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月12日讯(全媒体记者 黄能 通讯员 罗飞艳)“他人看着挺老实,还主动帮忙办事,没想到竟是骗我的养老钱……”近日,年近八旬的王奶奶,想起自己被骗的经历,至今仍心绪难平。
原来,王奶奶出于信任委托快递员李某帮自己取钱,不料引发对方贪念,被卷走3万多元。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某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
2025年8月,王奶奶因购买药品需支付一笔货到付款的费用,面对上门送货的快递员李某,由于手头现金不足,她出于信任,将自己的银行存折、身份证和取款密码交给了对方,委托其代为取款。李某完成了取款后,却心生贪念,利用知晓密码的便利,私自多取了7800元。
李某得手后发现并未被王奶奶察觉,这让他的胆子大了起来,他将已建立信任的王奶奶视为可以随时取钱的“提款机”,先后两次返回王奶奶家中,以“银行系统出问题需重新办理”“要打印缴费账单给公司”等谎言,再次骗取了王奶奶的存折和身份证,前后又取了25000元。其间,李某还特意以“这是小事,别麻烦子女”为由,来叮嘱王奶奶,避免被她家人发现。直至王奶奶的子女偶然回家碰到李某再次上门,这才发现钱被骗了。经查,王奶奶累计损失达32800元。
检察院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李某在首次受托取款时,超出授权范围秘密窃取钱财,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其后,李某又虚构事实,骗取王奶奶财物的行为又构成诈骗罪,李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数罪并罚,遂以涉嫌盗窃罪、诈骗罪对李某提起公诉。最终,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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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掌上长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