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办公猝死,算工伤吗?|生活有说“法”·金燕之谈

[来源:华声在线]

欢迎回到《工伤“盲”在哪儿》第四期,今天聊个打工人都很关心的话题——居家办公猝死,到底算不算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通常理解,“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应当是指单位规定的上班时间和上班地点。但职工为了单位的利益,在家加班工作期间,也应当属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相对于工作场所而言,工作岗位强调更多的不是工作的处所和位置,而是岗位职责、工作任务。

来看个真实案例:2023年某个周六,员工马某在家赶一份紧急报告,忙到晚上十点半。结果周一没上班,同事破门而入,发现人已经在卫生间去世了。电脑文档记录显示,他死亡的时间,正是修改报告的深夜。这些电子痕迹,成了他最后的工作证明。

虽然人社局一开始不认定工伤,但法院最终判决:周末在家加班,属于工作时间和岗位的合理延伸,必须认定为工伤!

警察这样的特殊职业,也面临同样的问题。郴州一位派出所所长欧阳某,去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期间,在值班当天被发现在家中去世。当地人社部门不予认定工伤。

经郴州法院一审、二审审理查明认为,对24小时待命的职业,工作和休息本来就没明确界限,必须查清事实再说。法院依法判决,撤销人社部门《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要求其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实用维权指南:

工作聊天记录定期备份,邮件别随手删;哪怕在家也要走公司打卡流程;突发不适时,记得保留工作界面证据;立即就医并明确告知“工作时发病”。

金燕之谈:时代变了,工位变了,但生命的价值永远不会变。当工位从CBD搬回了家,书房变成办公室,餐桌变成流水线,法律对劳动者的保护,不会因为地点改变而打折!

请记住:居家办公的核心,不是“居家”,而是“办公”!你躺在家里搬的砖,也是砖!

下期预告:加班回家往沙发一倒,再也没起来——这算工伤吗?咱们不见不散!

文案/拍摄/剪辑 全媒体记者 何金燕

责编:潘华

一审:施泉江

二审:王为薇

三审:唐婷

来源: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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