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12月11日讯(文/视频 全媒体记者 杨昱 通讯员 魏柳清)养老机构内若发生涉虐待老人、非正常死亡、消防安全事故等紧急情况,必须在事发后1小时内向民政部门报告。湖南省民政厅12月10日发布《湖南省养老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旨在强化养老机构的风险防控与应急管理能力,更好地保障在院老年人的生命健康安全与合法权益。
紧急重大事项包括七类情形
新规明确,养老机构重大事项主要包括紧急重大事项和常规重大事项。紧急重大事项主要指严重危及老年人生命财产安全、身体健康或可能引发重大负面舆情的突发事件,具体包括七类情形。
涉老犯罪:如诈骗、虐待、遗弃老年人等;自然灾害:因洪涝、滑坡等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公共卫生事件:发生传染病疫情、3人及以上群体性食物中毒、5人及以上因生活饮用水污染不适等;非正常事件:机构内发生非正常死亡(含疑似自杀、他杀)、暴力伤害案件等;安全事故:火灾、建筑坍塌、燃气爆炸、特种设备故障等导致人员伤亡的安全生产事故;运营异常:机构突然停业歇业,或负责人失联、被采取强制措施;其他紧急风险。
常规重大事项则侧重于运营与服务中的重大变化与风险,主要包括:收费标准变更、重大债务风险等运营调整;群体性投诉举报、重大服务质量问题等服务风险;接受境外捐赠、与境外组织合作等涉外活动;大规模合同变更、集中退费纠纷等权益保障问题。
紧急情况须在1小时内上报
新规对报告时限作出了明确要求,尤其突出“第一时间”原则。对于紧急重大事项,养老机构必须在事发或知悉后1小时内,迅速向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进行首次报告,并立即启动内部应急预案。报告内容需包含: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性质、简要经过、影响范围(含环境影响)、人员伤(病)亡或失联情况、基础设施损毁情况、现场救援进展、已采取处置措施和需要协调解决事项。
对于常规重大事项,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县级民政部门报告。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报告的,需在障碍消除后24小时内补报并说明理由。
同时,新规还明确了严肃的问责条款。对迟报、谎报、瞒报、漏报重大事项信息,以及未按规定渠道、程序、时限报告以及拒不执行本制度,导致发生重大问题、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社会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责任。
此外,市县民政部门应参照《湖南省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暂行办法》《民政部关于印发〈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上报和处置养老机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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