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现场 邹伟瑜 摄)
华声在线12月31日讯(全媒体记者 邹伟瑜 实习生 石卓雅)今天,湖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解读新修订的《湖南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此次新政聚焦科研资源高效利用,通过强化激励引导、约束保障、服务优化和协同联动四大举措,大幅提升开放共享力度,尤其为大学生创业团队送上“政策大礼包”,标志着湖南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改革迈入新阶段。
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是科技创新的“国之重器”。近年来,湖南已构建起较为完善的开放共享体系,省共享平台目前入驻管理单位708家,入网科研设施和仪器达9158台套、总价值超百亿元,累计服务社会用户超万家、提供测试研发服务超10万次。针对部分单位开放主动性不足、设备利用率有待提升等问题,此次修订的《管理办法》推出一系列突破性举措。
在激励政策方面,新政实现多重升级:管理单位开放共享服务收入后补助比例从最高10%提至20%,最高奖补达200万元;企业使用科研仪器的补助比例从30%提高到50%,而大学生初创企业及创业团队(个人)补助比例更是跃升至85%,年度最高补助额度达10万元。同时,开放共享服务净收入可纳入单位绩效工资动态核增范围,省级科技计划还将设立科研仪器设备新赛道,鼓励实验技术人员提升服务能力。
为破解大学生创业“找设备难、用设备贵”的痛点,湖南在“湘易办”APP大学生创业专栏专门设置“找设备”模块,实现全省科研设施和仪器的“指尖预约、一站对接”。省级及以上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均被要求纳入省共享平台开放,目前“四大实验室”“ 四个重大科学装置”已全部入网,且实行单独核算后补助,鼓励高端资源向创业团队开放。
在经费保障上,新政首次实现“管理单位+用户”双向补助全覆盖,不仅惠及高校、科研院所等管理单位,更直接让利企业和创业群体。值得关注的是,社会资金购置的单台(套)原值50万元及以上科研仪器,加入共享平台后也可享受最高200万元的奖补,进一步拓宽了共享资源池。
针对高校这一共享主阵地,《管理办法》明确将开放共享纳入公办高校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对新购100万元及以上省级财政科技经费购置仪器实行查重评议,从源头避免重复购置。考核结果将与补助资金、设备新增申请、平台申报直接挂钩,倒逼资源集约利用。目前,高校入网30万元及以上仪器设备达3770台套,占总数的51.7%,覆盖全部15类国家大型科学仪器。
为打消管理单位“不敢共享”的顾虑,新政推出三重保障:建立科研仪器共享保险制度,明确设备意外受损的责任认定和补偿机制。规范共享服务收费标准,按成本补偿、非盈利原则明确收费范围和核算方式。组建开放共享专家委员会,完善实验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和激励政策,打造专业化服务团队。
据悉,省科技厅将联合财政、教育、人社、发改等部门,从政策支撑、业务指导、宣传发动、督促落实四方面发力,推动《管理办法》落地见效。湖南将持续升级省共享平台,建设科研仪器物联网感知网络,优化在线预约功能,构建“共建、共享、共用、共赢”的科技创新生态,为企业创新发展和大学生创业提供更有力的科研支撑,助力科技创新高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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