领域

食品安全关乎消费者生命健康。近年来,长沙县12345及12315涉及食品类投诉举报连续三年居商品类榜首。

案例:长沙县母婴店“海淘”奶粉二次销售。 案件简介:2025年,群众反映长沙县某母婴用品店存在销售未经备案的进口奶粉的行为。经查实,该奶粉是针对食物蛋白过敏婴儿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原产国为韩国,在我国境内未取得注册登记,该母婴用品店通过跨境电商渠道购买该奶粉后进行二次销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构成了销售未经注册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违法行为,长沙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进行立案查处。

消费者注意:一是选择正规渠道。优先选择大型商超、电商平台的官方旗舰店等正规渠道购买。二是保留购物凭证。购买进口食品时,务必保留购物小票或发票,如发现无中文标签、过期、变质或疑似假冒产品,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三是学会使用追溯系统。部分进口食品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登录追溯平台,查询产品的检验检疫信息,验证其真实性。

经营者注意:一是资质文件要齐全。只可销售经国内主管部门注册备案的保健食品、特医配方食品及婴幼儿奶粉,确保所有商品具备合法资质。二是经营行为要规范。明确通过跨境电商渠道购买的进口商品仅限个人自用,严禁再次进入市场销售。

三、“两品一械”领域

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领域相关诉求覆盖多类场景,在2025年12315商品类投诉举报排名中位居前列。

案例:长沙县某理发店经营过期化妆品。2025年8月,消费者投诉称其在某理发店购买到已过期的染膏,且经查询该产品未取得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经查,该理发店从某化妆品经营门店购进此款染膏,产品已经过期,未及时清理下架。该理发店未履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经营过期化妆品、未注册特殊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长沙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其罚款的行政处罚。

消费者注意:在购买和使用化妆品时,应通过正规渠道选购,仔细查看产品中文标签、生产日期及限用日期。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等化妆品属于特殊化妆品,需认准特殊化妆品注册证号,警惕“速效美白”“医用祛斑”等虚假宣传。妥善保管购物凭证、产品包装及宣传截图,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切实维护自身健康安全和合法权益。

经营者注意:化妆品经营者在购进化妆品时,应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确保产品来源合法、资质齐全。经营者可以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或化妆品监管APP查询产品信息。务必索要留存进货票据,建立健全进货查验记录,如实记录产品相关信息,相关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使用期限届满后1年。产品使用期限不足1年的,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四、减肥产品领域

2025年,长沙县涉及减肥产品相关投诉举报数量较去年同期呈现上涨趋势。近年来,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及媒体曝光减肥产品领域新型违法套路:从社交平台“素人种草”到私域交易“空罐回流”,从伪造“蓝帽子”到非法添加违禁药物,不法分子利用公众对身材管理的焦虑,精心编织营销话术,严重侵害消费者健康与财产安全。

消费者注意:牢记“三要”原则:要认准合法身份,保健食品认准“蓝帽子”标识及批准文号,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信息查询平台”核实真伪;药品须有“国药准字”批准文号;医疗器械要查看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凭证。要查验产品信息,仔细阅读标签、配料表、说明书,拒绝购买成分不明、宣称“速效”“不节食不运动”的产品。要保留完整证据,在正规平台下单,保存商品页面、聊天记录、支付凭证等。

经营者注意:必须守住三条法律红线。一是不得非法添加。严禁在普通食品、保健食品中添加西布曲明、酚酞、利尿剂等违禁药物。二是不得虚假宣传。严禁明示或者暗示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严禁对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声称具有保健功能;严禁对食品产地、成分、功能、适用人群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三是不得进行违法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有效”等绝对化用语,严禁食品广告宣称疾病治疗功效,广告内容须真实、可验证。

责编:李昆励

一审:李昆励

二审:印奕帆

三审:蒋玉青

来源:华声在线·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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