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1月20日讯(全媒体记者 仝若楠 通讯员 王诚)1月19日晚,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了一批烟草综合治理典型案例。涵盖无证经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烟草制品、违规销售不合格电子烟等多种违法行为,5起案件累计罚款超10万元。
未办证跨区域销售卷烟被罚2.6万元
2025年10月15日,石门县市场监管局接到县人民检察院移送的检察建议书,当日对田某涉嫌违法销售烟草制品案立案调查。经查,田某在2023年7月至12月期间,未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在石门县、澧县及湖北多地跨区域销售白沙系列“和天下”卷烟,总销售金额达31880元。其中2023年12月销售的涉案卷烟,经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鉴别,确认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石门县市场监管局依据对应条款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26546元的行政处罚。
还有店铺许可证过期仍售假。2024年12月26日,宁乡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烟草局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当地某烟酒店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2024年6月到期未续期的情况下,仍持续销售芙蓉王、和天下等品类香烟,累计销售金额6295元。经湖南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鉴定,该店销售的芙蓉王香烟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
鉴于当事人同时构成无证经营和销售侵权商品双重违法,宁乡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没收侵权芙蓉王香烟20条零7包、罚款10038元的行政处罚,严厉打击“持证过期仍经营”“借正规门店售假”等规避监管行为。
隐蔽场所无证售烟、持证商家售不合格电子烟被重罚
还有便利店、台球俱乐部无证售烟,均遭处罚。2025年9月22日,怀化市鹤城区市场监管局联合烟草专卖局检查时发现,某便利店通过非正规渠道进货,销毁卷烟外包装编码规避监管,未建立经营台账且未缴纳税款,现场查获卷烟89条(17800支),货值金额40424元,违法所得1839.3元。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并罚款17000元。
类似案例还发生在益阳市桃江县某台球俱乐部。该俱乐部自2025年2月起无证销售“和气生财”“芙蓉王”等卷烟,购进总额14760元,违法经营总额16900元,违法所得533元。桃江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533元并罚款5070元,坚决遏制“隐蔽场所无证售烟”乱象。
还有商家售卖不合格电子烟被罚。岳阳楼区某电子产品经营部虽于2023年6月取得烟草专卖销售许可证,但在经营中违规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子烟。2024年10月,岳阳市公安局岳阳楼分局将案件移送市场监管部门,经查实,该经营部2023年3月被现场查获307个非烟草口味烟弹,经检测不符合《电子烟》国家标准(GB41700-2022)要求,涉案销售金额98032元,违法获利50705元。
岳阳楼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规,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50705元、罚款29295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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