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12月28日讯(全媒体见习记者 羊咪米)“我真怕它变成了‘全自动闯祸机’!”长沙某小区电梯内,市民欧女士紧紧搂着背在胸前的小型犬“福福”。出行包上,两个醒目的提示牌格外引人注目:“请勿摸摸,怕生”。
2026年1月1日,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将正式施行。其中提到,“养犬干扰他人生活警告后不改最高可处10日拘留”引发讨论。
新规之下,养犬人喜忧参半
有不少养犬人对新规表示期待,希望能精准打击“养犬恶霸”。“我见过那种大型犬主人,在小区草坪随便松绳,别人怎么说她都不管。”市民林女士说起自己的经历,还有点儿心有余悸。
上述欧女士则表示,虽然牵了绳,但最怕“防不胜防”,“万一小孩冲过来逗狗被咬,也是我的全责吗?”
这种心理在养宠圈并非孤例。记者走访长沙市热门宠物公园,不少养犬人坦言,现在会刻意避开人群,甚至对邻居的靠近产生心理防范。“万一出事,我认赔钱,那是我的责任;但如果新规出台,我怕还要面临行政处罚,甚至狗也要被‘处理’掉。”欧女士忧心忡忡。
“到底叫一声算干扰,还是叫半小时算?”在雨花区某社区,也有养犬人对“干扰正常生活”的界定标准存在疑惑。
市民李先生(化名)说,“能不能像装修时间一样,规定一个时间段?比如早上8时到22时,正常的兴奋叫两声能否给予包容?如果是深夜持续5分钟以上的狂吠,那才叫扰乱休息。”
在基层社区工作者眼中,新规是久旱甘霖。某社区工作者刘女士坦言,以前处理宠物投诉最头疼的是“只有嘴皮子没牙齿”。“宠物叫声扰民或者遛狗不牵绳的情况我们接到过很多投诉,以前由于没有执法权,我们只能劝导,个别人劝导不听,只能请公安或者城管出面。但他们也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新规给了公安机关明确的行政权,肯定工作更好开展了。”
律师解读:文明养犬无需焦虑
针对市民的种种担心,记者采访了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律师给出了专业的法律解答。
李健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对欧女士关于“小孩逗狗”的焦虑:如果饲养者已尽到防护义务,而对方存在故意挑衅,责任划分并非单方面。
“法律并非‘一棍子打死’。”李健特别强调,处罚的主要依据是看饲养者的配合程度。如果主人在被投诉或警告后积极配合,且在日常遛狗中采取了各种有效防护措施(如入包、牵绳、戴牌等),很难被界定为“情节严重”,通常也不会遭受行政处罚。
一根牵引绳,两头连着文明。新规的施行,厘清了公德红线。正如李健律师所言,只要有配合意识与防护措施,文明养犬便不再是“负担”,而是温情的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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